二、拓跋氏援晋与单于等匈奴名号的引入
随着西晋末年政治局势的变化,猗㐌兄弟特别是猗卢势力不断壮大,拓跋氏成为西晋政权特别是刘琨集团在北部边界最重要的倚傍。为了酬报拓跋氏的帮助,西晋政府不断地赐予猗㐌兄弟各种名号,带有匈奴特色的名号开始进入拓跋氏的早期政权中。《魏书·序纪》提到“晋假桓帝大单于,金印紫绶”(110),是西晋政府授予拓跋氏名号首次见诸传世文献记载。
如所周知,“单于”是源出匈奴的名号。上文已经提及,拓跋的君长是使用“可汗”之称号而非“单于”号,西晋假猗㐌“大单于”的意义还值得进一步讨论。罗新在分析单于号被可汗号取代的原因时指出,汉末魏晋以后单于称号成为华夏制度传统的一部分,而与北族社会内部政治体的发育与成长无关,单于称号早已华夏化而不再具备草原政治文化的基本精神了(111)。不过这是从现代的视角来观察的,在西晋政府看来,“单于”之号仍旧是不折不扣的北族名号。西晋政府用“大单于”加在“可汗”号之上,并不见得就取代了拓跋氏自身的“可汗”称号。更有可能的是,魏晋中央政权原本不曾承认过“可汗”之号,而只是笼统地以“单于”称号赐予北族诸部。如汉末袁绍为争取乌桓诸部的支持,就曾矫制赐乌桓“蹋顿峭王、汗鲁王印绶,皆以为单于”(112)。其后曹操为争取乌桓,亦假蹋顿峭王单于之号,遂有“昔袁公言受天子之命,假我为单于;今曹公复言当更白天子,假我真单于”之事(113)。单于号在乌桓似颇有影响,赤壁之战以后,代郡“乌丸王及其大人,凡三人,各自称单于,专制郡事”(114)。到魏明帝景初元年(237),“右北平乌丸单于寇娄敦、辽西乌丸都督王护留等居辽东,率部众随俭内附”(115)。可见汉末以来单于号在乌桓诸部长期使用。汉献帝禅位前,还有“濊貊、扶余单于,焉耆、于阗王皆各遣使奉献”(116)。这里濊貊、扶余首领称单于,焉耆、于阗首领称王,很可能是东汉政府曾经授予这些部族以不同的名号。晋武帝时,鲜卑慕容部似也得授“单于”号,《晋书·慕容廆载记》称“父涉归,以全柳城之功,进拜鲜卑单于”(117)。又《通鉴》卷八一“晋武帝太康二年(281)三月”条云:“莫护跋生木延,木延生涉归,迁于辽东之北,世附中国,数从征讨有功,拜大单于”,《考异》引范亨《燕书·武宣纪》:“廆,泰始五年生,年十五,父单于涉归卒。”(118)《通鉴》史文与《考异》两见“单于”号,特别是范亨《燕书》源自慕容燕国史,应属可信。无论是乌桓、濊貊、扶余还是慕容部,都不是源出匈奴族系,魏晋以来都接受过华夏政权赐予的“单于”号。
除猗㐌、猗卢兄弟以外,鲜卑段氏也曾被授予“大单于”之号。段匹磾“父务勿尘,遣军助东海王越征讨有功,王浚表为亲晋王”(119),“亲晋王”的名号性质可能与拓跋氏的“晋鲜卑归义侯”性质类似而地位略高(120)。“怀帝即位,以务勿尘为大单于,匹磾为左贤王”(121),这与猗㐌“大单于”之号性质应该相同。另一个例子是慕容氏,“怀帝蒙尘于平阳,王浚承制以廆为散骑常侍、冠军将军、前锋大都督、大单于,廆不受。建兴中,愍帝遣使拜廆镇军将军、昌黎辽东二国公。建武初,元帝承制拜廆假节、散骑常侍、都督辽左杂夷流人诸军事、龙骧将军、大单于、昌黎公,廆让而不受”(122)。慕容廆曾经数度谦让大单于之号,此后“及帝(即司马叡—笔者注)即尊位,遣谒者陶辽重申前命,授廆将军、单于,廆固辞公封”(123),慕容氏才从东晋正式接受“大单于”名号。晋政权并不只是授予鲜卑以匈奴“单于”号,其他族属也是如此。比鲜卑诸部稍晚,羌人姚弋仲来降,“以弋仲为车骑将军、大单于,封高陵郡公”(124)。实际上,晋政府大量敕封各类北族政权以“大单于”之号,并非是认为这些势力就与匈奴的血统有关。除了延续汉魏传统以外,可能还有某种现实原因。
自汉建安十一年(206)曹操夺取并州以后,便加强了对南匈奴的控制;建安二十一年(216)南单于入邺为质,匈奴南单于对其部族的控制力已经趋于弱化。因此,陈寿总结说:“建安中,呼厨泉南单于入朝,遂留内侍,使右贤王抚其国,而匈奴折节,过于汉旧。”(125)数十年后,单于号在魏晋之际的匈奴社会已经逐渐失去号召力。《三国志·邓艾传》载邓艾上言云:“自单于在外,莫能牵制长卑。诱而致之,使来入侍。由是羌夷失统,合散无主。以单于在内,万里顺轨。今单于之尊日疏,外土之威寖重,则胡虏不可不深备也。”(126)这些史料,反映的正是单于号日益衰颓、名实不副的情况。只是在八王之乱爆发以后,西晋各部势力为调动匈奴各部的势力,才开始重新授予刘渊“单于”号并在名义上给予其号令五部匈奴的权力。并州刺史东嬴公司马腾、安北将军王浚,起兵讨伐成都王颖,成都王颖也只是“拜元海为北单于、参丞相军事”。陈勇指出,司马氏授予刘渊“单于”号,是因为意识到“单于、右贤王一类称号,可以对匈奴五部发挥重大影响;恢复匈奴的传统称号,才能有效地调动入塞匈奴各部”(127)。
西晋末年称“大单于”号之始,乃是源自刘渊的自立名号,其时间乃在成都王颖授“北单于”前后。《晋书·刘元海载记》详记其事云:
惠帝失驭,寇盗蜂起,元海从祖故北部都尉、左贤王刘宣等窃议曰:“昔我先人与汉约为兄弟,忧泰同之。自汉亡以来,魏晋代兴,我单于虽有虚号,无复尺土之业,自诸王侯,降同编户。今司马氏骨肉相残,四海鼎沸,兴邦复业,此其时矣!左贤王元海姿器绝人,干宇超世,天若不恢崇单于,终不虚生此人也。”于是密共推元海为大单于。(128)
成都王颖授“北单于”之号后,“元海至左国城,刘宣等上大单于之号,二旬之间,众已五万,都于离石”。《晋书·惠帝纪》也说“匈奴左贤王刘元海反于离石,自号大单于”(129)。刘渊起事时,刘宣等就劝他说:“方当兴我邦族,复呼韩邪之业,鲜卑、乌丸可以为援,奈何距之而拯仇敌!”(130)在和刘渊决裂之前,拓跋氏其实是可能成为刘渊争取的对象的。刘渊听从刘宣等的意见,将鲜卑、乌桓都作为“我之气类”,正是想要争取鲜卑、乌丸等部落的势力,以期重建匈奴帝国往日统治漠北的法统。“大单于”之号代表着过往的荣耀,代表着匈奴系的正统所在,还代表着草原民族的共主所在。自此之后,在刘、石政权中,“大单于”等匈奴名号的意义几乎和“皇帝”“王”这样的汉制名号一样重要。
也正是在刘渊坐大之后,晋政府开始大量授予刘、石的敌对势力以匈奴的“大单于”号,其政治目的耐人寻味。虽然此时西晋政府已经虚弱,但乃是正统所系,赐封的“大单于”名号还是有很强的号召力的。在军事行动之外,对于降附的匈奴屠各诸胡的势力,也需要以单于台这类机构统摄,拓跋氏原有的“可汗”号以及部落体制也未必合乎时宜。经过西晋政府的敕封之后,拓跋氏等亲晋的非匈奴势力的“单于”号,比刘渊等匈奴势力自封的类似称号,在合法性层面更具有某种优势。对于鲜卑系的拓跋氏,则更要在强化其与匈奴区别的同时,在名号方面进一步确保其与匈奴对抗的号召力。
在两晋之间刘渊自称“大单于”和晋王朝授予鲜卑系势力“大单于”之号以后,后赵的石勒,冉魏的冉闵,前秦的苻洪,后秦的姚苌,后凉的吕光,南凉秃发乌孤,北燕的冯跋等非匈奴君主,均有自号或以太子领“大单于”的情况,加上曾经接受晋或其他政权敕封“大单于”的政权,“单于”号在十六国政权中几乎成为普遍的称号。与此同时,匈奴名号如“左贤王”“右贤王”之类,在各个政权中使用亦很普遍。石勒即位,甚至还敕令“参军石泰、石同、石谦、孔隆撰《大单于志》”(131)。“大单于”名号对于拓跋氏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也是猗㐌、猗卢兄弟非常乐意接受的。《晋书》还记王浚“以重币诱单于猗卢子右贤王日律孙,令攻疾陆眷,反为所破”(132)云云,此“右贤王日律孙”就是《魏书》中的六修。又《通鉴》卷八八永嘉六年“猗卢遣其子六修及兄子普根等攻晋阳”条《考异》引《刘琨集》云“左、右贤王”,又云“右贤王扑速根”(133)。又,《通鉴》同卷“又作新平城于灅水之阳,使右贤王六修镇之,统领南部”(134),此句内容悉见《魏书·序纪》,唯“右贤王”三字《魏书》作“长子”。温公特意改此二字,或也是参考了某种今已不见的史料。可见,拓跋氏其时不仅仅引入了“大单于”号,还引入了“左、右贤王”等其他匈奴官称。
《魏书》在猗卢之后,再也没有记载过拓跋先世君长有使用“单于”及类似的匈奴名号的记载。不过这并不能说明“单于”号不再被拓跋氏使用,而可能是史官的有意掩饰。《南齐书·魏虏传》就说“猗卢孙什翼犍,字郁律旃,后还阴山为单于,领匈奴诸部”(135)。《晋书·石季龙载记》记载有“北单于乙回”和“鲜卑敦那”两个人名(136),就是《魏书·序纪》中的烈帝翳槐和炀帝纥那(137)。《载记》称拓跋氏首领,一称“北单于”,一称“鲜卑”,当得其部族首领名号之实。《魏书·太祖纪》又说:“十二月,慕容垂遣使朝贡,奉帝西单于印绶,封上谷王。帝不纳。”(138)“帝不纳”云云不知是否属实,但其时“单于”号在各类北族政权广泛使用,道武帝时代乃至更晚的时代是否已经废止仍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