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迟到的资本金
若遵循国务院22号文的规定,财政部应分四年从国家财政逐年划拨经营性建设基金和经营基金回收资金给国开行作为注册资本金,共计500亿元。但实际上,那些年国家财政的底子本身就比较薄。比如,刚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1994年,全国财政收入仅为5181.75亿元,当年国家财政支出为5819.76亿元。捉襟见肘的财政部难以按时履约。截至1998年底,原计划财政部分四年拨付的500亿元资本金,实际只拨付了406亿元。余下的缺口,则由国开行每年上缴的税收返还来填补。
资本金迟迟不到位,意味着原定的建设资金不能如期拨付给国开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开行的发展速度。而国开行秉承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加上成立初期接受了大量不良资产,每年上缴的税收十分有限。因此,直至2003年,即国开行成立近10年后,500亿元资本金才落实到位。而此时,国开行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12810亿元,资本充足率已低于国际上其他开发性银行,又形成了新的资本缺口。
如果说资本金的先天不足是短缺经济时代带来的特有产物,那么,国开行独特的资本金运用方式则带有更强烈的时代烙印。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国家财政资金有限、无法如期注入500亿元资本金的情况下,财政部只好从现有资金存量中挖掘潜力,采取了一种独特的变通方式,这就是俗称的“一女两嫁”——向国开行拨付项目的建设资金,同时作为其资本金。
第二个变通是借鉴世界银行的运行机制,将贷款分为软贷款和硬贷款两大部分。硬贷款即一般商业银行采用的贷款方式,将资金直接贷给项目,到期收回本息。软贷款即仿照中国银行在大亚湾核电站项目中,以贷款作为资本金的模式,将国开行的注册资本金以长期优惠的方式,按项目需要贷给国家控股公司和中央企业集团,由他们对项目进行参股、控股。软贷款不同于股权投资,国开行与国家控股公司、中央企业集团及项目单位之间仅是信贷关系,不干预企业的产权处置和经营活动。
软贷款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0~25年,还设有5~7年的宽限期,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一般比其他商业银行同期利率低10%。期限长、利率低、能作为项目资本金,每一项皆极具竞争力,三项优势叠加的效果自然是一般商业银行的贷款无法比拟的。这对资金短缺而又想扩大投资的地方政府而言无疑极具诱惑力,地方国企的融资顺序立刻变为了先软贷款、后硬贷款,若不济再申请商业银行的贷款。
如此一来,原本用于解决国企资本金不足而设立的软贷款,成为国开行在信贷市场上的独门秘籍,使这家资本金不足、基础羸弱的新兴银行站稳了脚跟,并支撑他们在市场上有了惊艳的表现。此后多年,“软硬兼施”(即软贷款+硬贷款)一直是国开行争取优质项目、维护客户的制胜武器。
(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8/0131/11/44402471_726639490.shtml.
(2) 《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告》(国发〔1994〕22号),下文中“国务院22号文”或《通告》均指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