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投融资体制破题者
1993年3月,初春的北京还有几分冷冽,但月坛南街道旁的树已有少许新芽萌出,向人们送来春的气息。在这条街西头的国家计委大楼里,正孕育着中国最大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
3月初的一个下午,原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的陈铁林被总经理告知:“铁林,计委让你去帮帮忙。”那些年,投资公司的干部隔三岔五去计委帮忙干活是很正常的事情,陈铁林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没过几天,国家计委副主任姚振炎把他请到了办公室,一番话让他始料不及:“我们要筹备一家政策性银行,负责中长期投资,需要起草一个文件,我再找几个人,组成一个文件起草小组……银行的管理可以参考世界银行的模式。”
几天后,文件起草小组的另外三位成员相继到位。一位是陈铁林向姚振炎举荐的国家计委计划方法处处长张勇,是一位投资政策的专家,还有来自中国建设银行的赵林和缪礼生。没有专门的办公地点,他们就在国家计委办公楼的三层找到一间不大的办公室,从零开始,展开了长达一年的起草工作。
起草小组首先大量收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的材料,以及国内关于投资的各项政策,分头草拟,再一起讨论。数易其稿后,形成了一个相对成熟的草案,提交给姚振炎。之后,国家计委将草案转发给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交通部、冶金部、农业部等十几个部门征求意见。
方案在多个部门引起了争论。新的政策性银行是重新成立还是在建行的基础上改造产生?或是将六个中央投资公司纳入改造?原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哪些预算内资金应改拨到新银行?新银行应归国务院直属,还是遵从其他国有专业银行的惯例?诸如此类,各部门意见很不统一。
就建行而言,他们希望走市场化的道路,宁愿把原属政策性业务的预算内资金划转出去,也不愿被并入政策性银行。1993年,建行已步入快速发展期。1993年末资产总额第一次突破了万亿元大关。
而能源、交通、原材料、机电轻纺、农业、林业六个国家专业投资公司,由于政资未分开,管理项目与经营资金界限不清,导致投资效率不高,时有违规放贷。国家计委有心清理其经营和管理机制,如果将其并入新银行,似乎顺理成章。因此,解散六大投资公司并入新银行成为最终之选。
9月下旬,在国务院的批示下,国家开发银行筹备组正式成立。原审计署审计长吕培俭担任组长,姚振炎、屠由瑞担任副组长。国家开发银行之所以能成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单位,倒不只是因为筹备组高干云集,更大程度缘于新银行被赋予了与国家计委共同担当投资职能的使命。有人形容,国家开发银行是顶戴“红帽”衔玉而诞。
作为一家全新的政策性银行,资本金及日常资金的筹措乃立行之本,更决定了未来的发展空间。因而,筹备组将此视为筹建中最重要的一环,苦思积虑。他们综合了六大投资公司的资产规模,结合资本充足率等经营和监管指标,并考虑未来几年的发展需要,综合测算后发现,国家开发银行需要800亿~1000亿元的资本金。
这个数字是什么概念?相当于1993年国家财政收入的20%左右。出资方——财政部很是为难,说资本金不能这么多,而且要分五年逐步到位。几经协商,资本金规模最终定为500亿元,从国家财政逐年划拨的经营性建设基金和经营基金回收资金(含原“拨改贷”)中安排,分四年逐步到位。
资金乃立行之本,为了帮助新银行筹措资金,筹备组费尽心机。他们为新银行设计了多达八种资金筹措渠道,把他们所能想到的、但凡有可能的筹措方式悉数纳入草案。在今天看来,这些方式也是具有超前眼光的。传统的方式包括现有的国家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财政贴息资金、转贷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原六大投资公司转来的资金,创新方式则包括发行金融债、建设债、到国外发债等。
金融债,即由国家开发银行提出年度金融债券发行规模,经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审定后,由人民银行向各金融机构派发。建设债,则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财政担保建设债券。陈铁林回忆,金融债原本是作为资金筹措的一条“后路”设计的,最终却成了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渠道,国开行也因此成为名副其实的债券银行,这是筹备组当年没有想到的。
这厢筹备组紧锣密鼓地进行可行性设计,那厢国开行的筹建得到了国务院的政策支持。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成立,最先见之于世的文件是1993年6月发布的中央6号文。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明确表态:“投资体制改革要与金融体制改革相结合。从改革投资体制入手,尽快建立政策性银行,逐步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国家长期开发信用银行、出口信贷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投融资和贷款任务。”
1994年3月17日,筹备组拟订的文件终成正果,这就是《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告》,即国开行人耳熟能详的22号文。其中一句话奠定了国开行的立行基础:“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了更有效地集中资金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缓解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增强国家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