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功利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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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政治研究与中国传统政治哲学

利益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的重要方法。利益分析方法从人与自然的生产关系出发,基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以人的需求和实现的历史发展规律,理解和揭示人的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的本质及其规律性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的利益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政治分析中的路径运用。

在社会政治生活中,利益对于人们的社会政治关系和政治生活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就人们的政治关系而言,首先,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出发点。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为了生产和生活而结成各种社会关系,人们的需要通过这些社会关系转化为人们的利益,同时,人们的利益也只有在这些社会关系中才能够得到满足和实现。由于社会关系的多样性,人们在社会中满足和实现自己利益的途径是多种多样的,显然,市场交换、相互协商等是实现人们利益要求的重要途径。可是,当特定社会的共同利益需要社会的合法强制性权威力量予以实现时,当特定社会群体中的成员的利益实现与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根本利益发生矛盾,当该群体成员的利益实现与其他社会群体利益实现之间发生矛盾,并且当这种利益的实现和利益矛盾需要由特定的社会范围中形成的合法强制性权威力量加以解决时,人们就会结成特定的政治关系。由此可见,利益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原始动机,而政治关系不过是人们用来满足自己利益要求的特定途径。其次,利益关系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形成的基础和条件。人们的社会利益关系通常有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共同利益,二是利益矛盾,而正是以这两个方面为基础和条件,人们才形成了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就政治权力来说,共同利益是人们结成特定政治力量的内部基础,不同社会群体的成员为了实现共同利益,凝结成一定的社会力量和政治力量,而政治权力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超过其他政治力量的政治力量,是实现共同利益的权威力量。利益矛盾是政治权力形成的外部条件,特定群体成员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必须处理好与其他不同群体之间的横向利益矛盾,而政治权力则是处理这种矛盾的权威性凭藉。同样,特定社会群体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必须处理和协调本群体内成员利益与群体共同利益即纵向利益矛盾,政治权力则是进行这种处理和协调的权威性手段。就政治权利来说,特定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是该群体成员要求政治权利的基础。利益的横向矛盾决定了特定的群体成员必须要求以特定的权利保证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而利益的纵向矛盾则使特定社会群体需要以政治权利方式规定其单个成员的利益与群体共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再次,利益关系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特性形成的基础。在社会利益关系中,共同利益的公共性、非市场实现性、单一性、相对独立支配性、多重价值复合性,为政治权力的主体利益性、强制约束性、专属排他性、扩张延展性和多重职能性等特性的形成提供了前提。同时,共同利益的这些特性,也为政治权利的主体相对个体性、法定规范性、主体自主性、权利义务统一性和主体自由价值性等特性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利益关系中的利益矛盾,则影响和决定着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实现程度和方式。最后,利益关系决定了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功能。就利益关系的构成而言,它有着共同利益和不同利益及其矛盾两方面的内容。利益关系的构成内容,首先规定了政治权力的基本功能,即以政治权力及其权威性强制方式来实现共同利益,协调和解决不同利益矛盾。政治权力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体现的职能,实际是政治权力这两方面职能的具体化、现实化和分解化。其次,社会利益关系中的这两方面内容,决定了政治权利的基本职能,社会成员对于共同利益的主张,经过政治权力的确认形成其政治权利,使得社会成员获得主张共同利益的资格,因此,政治权利的基本功能是社会成员主张社会共同利益。而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利益矛盾,则使得社会成员形成协调和解决这些矛盾的共同主张,而政治权利不过是社会成员实现这些主张的政治资格,其重要功能是主张协调和解决社会利益矛盾的共同权威规则。

就人们的社会政治生活而言,首先,利益是社会成员政治行为的动因。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之所以从事政治活动,其根本动因在于人们实现自己利益的要求。人们进行政治斗争,本质上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斗争,“唯物主义的方法在这里就往往只得局限于把政治冲突归结于经济发展所造成的现有各个社会阶级以及各阶级集团的利益的斗争”[1]。政治统治阶级和统治集团进行政治统治,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进行政治管理,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而不同社会阶级、集团、政党、个人从事政治参与活动,也同样是为了通过影响社会政治来获得或实现自己的政治权利,并使之落实为利益的有利分配。自人类有史以来,“每个场合都证明,每次行动怎样从直接的物质动因产生,而不是从伴随着物质动因的词句产生”[2]。因此,利益是人们政治活动的主旋律,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那样,“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其次,利益是一切社会政治组织及其制度的基础。社会一切政治组织及其制度都是围绕着特定的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同时也是为其所由以建立的社会成员的利益服务的。其中,国家是以特定的阶级利益为基础和归宿,采取了公共权力形式的政治组织和制度;政党是阶级利益的最高代表者;政治社团的基础则是各个方面、各个层次不同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在其运行过程中,无论国家的政策、方针、法规、条令,政党的政纲、政纪和政治活动以及政治社团的政治要求、政策措施,都是为各自代表的特定利益服务的。再次,利益是社会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源泉。恩格斯指出:“政治词句和法律词句正像政治行动及其结果一样,倒是从物质动因产生的。”[4]作为观念而存在的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来自于人们的利益和利益关系,反映着人们的利益内容和利益要求,并服务于特定的利益要求。因此,利益是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本源,离开了这一本源,任何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都无从解释。“‘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5]当然,在实际政治生活中,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往往并不采取直接与利益相联系的形式,而是通过对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的态度、看法和论述来间接地与特定利益联系在一起。因此,分析特定政治心理和政治思想的利益取向必须把它们与政治权力和政治权利联系起来。最后,利益运动是政治发展的根本动力。不同个人、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同一群体中不同成员利益与群体利益之间的矛盾发展以及利益本身内容和层次的发展提高,都会引起社会政治关系的变化发展,从而引起政治生活的变化和发展。其中,政治革命是横向利益矛盾以及相应的政治力量激烈冲突和对抗的结果,是代表着新的生产力要求的阶级的利益取代代表旧的生产力的阶级的利益的统治地位的过程。政治变革则是政治权力主体根据社会利益矛盾调整政治体系,改造政治文化,以维护自己统治和利益的过程。政治民主则是社会成员通过平等、自由的权利行使和实现来表达和形成共同的意志和利益要求,调节相互之间利益矛盾的政治形式。

由此可见,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积极深入展开利益政治学研究,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新时代,对于人们正确观察社会政治现象,把握其本质联系和发展规律,构建中国特色的政治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原创性和科学性政治学理论,涵育中国特色的政治学理论和学术流派,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祝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时指出,“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历史是一面镜子,鉴古知今,学史明智。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是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史的一个优良传统。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和发展。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需要系统研究中国历史和文化,更加需要深刻把握人类发展历史规律,在对历史的深入思考中汲取智慧、走向未来。”[6]这就明确指出,系统深入研究中华文明历史,从中华文明的思想和实践中汲取有益营养,把握中国和世界发展的规律,是新时代的积极途径和深入展开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的科学路径。

就利益政治学的研究而言,中国古代政治哲学中的功利思想,是发掘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展开学术研究的重要思想资源和知识宝库。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中国传统的功利思想加以正确的批判、辨析、扬弃和吸收,紧密结合历史和时代的实践加以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深入研究和构建中国特色利益政治学的重要维度。

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政治哲学被人们简单概括为儒家性理之学的道德形而上论证,被认为是鼓吹天理而脱离实际、强调纲常而轻视个体自由、僵化道德而否认一切功利诉求的道德形而上学。显然,这种思维和认知是颇为片面的。

实际上,中国传统政治哲学有着多元的学说背景、丰富的研究范式和悠久的论争历史。应该看到,在中华民族文明漫长的历史和思想发展流变的过程中,作为中国社会政治实践的反映,中国传统政治哲学中也孕育、产生和发展了功利思想。研究表明,这种功利思想源远流长,其过程可以大体概括为发源于春秋战国、沉寂于西汉、中兴于两宋、流行于明清。一般来说,中国古代功利思想的发源与脉络可以划分为3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的功利思想主要在于,法家思想从人性自利出发,推崇利益的作用,否认道德与价值的作用,其观点集中于为君主治国提供“法”“术”“势”工具。法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功利思想的源头,具有重要的思想地位和发掘价值;墨家的功利思想强调“天下大利”“君民同利”,较为近似功利主义,但实际上却有所不同;儒家的荀子借鉴法家思想,成为儒家现实主义思想的发端。荀子重视功利的必要性,对道德进行客观性论证,其功利思想意义甚重。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墨家与纵横家等学派的相关思想,是中国古代功利思想的滥觞。法家从政治统治需要出发,基于人性自利与利益冲突的假设,提出重视“法”“术”“势”的政治主张,认为君主应当摆脱世俗道德的束缚,集大权于一身而强化专制统治。在批判道德与德治的过程中,法家思想还借用了道家哲学的本体论,将道家“道”之“虚静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的实践准则阐释为君主统治的方法,认为君主只有在“无为而无不为”中以“法”“术”“势”等总揽全局,把握利益冲突中的主动权,才能巩固自身的政治统治。在法家的视野中,道德、德治下的政治合法性是毫无用途的伪概念,唯有功利才是君主达成统治的根本原则。法家思想源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政治变革要求,是革新、改革政治活动的思想指南。故在政治稳定时期,法家思想往往遭到批判。但是,法家现实主义的人性论与利益冲突的分析,启发了两宋儒家的功利思想,其现实的统治术的论述,也被历代封建统治者所借鉴和采用,成为“外儒内法”国家治理的基本形式。所以,梳理和分析法家的功利思想,有助于分析儒家的功利思想和学派,更为研究中国传统政治史提供了独特视角。

与法家不同,墨家的功利思想从社会成员共同利益最大化的面向出发,深入讨论了功利问题。它强调“兼相爱,交相利”的原则,主张人民之间互助互利,最终达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墨家思想具有某些功利主义色彩。墨家的功利思想有如下特点:第一,社会“兼爱”的伦理立场。墨家的论证并非站在统治阶级角度,而是以“兼爱”“非攻”主张人民互助互爱,协调利益冲突,促进共同利益,从而挽救作为大多数的饥寒交迫的底层大众;第二,“尚同一义以为政”[7]的贤君政治。墨子认为,君主应当代表人民的利益,墨家的“非命”思想反对政治统治的决定论,认为君主和人民应当是平等的。所以,贤君应当做到“上下同义”,“上下同情”,形成君主与人民的利益共同体;第三,重视物质利益。墨家强调利益的物质属性,“节用”“节葬”“非乐”等观点,是针对统治阶级奢侈浪费的情况而提出的。墨家认为,只有节俭物质资源,才能促进全社会利益的增长。墨家的功利思想代表战国时期民众的呼声,具有鲜明的进步意义,其关注“天下大利”的思想,也为儒家所汲取,对利益政治的研究也具有借鉴意义。但是,墨家重物质利益,轻观念与规范,所以无法提出有力的政治合法性主张,在实践中不能为政治统治服务,从而难以获得统治阶级的支持而使自身发扬光大。实际上,轻视政治合法性的论证,是道家、法家、墨家无法成为封建统治意识形态的共同原因,而墨家社会大众的立场,更使其无法被官方接受而遭冷遇。

除了法家、墨家的功利思想,纵横家、兵家等思想也不同程度地体现了现实与功利的倾向。尤其是纵横家,从言语、信息入手,强调分析人心理状态的客观表现。其通过“量权”“揣情”的经验分析,从而获得对特定国家的客观情势的把握,本质上也是一种重“谋”的功利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纵横家的讨论与当代语言哲学的分析相互呼应,这使其更加具有理论意义。

及至秦汉,“焚书坑儒”直接摧残了古代文化,毁灭了春秋战国以来功利思想的诸多文献。而西汉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则进一步压制了功利思想,使其一度归于沉寂。

从两汉到五代时期,多种因素促成思想逐步趋向了多元,包括隋唐相对自由的文化政策、东汉魏晋以及五代时期国家的分裂状态、东西方文化的广泛交流等。汉武帝以来的文化专制政策逐渐松动,知识分子在政治、军事与文化领域日趋活跃。在这种背景下,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开始受到外来的佛家与本土的道家的挑战。直至两宋时期,儒家思想吸收佛、道思想的本体论,开始将儒学上升为完整的哲学、伦理与政治思想系统,以应对佛家、道家思想的冲击。在这一过程中,如何继承春秋战国以来的儒家传统,儒家内部形成了两个派别:一个是坚持孟子代表的规范主义传统,主张以抽象的原则来解释世界,伦理与政治,将道德彻底神化;另一个是坚持荀子代表的现实主义传统,主张从现实的事功、功利视角来解释世界,伦理与政治,将道德置于经验基础之上。前者以韩愈所倡导的“道统”自居,以“天理”重新释读儒家经典,形成了性理之学;后者则以孔子倡导的经世致用传统为口号,主张革新以解决两宋时期积贫积弱、国土丧失的局面,形成了功利学派。

第二个阶段是两宋功利思想阶段。两宋功利思想以北宋的李觏、王安石为开端,历经北宋中期的“永嘉七子”,至南宋的“永嘉学派”与“永康学派”的繁荣,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世界观、伦理观与政治论。沿着荀子的论证范式,围绕着理论问题与政治现实,两宋时期的儒家功利思想家与当时逐步占据统治地位的理学展开了多个层面的激烈论争。

两宋功利主义思想一方面承上启下地接续了中国古代功利思想的脉络,另一方面也与性理之学一起,共同构成了儒家思想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发展了儒家思想内部二元对立的范式结构。两宋时期的功利思想从现实、功利与事务的视角[8]阐释的儒家的世界观、伦理观与政治观,尊重人普遍存在的利益、注重市场作用等思想极具革新意义,已经在一定意义上具备了近代启蒙属性。就此而言,两宋功利思想可以视为明末清初启蒙思想的先声。

第三个阶段是明清时期的功利思想。随着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生。功利思想开始流行于民间,其集中代表是明末清初颜元、李贽、黄宗羲、王夫之、朱之瑜等启蒙思想家。在清代,唐甄等人也是著名的功利思想家,此外,戴震等大儒也认可功利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此时的功利思想以“事功”作为表述形态,与反对封建专制的政治论证相匹配,这个时期的功利思想已经具有脱离儒家道德居先范式的较为彻底的启蒙倾向。当然,一些作家在伦理层面认同功利的正当性,在世界观层面反而退回至心学的唯心论。在明清心学与理学的对立中,心学以主观唯心主义的范式反对理学空洞的教条,强调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事功、功利的伦理论证,也兼容于启蒙性质的政治思想。

具体而言,颜元猛烈批评宋明理学家“穷理居敬”“静坐冥想”的天理崇拜,反对理学家鼓吹的“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主张“正其谊(义)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的义利统一的伦理思想。他猛烈抨击封建科举以八股取士的做法,在实践中发展了孔子的教育思想,推崇“习动”“实学”“习行”“致用”的“六艺”教学,主张培养理论与实践兼具的经世致用人才。李贽的世界观经历了从理本论到心本论的转变,在明清理学与心学的较量中,他最终选择了心学的立场。从心学的立场出发,他强调个性的自由,猛烈抨击理学“高谈性命,清论玄微,把天下百姓痛痒置之不闻,反以说及理财为浊”的空洞教条,认为利、欲都是具备内在合理性的,人类的任何行为都是具备功利的目的的。在此论证之上,李贽主张富国强兵、重视耕战的政治主张。黄宗羲的事功观点主要体现在其反封建的思想之中,其“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本思想与重视工商业的富民思想都体现了将功利正当化的内在逻辑。王夫之提出了鲜明的“气一元”的唯物思想,在此基础上他反对“生而知之”的先验论。在唯物倾向的世界观与认识论之下,王夫之猛烈抨击理学鼓吹的禁欲主义,在《周易外传》《尚书引义》等著作中,他为人类的欲望和功利正名。在“道不离器”的两宋功利思想基础上,他进一步主张理不离欲,即天理离不开欲望与功利。朱之瑜强调经世致用的“实用”论观点,体现了鲜明的事功思想特色。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9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

[3] 习近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载《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70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9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03页。

[6] 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1/03/c_1123942672.htm

[7] 参见(春秋)墨子《墨子》,李小龙译注,中华书局2007年版,第55—60页。

[8] 一般而言,事功思想与功利思想是高度重合的概念。在两宋时期,“功利”的提法更为唯物、激进。“功利”一定是归属“事功”的,而“事功”很大程度上也无法离开“功利”。“事功”即事物与功利,“功利”即在事物中看功利,所以两者是高度统一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