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绪论
一 “新批评”概说
“新批评”不是笼统的“新的批评”,它的全称是英美“新批评”,是英美20世纪现代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按杨周翰先生的说法,“新批评”作为一种方法,产生于20世纪初的英国;“新批评”作为一个批评流派,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1]按赵毅衡的说法,它是一个西方现代文学理论派别。它于20世纪20年代肇端于英国,30年代形成于美国,四五十年代统治着美国文坛。[2]
事实上,绝对没有一个单质化、标准化的“新批评”。不同的文化互有差异,不同的人因为不同文化背景和着眼点,不同的人眼里的“新批评”当然也就各有不同。正如同为中国人的赵毅衡与杨周翰对“新批评”有不同的理解一样,同为英国人的特里·伊格尔顿与拉曼·塞尔登,对“新批评”的理解也不完全一样。[3]
由此可见,与其说“新批评”是一个语言实体,毋宁说它是一种文化建构、语言建构之物。“新批评”是被中外学界共同建构出来的,而不是具有“固定本质”的先验实体。因此,梳理“新批评”被建构的过程和历史,就成为深入理解“新批评”的一个必要前提。
(一)众说纷纭“新批评”
“新批评”有哪些成员,这似乎是一个非常简单也极易回答的问题。
著名的比较文学家、文学批评家韦勒克曾著文指出,在评述“新批评派”是非曲直之前,“必须形成一个共识:哪些人物我们应该视之为新批评派”[4]。
但吊诡的是,自从韦勒克20世纪50年代提出这个问题之后,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他所期望的“共识”非但没有形成,就连他本人也时而被列为“新批评派”,时而被排除在外。其他“新批评派”成员如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奥斯汀·沃伦(Austin Warren)、比尔兹利(Monroe C.Beardsley)、燕卜逊(William Empson)以及克莱恩(R.S.Crane)诸人,也遭遇了同韦勒克一样的命运。
看来,“哪些人物我们应该视之为新批评派”,见仁见智、言人人殊。学界之所以在“新批评”的成员构成上“斤斤计较”,是因为“范围划得不一样,被称为‘新批评’理论的具体内容就会很不相同”[5];即便所划范围大体相同甚至完全一样,人们对“新批评”的定位和理解也会多有不同,甚至在一系列重要问题上也难以达成共识。为此,厘清学界对“新批评”构成成员的不同理解,势必成为认识、引进和运用“新批评”的一个重要前提。
下面,我们以时间为序选取国内外有关研究和文论教材,检视一下“哪些人物我们应该视之为新批评派”这样的基础性问题,以便充分理解“新批评”的丰富性、立体性和复杂性,推进国内的“新批评”研究向纵深发展。
1.国内学界对“新批评”成员构成的理解
首先,按时间顺序,我们将新时期以来国内学者关于新批评派成员的一些代表性观点,做一个简单梳理。
新时期以来,国内学者最早介绍“新批评”的是北京大学西语系教授杨周翰先生。1981年《国外文学》第1期,杨周翰先生发表了《新批评派的启示》。杨周翰于1949年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英文系,20世纪四五十年代曾与“新批评派”代表人物瑞恰兹、燕卜逊有不同程度的接触,对“新批评派”及其成员如数家珍,他提及的新批评家有8人: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瑞恰兹、韦勒克、奥斯汀·沃伦、维姆萨特、比尔兹利,以及其他研究者少有提及的克莱恩(R.S.Crane),并被称为“新批评派的创始人之一”。
两年后,1983年第7期《读书》杂志,张隆溪发表的《作品本体的崇拜——论英美新批评》[6],是新时期以来首次较为系统地介绍、评述英美“新批评”的一篇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张隆溪称理查兹和艾略特为“新批评派”的“思想先驱”,认为文萨特(即维姆萨特)、比尔兹利以及兰色姆、布鲁克斯、马克·肖莱尔、韦勒克和奥斯汀·沃伦等人为“本体论倡导者”,还对燕卜逊、布鲁克斯和塔特的“细读式分析”做了充分肯定。张隆溪的研究涉及的新批评家有11位。
新时期以来,国内“新批评”研究影响最大的当属赵毅衡先生了。他的“新批评”研究专著《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7]以及他编选的《“新批评”文集》[8],在国内“新批评”研究中的影响和地位,至今无出其右者。前者对“新批评派”的由来、发展和演变,对“新批评派”关于文学基本性质的理论,对“新批评派”的批评方法论及诗歌语言研究等都做了全面、深入的阐述;“文集”共五部分,分别编选了“新批评理论与方法论”“新批评派的诗歌语言研究”“新批评派的细读式评论”及“新批评派自辩”等代表性文章29篇。两本书一纵一横、史论结合,具有浓郁的“中国化”色彩,“深刻影响了中国学者的文论思考,塑造了他们对新批评的基本认识”[9]。
说到“新批评派”的成员,赵毅衡《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一书“附录三”列出了15位“新批评派重要人物简传”,他们分别是 T.E.休姆、埃兹拉·庞德、T.S.艾略特、I.A.瑞恰兹、约翰·克娄·兰色姆、艾伦·塔特、克林斯·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威廉·燕卜逊、R.P.布莱克墨尔、肯尼思·伯克、威廉·K.维姆萨特、雷内·韦勒克、墨雷·克里格和埃里西奥·维伐斯。《“新批评”文集》中,除埃兹拉·庞德、肯尼思·伯克、墨雷·克里格、埃里西奥·维伐斯4人外,赵毅衡收录了其余12位新批评家(包括《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一书中未做“人物简传”的蒙罗·C.比尔兹利)的文章。
史亮编选的《新批评》(出版于1989年),收录了包括兰色姆、艾伦·塔特(塔特)、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维姆萨特、比尔兹利、韦勒克、奥斯汀·沃伦8位新批评家的论文11篇,外加3篇附录。3篇附录中,有2篇分别出自韦勒克和罗伯特·潘·沃伦之手,另外1篇为“外国学者论新批评”的集锦(出自11本专书、辞书)。说到新批评派的核心成员,编选者持6人说,“不管怎样,现在大家公认的新批评家是兰色姆、艾伦·塔特、克林斯·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以及稍后一些的威廉·K.维姆萨特和雷内·韦勒克。前四人可以说是新批评的开拓者加实干家,后两人则具有更浓的理论家色彩”[10]。而像 R.P.布莱克墨尔、肯尼思·伯克和艾伏尔·温特斯等人最多“也只是新批评阵营中的过客”[11]。值得一提的是,史亮编选的《新批评》一书,其影响虽不及赵编《“新批评”文集》,但作为《“新批评”文集》的补充(兰色姆的《批评公司》、布鲁克斯和沃伦对艾略特《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的分析以及3个附录,都是赵毅衡《“新批评”文集》未选录的),起到了共同建构国内“新批评”“知识图景”的作用。截至目前,这两部“新批评”文选,仍为国内学界认识、了解英美“新批评”最基本的入门书。
1994年,盛宁先生的《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出版,使国内“新批评”研究有了更开阔的视野。该书虽然不是研究“新批评”的专书,但因其将“新批评”置于美国20世纪文学理论动态发展的宏阔背景下,从而在展现动态“新批评”的过程中大大凸显了它的丰富性、复杂性乃至层次性。盛宁以“‘新批评’的崛起”“‘新批评’的鼎盛与衰落”为题,专门对“新批评”的发展和演变做了梳理。他认为,“新批评”的“思想渊源至少可以追溯到康德、柯勒律治,而从理论到实践的结合上提供了完备的楷模的,则是艾略特和瑞恰兹”。而约翰·克娄·兰色姆、艾伦·塔特、罗伯特·潘·沃伦、克林斯·布鲁克斯等人,“把新古典主义和唯美主义糅合在一起,结合自己的诗歌创作实践,提出了一系列从文学作品的‘本体’和语言结构角度进行分析批评的主张”。“从四十年代末开始,‘新批评’开始出现由注重实践批评朝注重批评理论的转折。从某种意义上说,‘新批评’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可是从另一个意义上说,这不啻又是极盛而衰的先兆。”[12]盛宁注意到“新批评”的两个维度,即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注意到“新批评”在20世纪40年代“由注重实践批评朝注重批评理论的转折”的动态过程;盛宁的评述,也充分注意到“新批评”在不同时期的贡献和特点。盛宁的研究涉及的新批评家有12人:艾略特、瑞恰兹、燕卜逊、约翰·克娄·兰色姆、艾伦·塔特、罗伯特·潘·沃伦、克林斯·布鲁克斯、韦勒克、奥斯汀·沃伦、维姆萨特、比尔兹利、克里格。
《二十世纪美国文论》之后整个90年代,国内“新批评”研究再无突破性成果,但朱立元先生主编、出版于1997年的《当代西方文艺理论》(2005年发行第2版)某种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该书对“新批评”的介绍和研究(“语义学与新批评派”),突破了赵毅衡、盛宁原有的“叙述”体例,在简介其“理论背景和发展概况”的基础上,对新批评派诸家尤其对新批评派的奠基者、关键人物及核心成员做了专题性介绍,从而呈现出“新批评”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该教材“新批评”部分的执笔人,为张德兴先生。关于“新批评”成员,张德兴持11人说。张德兴认为,新批评派知识谱系中的代表人物先后有瑞恰兹、艾略特、兰色姆、布鲁克斯、燕卜逊、维姆萨特、韦勒克以及塔特、布莱克墨尔、利维斯、沃伦。前面7人,该教材做了专门论述;后面4人,只是简要提及。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内文论教材(包括“文论史”“文学理论”“文学批评”等),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除《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外,颇具代表性的还有马新国先生主编的《西方文论史》[13]、朱刚编著的《二十世纪西方文论》[14]等。马新国的《西方文论史》为集体编撰,系统介绍了柏拉图以来西方文学理论发展演变的历史;朱刚的《二十世纪西方文论》为个人独撰,除理论介绍外,还编选了一些理论文本。这两种教材,对于英美“新批评”均有专章,说到其成员构成,马新国主编的《西方文论史·英美“新批评”》[15]持11人说,即“新批评的先驱”为瑞恰兹和艾略特,“形成期的新批评理论”代表人物为燕卜逊、塔特和兰色姆,以及“极盛期的新批评理论”的批评家为维姆萨特、比尔兹利、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韦勒克和奥斯汀·沃伦;朱刚的《二十世纪西方文论·英美新批评》持9人说,他们是:起始阶段(1910—1930)的艾略特与瑞恰兹,成形阶段(1930—1945)的燕卜逊、塔特和兰色姆,鼎盛阶段(1945—1957)的维姆萨特、比尔兹利、布鲁克斯、韦勒克。
2.国外学界对“新批评”成员构成的理解
新时期以来国内学界关于“新批评”成员构成的代表性观点,已如上述。
下面,我们按时间顺序,依次介绍英、美学者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雷内·韦勒克、戴维·罗比、特里·伊格尔顿、拉曼·塞尔登等人的观点。
20世纪60年代中期,一部由古尔灵等合著、介绍诸多批评方法的普及读本A Handbook of Critical Approaches to Literature[16]在美国出版。这是一本文学批评方法的普及读本,既有批评方法的阐述,又有实践应用的例证。书中,兰色姆、塔特、沃伦和布鲁克斯等,被看成新批评派的核心成员,罗伯特·B.海尔曼、雷·B.韦斯特、罗伯特·W.斯托尔曼和卡罗琳·戈顿等被看成新批评派的追随者。该书不仅一般性地讨论“可以用来把握形式的原则”,还致力于“具体地应用一下这些原则”[17]。因此,新批评派成员及其追随者的批评实践,被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布鲁克斯和沃伦(一译华伦)的《理解诗歌》(第一版,1939)、《理解小说》(1943),布鲁克斯与罗伯特·B.海尔曼的《理解戏剧》(1945),雷·B.韦斯特和罗伯特·W.斯托尔曼合著的《现代小说艺术》,卡罗琳·戈顿和艾伦·塔特合著的《小说之屋》(1950)等著述,都成为该书专门讨论的具体内容。
1978年,雷内·韦勒克在美国《批评探索》杂志第4期发表了《新批评派的利弊得失》一文,后来这篇文章收入其《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说到“新批评”成员时,韦勒克认为,兰色姆无疑是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人物,但在他的《新批评》一书出版之际,“新批评派的观点和方法早已确立”[18]。在“新批评派”概述中,韦勒克按时间先后指陈了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但在分人介绍和论述过程中,韦勒克又按这些人物的重要程度,重新做了排列,他们依次是:兰色姆、塔特、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布莱克墨尔、伯克、温特斯、维姆萨特8人。
1982年,一部系统介绍西方文学理论重要流派的著作 Modern Literary Theory: A Comparative Study[19]在美国出版。该书由四位分别从事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语言和文学的英国学者合著。对英语、意大利语言文学多有研究的戴维·罗比负责“英美新批评派”部分的撰写。在戴维·罗比的视野中,瑞恰兹、艾略特、维姆萨特、布鲁克斯、塔特、比尔兹利、兰色姆和克里格8人,为“新批评”构成成员。在书中,戴维·罗比不是简单、孤立地看待“新批评派”,而是用开阔的视野和比较研究法,先后对美国“新批评”与英国“新批评”、美国“新批评”与俄国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与索绪尔及法国结构主义等的异同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新批评派的独特性做了颇富创见的审视和总结:“新批评派一方面总是强调文学的特殊品质,尤其强调不能用降低文学为普通表现方式的方法去解释文学的意义和效果,另一方面主张文学与‘现实的’世界有联系,并在处理日常生活中的问题上能够做出贡献。新批评派和形式主义及结构主义相对比,是经验主义的和人文主义的。”[20]笔者以为,这样的评价,道他人所未道,深得“新批评”之精髓,很是到位,颇受启发。
1983年,英国著名文学理论家与批评家伊格尔顿出版了Literary Theory: An Introduction[21],1996年又出版了第2版。书中,伊格尔顿在英国文学兴起的大背景下,对“新批评”做了宏观扫描。伊格尔顿不无保留地认为,“新批评”由10人构成,“通常被认为包括了艾略特、瑞恰兹,也许还有利维斯和威廉·恩普森,以及一些重要的美国文学批评家,其中有约翰·克娄·兰色姆、W.K.维姆萨特、克林斯·布鲁克斯、艾伦·塔特、门罗·比尔兹利和R.P.布莱克墨尔”。而其中的英国批评家威廉·恩普森(中译一般为燕卜逊)“却可以被更有意思地读为新批评的主要理论的一个无情反对者”[22]。伊格尔顿对新批评派的文化保守主义做了鞭辟入里的分析:美国的新批评“植根于经济落后的南方——一个重视传统的血缘和教养的地区”。“新批评是失去依傍的、处于守势的知识分子的意识形态,这些知识分子在文学中重新虚构了他们在现实中所无法找到的一切。诗是新宗教,是一个挡开工业资本主义的异化而使人可以怀旧的避风港。”它“是开给政治惰性的一个处方,因而也是一个让人屈服于政治现状的处方”[23]。
1985年,英国学者拉曼·塞尔登与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等合著的《当代文学理论导读》[24](A Reader's Guide to Contemporary Literature Theory)出版。该书以“新批评、道德形式主义与利维斯”为题,对“新批评”做了不同于伊格尔顿的解读:艾略特、瑞恰兹和燕卜逊被看作“新批评”的起源;兰色姆、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维姆萨特、比尔兹利、马克·肖莱尔、R.S.克莱恩等被看作“美国新批评”;英国的F.R.利维斯的道德形式主义“在英国的语境中,成了新批评理论唯一的遭受攻击的主要目标”等。这一切均表明塞尔登等人在“新批评”成员构成问题上持11人说。值得一提的是,在不长的篇幅里,塞尔登等人在对新批评定位的同时极力凸显了其“实践特征”及其内部的复杂性:“新批评运动就是当时的‘现代主义’批评。”“正如新批评的名字标明的,它主要是一种批评实践,因此,它的大部分理论都包含在其较为具体的实践性文章中,而不是以理论文章的面目出现的。”该书还称赞布鲁克斯“是新批评典范的、最有技能的实践者”,他的《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是新批评实践的范文,无论就显在与隐含的意义而言,都是我们看到的最好的论述”[25]。该书还认为,“把燕卜逊看作一个纯粹的新批评家可能是不确切的”,但他“却对‘新批评’产生了特别重大的影响”。而“利维斯对道德的热衷使他与新批评家们那种抽象的或审美的形式主义判然不同,他那来自经验的社会学思想与历史感也使他与新批评家们有所区别”[26]。
3.摆脱困难的几种路径
到底“哪些人物我们应该视之为新批评派”?归纳众说,大家涉及的所谓“新批评家”有一长串名字,计有25人之众。
他们分别是T.E.休姆(Thomas Ernest Hulme)、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T.S.艾略特(T.S.Eliot)、I.A.瑞恰兹(Ivor Armstrong Richards)、约翰·克娄·兰色姆(John Crowe Ransom)、艾伦·塔特(Allen Tate)、克林斯·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威廉·燕卜逊(William Empson)、R.P.布莱克墨尔(R.P.Blackmur)、肯尼思·伯克(Kenneth Burke)、威廉·K.维姆萨特(William K.Wimsatt,Jr.)、门罗·C.比尔兹利(Monroe C.Beardsley)、雷内·韦勒克(Rene Wellek)、墨雷·克里格(Murry Krieger)、埃里西奥·维伐斯(Eliseo Vevas)、克莱恩(R.S.Crane)、马克·肖莱尔(Mark Schorer)、奥斯汀·沃伦(Austin Warren)、艾伏尔·温特斯(Yvor Winters)、利维斯(Frank Raymond Leavis)、罗伯特·B.海尔曼(Robert B.Heilman)、雷· B.韦斯特(Ray B.West)、罗伯特· W.斯托尔曼(Robert W.Stallman)、卡罗琳·戈顿(Caroline Cordon)以及朱尼尔(Jr.或Journal)25人。
罗列中外学界各家各派的不同认识,其目的不是要得出一个最终、最权威的结论,而是从中找出国内学界存在的问题,以推进国内的“新批评”研究向纵深发展。
鉴于国内学界对“新批评派”成员构成认识上存在着诸多问题,故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办法以供参考。
(1)难成共识,需分人分层分国籍。
到底“哪些人物我们应该视之为新批评派”?事实表明,“所有的新批评派都矢口否认他们是名为‘新批评’的一个文学理论派别的成员”[27]。因此,中外学界永远无法,也不必达成什么“共识”。不同论者从不同视阈、从不同目的出发形成不同的认识,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支持相对主义甚至虚无主义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韦勒克的做法是可取的。韦勒克认为,“只要浏览一下这份名单(引者按:指《新批评派》的名单。韦勒克持8人说,已如上述),很快就发现,这群人物远谈不上志同道合”,他们之间的观点往往分歧很大,将他们视为一个学派的见解可谓荒谬透顶。因此,不应把他们简单理解为单质化的学派,而“应该根据各自的功过,分别论述”。“尽管如此,有些迹象晓示我们,将这些批评家归为同类不无道理。十分明显,他们之所以同气相求,原因在于他们反抗前面提到的先前或当代的批评学派和观点。”韦勒克认为,这些批评家全都排斥印象主义批评、新人文主义批评、马克思主义批评、学院派学术研究的臆说和先入之见等,又使得我们可以大体上把他们“归为同类”[28]。
之所以说韦勒克的做法可取,是因为其不把“新批评派”刮垢磨光给出本质主义[29]的解释,而是根据不同成员的功过“分人论述”。上引朱立元主编《当代西方文艺理论》的“分人论述法”,笔者认为是极为可取的方法。
不仅要分人论述,还要“分层”论述,即区分“新批评派”的不同层级。其中有“远祖”[30]与本体之分、核心与边缘之别、主流与非主流的不同、创建者与追随者的差异。中外学界提及的25人中,T.S.艾略特、瑞恰兹常被研究者称为“新批评派的直接开拓者”(赵毅衡语)、“新批评派的奠基者”(张德兴语);威廉·燕卜逊的《含混七型》(Seven Types of Ambiguity)被称为“新批评的第一个实践范例”(赵毅衡语);约翰·克娄·兰色姆被称为“新批评派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赵毅衡语)、“新批评理论的真正奠基者”(张德兴语)、“新批评派承上启下的重要人物”(季广茂、马新国语);艾伦·塔特、克林斯·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等被称为“新批评派”的“主将”“正式成员”(赵毅衡语);威廉·K.维姆萨特、雷内·韦勒克与布鲁克斯、沃伦组成的“耶鲁集团”被称为“‘第三代’新批评家”和“新批评后期中心”(赵毅衡语),雷内·韦勒克还被称为新批评派“批评理论的集大成者”和“新批评最忠实的辩护人”(朱刚语);美学家门罗·C.比尔兹利与维姆萨特多次合作并“试图从美学上确立新批评地位”(赵毅衡语)。一般而言,将这10人[31]列为新批评派成员应该毫无争议。
不仅“分层”,还要分国籍,避免简单地将它们“一锅煮”。在这一方面,国外学人如戴维·罗比、伊格尔顿、塞尔登等的著述值得借鉴。他们充分注意到英国“新批评”与美国“新批评”的联系与区别,注意到不同文化语境之于“新批评”理论与实践的制约和影响。
(2)统一译名,避免混淆用全称。
检视国内学界对“新批评派”构成成员的汉译,很多译名都不统一,如Ivor Armstrong Richards中文译名除瑞恰慈外,还有瑞恰兹、理查兹;John Crowe Ransom除兰色姆外,还有兰塞姆、兰索姆;Allen Tate除艾伦·塔特外,还有泰特、塔特;William Empson除燕卜荪外,还有恩普森、燕卜逊;两个Warren的名字除沃伦外,还有华伦;R.P.Blackmur除布莱克墨尔外,还有布莱克莫尔、布拉克墨尔、布拉克默尔;Kenneth Burke 除伯克外,还有勃克;William K.Wimsatt除维姆萨特外,还有文萨特;Rene Wellek除勒内·韦勒克外,还有雷内·韦勒克;R.S.Crane 除克莱恩外,还有克莱因;Mark Schorer一译肖莱尔,又译肖勒尔;Frank Raymond Leavis一译利维斯,又译李维斯、里维斯。
“新批评”成员译名的不一致,极易造成研究和运用中的混乱和失误。[32]
为避免混乱,中译本最好统一译名。但由于不同时期、不同译者的参照或喜好不同,译名混乱的局面已然成为现实,一时半会儿“统一译名”更绝非易事。因此,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干脆直接用英文名,用英文全名;或者,至少在中文译名后面附以英文全名。如此一来,大可避免译介、研究和运用过程中的混乱和失误。
(3)去单质化,还原“新批评派”的丰富性和复杂性。
不得不说,与国外“新批评”研究相比,国内不少学者对“新批评派”的理解,明显存在单质化、简单化和贴标签的倾向。这一倾向突出表现为:国内学界更多突出了所谓“新批评派”的理论特点,有意无意忽略了其实践品格。
赵毅衡认为:“我们欲对新批评派有个全面理解,就必须从新批评派对文学的基本特征和作品结构的理论出发,由此才能顺利地评价他的方法论。”“新批评派基本上是一个英美文学理论派别。”[33]赵毅衡先生的这一定位,在30年来,一直影响甚至导引着国内的“新批评”研究的走向。
成书于1994年的《二十世纪美国文论》,盛宁先生突出的是“文论”二字。“文论”者,“文学理论”也。但书中各章节名,并非“文论”或“文学理论”,而是均以“文学批评”名之。[34]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的称谓与文本的实际内容,可谓名实不符。个中内容明明是“文学批评”,却名曰“文论”。在中国语境中,“文学理论”并不等于“文学批评”,这是一个常识。但盛宁先生为什么会“违背”这一“常识”呢?不得不说,这里隐含了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即中外学界对“文学理论”(literary theory)有不同的指称。也就是说,“文学理论”(literary theory)这一能指虽然是同一个,但中国学界和西方学界(主要指美国学界)对它的理解很不一样。在中国语境中,尤其是20世纪以来,在“文艺学”这一学科体制的规约下,“文学理论”“文学批评”“文学史”均为“文艺学”的下属。按照一般人的理解,“文学理论”指导“文学批评”和“文学史”,它比后二者似乎高一个级别。[35]在“文艺学”这一学科体制的熏染下,在我们不少学者心目中,似乎有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工作者,终其一生,就是要做这项事业。但这个东西,在国外理论家、批评家看来,是根本不存在的。[36]在西方学界,所谓“文学理论”,在一般情况下,它几乎就是“文学批评(流派)”的同义语,起码二者有很多交叉,上引戴维·罗比、伊格尔顿、塞尔登等人,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文论”这一术语的。但长期以来,我们耳濡目染,不知不觉,明显具有西方理论家不可理解或不可思议的“文学理论情结”。即便是一些很优秀的学者,也带有一种“元理论”情结。出身英语专业、具有丰富美国文化背景[37]的盛宁先生,其《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可谓中美理论文化的“混血儿”,他所谓的“文论”与“文学批评”虽为异名,但其所指为一,既保留了美国文化的影响,又是中国20世纪理论文化的产物。
相比于赵毅衡的“重理论轻实践”、盛宁的“名实不符”(以“文论”之名行“批评”之实),国外学者对“新批评派”的理解,就相对通脱得多,无论是韦勒克的“分人论”说、D.罗比的比较研究、特里·伊格尔顿在英国文学兴起的大背景下对“新批评”的宏观审视,还是古尔灵对新批评实践维度的凸显,抑或是拉曼·塞尔登诸人将英国“新批评”与美国“新批评”区别对待的做法,因其各自具有专门研究和他人无可替代的学术个性,从而展示了“新批评派”无比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这些无不为我们深入理解“新批评”提供了重要的参照和启示。
(二)科学理解“新批评”
通过梳理中外学界关于“新批评派”成员构成的众多不同认识,我们已经充分注意到:在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历史上“新批评”是被建构起来的。本着还原本真、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对“新批评”的传播、接受、研究和运用,我们应做如下区分。
1.区分“新批评”的理论家与实践家
在“新批评”内部,一些人擅长理论研究,另一些人则在批评实践方面投入了极大热情,还有些人在理论研究和批评实践方面均有建树。
在上述列出的25位新批评家中,I.A.瑞恰兹、约翰·克娄·兰色姆、威廉·K.维姆萨特、门罗·C.比尔兹利、雷内·韦勒克等就特别擅长理论研究;威廉·燕卜逊、R.P.布莱克墨尔、罗伯特· B.海尔曼诸人,则在批评实践方面兴趣浓厚;艾伦·塔特、克林斯·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等,在理论研究和批评实践两方面都有很高造诣。
为了使我们摆脱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对“新批评”的理解不至于陷入单质化和标签化的泥淖,我们有必要在较为宽广的幅度上理解“新批评”:既不能以理论研究代替批评实践,也不能因为重视批评实践而忽视或否定其理论建树。
2.区分新批评家的理论表述及其批评实践
《论语·公冶长》:“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其中涉及人们“言”与“行”的关系。对同一个主体而言,从理论上讲,言行可以一致、理应一致;但从现实中看,“言”与“行”二者可能一致,也可能不一致,而且二者的不一致,也极为普遍。“言”与“行”二者一致与否,会因语境之不同而不同,所谓“此一时彼一时”,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对不同的主体而言,“言”与“行”的关系,就更为复杂了,也更多表现出不一致。
以此观照“新批评家”理论表述(即“言”)及其批评实践(即“行”)的关系,我们发现“此一”新批评家的理论表述与“彼一”新批评家的批评实践,有时候是一致的,有时候则不一致或很不一致。即便是同一个新批评家,要么“言行不一”(此一理论表述与彼一批评实践多有龃龉),要么在理论表述或批评实践层面大量存在“此一时彼一时”的现象。
因此,我们既不能拿“这一个”理论表述去要求“那一个”批评实践,也不能用后者去否定前者,要充分考虑到理论表述与批评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
3.区分新批评家不同时期的理论主张及其批评实践
著名的新批评家艾略特在一次演讲中指出:“经常有人引用我的话,可能是我三四十年前说的,却当作是我昨天才说的。这让人很恼火。……作家们都会经常见到,有并不十分严谨的论者断章取义,在自己的话里安上原本没有的意思。但把多年以前的言论当作昨天才说的来引用,这种现象更为常见,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完全是没有恶意的。”[38]艾略特这段文字所描述的现象,实际上是指文学批评和一般学术研究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去语境化”或“抽离语境”的简单化做法。诚如艾略特所言,在大多数情况下,犯此类毛病的人可以说“完全是没有恶意的”。艾略特实际上是在告诫我们,学术研究中的这种“去语境化”的做法,极为普遍,必须倡导一种“语境还原”的入思方式,即在理解一个理论主张或观点时,不应该脱离具体的历史背景、语言环境去断章取义,而应该结合一定的文化背景、文学背景和语言背景去阐发。
国内有研究者在研究“新批评”时,就有人经常犯艾略特所批评的那种毛病,即抽离新批评家理论主张的具体语境、无视新批评家批评实践的历史内容,有意无意把不同论者、不同时期、不同语境下发表的观点,“嫁接”为一个“整体”,并对此评头论足、随意评判。这一做法,给人的感觉好像这些话语实践是在真空中发生的一样。为此,我们一定要充分注意到新批评家之理论主张及其批评实践的历史文化语境。
4.区分个别新批评家与“整体”新批评家
不以偏概全,把某一位新批评家的理论思想或文本分析方法等同于大部分甚至整个新批评流派的理论与实践方法。
国内新批评研究专家赵毅衡先生在其著名的《重访新批评》中指出:“我们欲对新批评派有个全面理解,就必须从新批评派对文学的基本特征和作品结构的理论出发,由此才能顺利地评价他的方法论。”[39]但问题是,我们如何才能“全面理解”新批评派,如何才能避免拿某一个人(哪怕是新批评派的关键人物或核心成员)的观点当作整个“新批评派”的观点?
“对新批评派有个全面理解”,此话说着容易,也很有道理,但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难免会出现以偏概全的弊端,即以个别新批评家的观点当作整个“新批评派”的观点。比如赵毅衡在该书第一部分“新批评派关于文学基本性质的理论”中,或以瑞恰兹的观点作为新批评派“认识论”诗辩的代表,或以兰色姆、瑞恰兹、维姆萨特、艾略特和韦勒克等在不同语境下的理论表述作为新批评派关于“本体论”的宣言,等等。这样的研究方法(即以个别新批评家的观点当作整个新批评派的观点),很容易把“新批评派”本质化甚至单质化。因此,我们在“新批评”研究中,一定要谨防那种以偏概全的方法,即有意或无意地把某一位新批评家的理论思想或文本分析方法当作大部分甚至整个新批评流派的理论思想或分析方法。
5.区分英国“新批评”与美国“新批评”,注意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差异
国内很多论者在研究“新批评”时,习惯于以“新批评”或“英美新批评”笼统称之,具体论述过程中往往把它想象为一个“整体”,对其“重要理论”“理论概述”“基本特征”“批评特色”等做一些概要性的描述,很少区分英国“新批评”与美国“新批评”;即便在“发展过程”中对英国“新批评”与美国“新批评”分别进行介绍,也存在用线性发展史的逻辑,进行“本质主义”的概括。
在这一方面,国外学者的研究就很谨慎,比如戴维罗比、伊格尔顿和塞尔登等,在论述“新批评”时,没有笼统地指称,而是将英国“新批评”和美国“新批评”分而述之,既注意到它们之间的相似处,又对二者做了仔细区分,从而显示出极大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在《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一书中,D.罗比首先对“新批评”做了如下概要描述:“‘新批评派’这一术语通常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前I.A.瑞查兹和T.S.艾略特在英国所创始的文学理论和批评,后来在四十年代、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则由J.C.兰萨姆、W.K.维姆萨特、C.布鲁克斯及 A.泰特等人继续发展。”[40]之后,在比较“新批评”与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异同中,比较了“新批评”在英国和美国的不同影响,概括了“新批评”的总体特点[41]后,正文部分以“I.A.瑞查兹:价值论”和“美国的新批评派:篇章本身”为题,着重评述了英国、美国“新批评”的不同路径和发展。D.罗比认为:“美国的新批评派一直恪守瑞查兹的著作的精神,强调诗或文学的独特性质,而且他们不仅从经验主义、人文主义及有机论等方面,并且在理论上研究文学的特性。他们的文学观至少在一个基本问题上与瑞查兹的不同,他们不很关心阅读经验,而对媒介(即文学篇章本身)的客观特征更注意,所以美国新批评派对描述和分析比对评价用的力量要大得多。从这方面说,他们比瑞查兹更接近俄国形式主义者及其后继者。但是这一重点的转移并不是因为受到形式主义者的影响……而是受到一股更亲近美国的诗人艾略特的影响。人们常说美国的新批评派是瑞查兹和艾略特的理论的汇合发展,这是很正确的。”[42]我们暂且不去评价罗比的这些分辨和比较所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仅就其这一做法本身来看,它比那些对“新批评”想象式、拼凑式的中国式建构,也许更为科学、更为可取。
6.区分作为“流派”和作为“方法”的“新批评”的不同
我国著名比较文学研究专家杨周翰先生从发生学角度,专门区分了作为“方法”的“新批评”和“流派”的“新批评”的差异:“新批评”作为一种方法,产生于20世纪末的英国;“新批评”作为一个批评流派,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43]韦恩·C.布斯在1988年的一次访谈中,对于“新批评”历史及其影响的一段话,暗含了将作为“流派”和“方法”的“新批评”区分开来的必要性:“新批评完全注重内在的东西,注重诗歌本身。在研究一首诗时,新批评力图排除一切外在因素和环境:读者的感情、作者的意图、社会背景,等等,力图只谈论‘诗歌本身’。而目前的倾向是一种爆炸式地向外在因素如社会力量、历史力量等扩展;伦理批评、政治批评、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等一齐爆炸开来。现在有许多人本质上仍属于新批评派,仍然干着出色的工作,新批评并未死亡。”[44]
当下国内很多教科书中,表面上虽然做了这一区分,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许多教科书在一味强调“新批评”的理论特色的同时,有意无意放大“新批评派”的所谓“不足”和“局限性”,未能看到作为一种文学批评方法的“新批评”对于各种各样后起的文学批评流派的影响。比如,下面这一段文字就很有代表性:“尽管新批评派的理论和方法有不少有价值的东西,新批评派也因此而风靡一时,然而,由于它本身一味强调文学的内部因素,而对文学外部因素完全弃之不顾,割裂了文学与作者、与社会历史、与现实生活的联系,从而具有明显的狭隘性。作为一个形式主义的批评流派,它不断地受到各方面的批评,从20世纪50年代起,它终于盛极而衰,随着结构主义、现象学等批评流派的崛起而日趋衰落。”[45]
今后的“新批评”研究,有必要借鉴国外学者的方法,把产生于不同文化形态、不同文学传统下的理论及批评,放在具体的文化语境下理解,避免在“去语境化”的层面上,对原本丰富复杂的研究对象做同质化、单质化理解。
二 布鲁克斯、沃伦在“新批评”中的地位[46]
“新批评”的复杂性(仅仅从其成员构成的角度)已如上述。
“新批评”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在研究“新批评”时一定要做到“五个区分”:区分“新批评”的理论家与实践家,区分新批评家的理论表述及其批评实践,区分新批评家不同时期的理论主张及其批评实践,区分个别新批评家与“整体”新批评家,区分英国“新批评”与美国“新批评”。事实上,只有做到这“五个区分”,我们才可能把握丰富的、立体的“新批评”,而不至于人云亦云,做出不切合“新批评”实际的本质主义、单质化、标签化的认定。
众多“新批评”成员中,布鲁克斯和沃伦无疑是其中的两员大将,在“新批评”阵营中均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和贡献。他们二人不仅在批评理论方面有其独到建树[47],在批评实践方面更是取得了令人钦羡的成就。克林斯·布鲁克斯与罗伯特·潘·沃伦有过多次合作,其中《文学入门》(An Approach to Literature,1936)、《理解诗歌》(1938)、《理解小说》(1943)等书,甚至成为美国各大学必备的教科书,这些教学用书对后来欧美乃至全世界的文学研究、文学批评、文学阅读和文学教育产生过深远影响,此种影响即便今天仍然能感觉到。[48]另外,布鲁克斯、沃伦还与刘易斯(R.W.B.Lewis,1917— )合著了一本《美国文学:创作者与创作过程》(American Literature: The Makers and the Making)。下面,我们分别就他们在“新批评”中的历史地位,予以简要介绍。
(一)罗伯特·潘·沃伦
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1905—1989),是20世纪美国文坛上不可多得的全能作家,在诗歌、小说、戏剧、散文和文艺理论等方面成绩斐然。他既是诗人、作家,又是著名文学批评家、大学教授。沃伦的诗集《诺言:诗,1954—1956》(Promises: Poems,1954—1956),曾为他赢得锡德尼·希尔曼奖、埃德娜·圣文森特·米莱纪念奖、国家图书奖以及普利策奖等。1972—1988年,沃伦担任美国诗人学会负责人。1985年,他被授予“第一位美国桂冠诗人”的光荣称号。沃伦同时还以小说家而知名,他的《国王的人马》(All the King's Men,1946)为他赢得巨大声誉,并获得1947年的普利策小说奖。在文学理论研究和文学批评方面,沃伦著有《纯诗与非纯诗》,写有《威廉·福克纳》一文。据说,罗伯特·潘·沃伦与《流放者归来》的作者马尔科姆·考利一起,还为确立福克纳崇高的文学地位立下了汗马功劳。罗伯特·潘·沃伦三次获得普利策奖[49],而且在两个不同文学体裁中获得普利策奖,这在美国作家中实属罕见。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罗伯特·潘·沃伦与“重农派”(Agrarians)的关联。重农派,是由美国现代南方作家组成的一个松散的文化团体,又称“逃亡者派”(The Fugitives)。1915年,一些与田纳西州纳什维尔镇范德比尔特大学有关的文化人常常聚会讨论文学及哲学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聚会曾一度中断,1919年重新恢复。范德比尔特大学教师、诗人约翰·克娄·兰色姆成为这一活动的实际领导者,他的周围聚集了一批有才华的年轻人,除罗伯特·潘·沃伦外,还有诗人艾伦·塔特、唐纳德·戴维森以及小说家安德鲁·纳尔逊·莱特尔、诗人莫里尔·莫尔等。1922—1925年,他们出版了有影响的小型文艺杂志《逃亡者》,“逃亡者派”一词即由此而来。他们提倡南方的乡土传统和古典美学思想,并以此作为他们诗歌的基础和发展目标。“逃亡者”呼吁回归土地和南方的传统。1921年进入范德比尔特大学的罗伯特·潘·沃伦,在《逃亡者》首次发表作品,并成为该派最年轻的一员。1925—1927年,沃伦成为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特别研究生,取得了硕士学位,然后作为一名罗兹研究者前往牛津大学学习。1930年,沃伦回到美国,先后在范德比尔特大学、路易斯安那大学、明尼苏达大学以及耶鲁大学任教。罗伯特·潘·沃伦的南方背景因在康涅狄格和佛蒙特度过后半生而得以改变,年轻时的保守主义最终让位于更为自由的美学和社会学观点。
毫无疑问,罗伯特·潘·沃伦在“新批评”中具有无可取代的地位。
国内有关罗伯特·潘·沃伦的出版物有:
(1)诗歌创作:《沃伦诗选》(周伟驰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这是目前国内唯一的沃伦诗集;长诗两首,包括《深夜读书,水银柱不断下降》和《红尾鹰与少年时代的火堆》(李文俊译,《世界文学》1993年第3期)。
(2)小说创作:沃伦的长篇小说《国王的人马》(陶洁译),在国内有两个版本,分别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2006年出版;沃伦的短篇小说《春寒》(郑启吟译),收入《小说鉴赏》(该书中译本有中国青年出版社1986年版,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6年、2008年、2012年等多个版本)。
(3)批评理论:《纯诗与非纯诗》,载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
(4)批评实践:《克丽奥帕特拉的悲悼》与《邪恶的发现:〈杀人者〉分析》(与克林斯·布鲁克斯合著),载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对于艾略特《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和《荒原》的细读、细注(选自《理解诗歌》,与克林斯·布鲁克斯合著),载《英国现代诗选》(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威廉·福克纳》,载《福克纳评论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二)克林斯·布鲁克斯
克林斯·布鲁克斯(1906—1994),20世纪美国深具影响力的文学批评家、“新批评派”的重要成员之一。布鲁克斯曾对海明威、福克纳、叶芝、艾略特等现代作家、诗人有深入研究。布鲁克斯与罗伯特·潘·沃伦合著的《理解诗歌》(1939)和《小说鉴赏》(1943)成为“新批评”最重要的实践文本;布鲁克斯与维姆萨特合著的《文学批评简史》,是以“新批评”方法写成的批评史著作,也具有深远影响。布鲁克斯还独著有《现代诗歌传统》《隐藏的上帝》和《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等。《精致的瓮:诗歌结构研究》是布鲁克斯最为知名的文学理论著作,也是美国“新批评”理论及实践的经典之作。在该书中,布鲁克斯精心选择了邓恩的《成圣》、格雷的《墓畔哀歌》、华兹华斯的《不朽颂》、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叶芝的《在学童中间》等10首诗,以专章的篇幅用悖论、反讽、含混、意象等理论加以详细剖析,从而得出了影响甚广的结论:分析一首诗应该以“结构”为本体,而不是以“内容”或“题材”为本体,这样就十分鲜明地强调了文学批评中文本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布鲁克斯在这里精彩展示的文本细读与分析法,代表了20世纪文学研究的一种强有力的趋势。1947—1975年布鲁克斯在耶鲁大学任教。1985年获“杰弗逊讲师”称号,这是美国联邦政府授予人文研究领域杰出成就者的最高荣誉。
布鲁克斯一生做了大量工作来推动、实践“新批评”理论和观点,后来在“新批评”式微时又不遗余力地为之辩护。关于布鲁克斯在“新批评”中的地位,中外学者都给予了很高评价,美国学者、著名的比较文学研究专家韦勒克给予布鲁克斯非常高的评价:人们通常将他与一种“细读”方法等同起来,“布鲁克斯还是一位批评史家,一位批评家的批评家。他在批评方面的意见构成了他尚未得到应有重视的全部著作的一大部分”[50];英国学者拉曼·塞尔登等人认为,“新批评”基本原则中的“许多条在克林斯·布鲁克斯的著作中获得了实践性的运用”,并被称为“新批评典范的、最有技能的实践者”[51];“新批评”研究专家赵毅衡先生认为,布鲁克斯是“新批评派中最活跃的”[52]人物;盛宁先生也认为,“把‘新批评’原则具体化,使之付诸实践,布鲁克斯应是第一人”[53]。
作为布鲁克斯的黄金搭档,罗伯特·潘·沃伦不仅在文学创作方面取得了很高成就,他与布鲁克斯合作研究并发展起来的、对于诗歌和小说文本的“细读式”批评,至今仍然在国内外文学研究、文学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韦勒克称赞沃伦的《纯诗与非纯诗》“是一篇透彻有力甚至可谓出色的文字,把陈述主题与细读方法结合起来,洞见到了诗歌的本质既非感情的倾泻又非意识形态的吁求”[54]。朗利(John Lewis Longley)早在1969年就指出:“罗伯特·潘·沃伦拥有的地位是杰出和独一无二的。他的独一无二就在于他是唯一一位无疑在诗歌、文学批评和小说领域都出类拔萃的健在的美国作家。”[55]哈罗德·布隆姆(Harold Broom)曾在《罗伯特·潘·沃伦诗歌全集》(The Collected Poems of Robert Perm Warren,1998)的序言中把沃伦的晚年比作堪与哈代、叶芝和斯蒂文斯齐肩的“伟大的最后阶段”[56]。
正是由于他们在批评实践方面的不懈努力和实际成就,才使他们在“新批评”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也使他们在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发展史上举足轻重。
三 国内外布鲁克斯、沃伦研究述评
梳理一下国内外学界对于布鲁克斯、沃伦的研究现状,是非常必要的。
国外学者对布鲁克斯、沃伦的研究中,伊格尔顿、塞尔登等人的观点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首先,英国文学理论家伊格尔顿对包括布鲁克斯、沃伦在内的新批评家多有指责,在其《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一书中认为,“新批评家……几乎只关心诗……小说在这里可能被当成了任何东西,但却就是没有被当成小说”[57]。从伊格尔顿对包括布鲁克斯在内的“新批评”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他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批评理论,而很少关注其批评实践;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鉴赏》尚未进入他的视野;伊格尔顿更未注意“新批评”理论的特殊存在方式。
塞尔登等人虽肯定了“新批评”在批评实践上的贡献,但其在《当代文学理论导读》一书中也认为,“‘新批评’也主要把诗歌作为其理论关注的焦点。这可以说是某些特别的理论与某些特别的文学类型关联最密切的一个例子”,“新批评集中探讨的主要是诗歌”[58]。塞尔登等人认为,“新批评”实践中存在偏颇,即“拒绝接受历史分析、倾向于提出看似客观其实很可能是主观的判断、仅仅关注诗歌等”[59]。这给人的感觉似乎是,他们除了对“新批评”理论的存在方式有所领悟以外(这已经难能可贵),却没有向前迈进一步,认真研读一下新批评家的实践文本。塞尔登等人还对包括布鲁克斯、沃伦在内的新批评家们“理论前提和实践特征”做了如下概括:其“理论前提和实践特征都是清晰的、鲜明的:它不关注语境,不论这语境是历史的、生平传记的,还是理性的,等等;它对‘意图’或‘感受’也不感兴趣,反而称之为‘谬误’;它关注的只是‘文学本身’,包括文本的语言、结构;它不寻求文本的‘意义’,但却要搞清楚文本是怎样‘言说自身’的;它刻意要追寻的是,文本的各部分是怎样互相联系在一起的,它怎样获得‘秩序’和‘和谐’,怎样包容并解决‘反讽’‘悖论’‘张力’‘矛盾’和‘多义性’;它关注的最根本的问题是:清楚地说明诗歌本身的‘诗性’,即诗歌本身在形式上的完满性”[60]。这些概括,有些固然可取,也有些是人云亦云,并未搔到“新批评”的痒处(如“它不关注语境”“它关注的只是‘文学本身’”之类的说法,是不符合《理解诗歌》《理解小说》实际的)。
总而言之,伊格尔顿、塞尔登等均未注意到布鲁克斯、沃伦在“新批评”中的特殊贡献和重要的地位,伊格尔顿的《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一书甚至未提及罗伯特·潘·沃伦的名字。
事实上,“新批评”不仅仅只“关心诗”,更不是把分析诗歌的方法简单套用在小说分析过程中。只要我们仔细读一读布鲁克斯、沃伦合著的《小说鉴赏》一书,而不是人云亦云,所谓“新批评”“几乎只关心诗”的说法,就会不攻自破。而且在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的影响下,20世纪40年代末,马克·肖莱尔——这位“地道的新批评家”,“就试图用新批评的观念来处理虚构的散文作品”[61]。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厄尔·雷伯尔、李·莫根、约翰·R.威灵厄姆等合著的《文学批评方法手册》一书,在关注“新批评”理论的形成背景、“新批评”的基本理论及其主要代表人物、“新批评”形式分析的一般过程的同时,还花了大量篇幅讨论“新批评”对于小说形式分析的基本方法。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还选用了一部长篇小说(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历险记》)和一个短篇小说(纳撒尼尔·霍桑的《年轻的布朗先生》),并运用“新批评”方法进行具体的“实际应用”[62]。古尔灵等人的这部著作,对“新批评”理论关于小说批评实践方法的阐发,虽不能证明伊格尔顿、塞尔登等的观点为谬误,但也足以说明伊格尔顿、塞尔登等对“新批评”的认定,并非什么不可移易的真理性认识,只是对“新批评”的一家之言,他们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伊格尔顿、塞尔登等关于“新批评”“几乎只关心诗”“集中探讨的主要是诗歌”及其“拒绝接受历史分析”的观点,虽然不能说毫无道理[63],但确实存在着不小误解;古尔灵等则认为,“新批评”方法不仅适用于“短诗”的形式分析,它也适用于小说文体的形式分析,因为“小说的形式和诗歌的形式一样,不只是内容的框架,也是意义的体现”[64]。显然,古尔灵等人的观点,更为客观,也值得国内学界重视。可惜的是,长期以来,国内学界主流尤其是那些流行的各种各样的教科书,基本上沿袭了伊格尔顿、塞尔登等人对布鲁克斯、沃伦的简单指责,而对古尔灵等人的观点,却弃之不顾。
国内的“新批评”研究始于20世纪20年代末,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根据姜飞的研究,可大致归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零星译介、20世纪60年代大批判、70年代末以来备受关注三个阶段。国内“新批评”研究的“辉煌期”集中于20世纪80年代,赵毅衡编选的《“新批评”文集》,侧重于“新批评”理论与方法论、诗歌语言研究方面的译介,关于“新批评”的小说批评实践,仅选取了布鲁克斯、沃伦合著的《邪恶的发现:〈杀人者〉分析》(该题目为编译者所加)。此一取向深刻影响了国内学界对“新批评”的基本认识和研究导向。检视文献可知,国内“新批评”研究,对其理论有着浓厚兴趣,或发掘其哲学基础,或关注其“文学性”,或侧重其理论本身和各种外缘之联系等;“新批评”驳杂的批评方法几乎被中国学者精简为张力与反讽;中国学者使用“新批评”,也多在诗歌批评和鉴赏中。除专门研究外,近年出版的各类教科书颇值一提。编著者习惯于给“新批评”贴上各种各样的标签,并长期因袭了国外学界对“新批评”的某些认定[65]。朱立元主编的《当代西方文艺理论》、马新国主编的《西方文论史》、王一川主编的《批评理论与实践教程》等一系列主流教科书,都有类似看法。王先霈主编的《文学批评导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赵炎秋的《文学批评实践教程》(中南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虽在介绍新批评“基本理论”的同时,专门谈及其“批评方法”,但其所谓的“批评方法”实质上仍是对布鲁克斯、沃伦等人相关批评范畴的理论介绍,并未涉及其批评实践文本尤其是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更未注意到布鲁克斯、沃伦的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相互发明的关系。
检索近年来布鲁克斯、沃伦研究文献发现:国内学界对布鲁克斯的研究,多集中在布鲁克斯的诗学观或诗学理论方面,“布鲁克斯反讽批评”“布鲁克斯反讽诗学”“布鲁克斯诗学观”或“布鲁克斯诗学理论”成为论者们关注的主要话题;绝大多数论者只研究其批评理论和诗歌批评实践,引用者仅止于布鲁克斯的《形式主义批评家》《反讽——一种结构原则》《悖论语言》等,少有涉及其小说批评实践文本并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成果问世。罗伯特·潘·沃伦的文论思想及批评实践,无疑是“新批评”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目前国内学界对沃伦文论思想及批评实践的研究,尚未展开,现有研究全部是对诗人和小说家沃伦的研究[66]。截至目前,国内专题研究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的学位论文仅有2篇,单篇研究论文仅有4篇[67]。
就现有的学位论文看,赵桂香、陈治宇的硕士学位论文《有机整体小说观指导下的文本分析——读布鲁克斯与沃伦的〈小说鉴赏〉》[68]和《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研究》[69]等,试图全面研究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中的理论方法和批评实践。两篇论文各有亮点,赵桂香在有机整体观的统摄下全面梳理了布鲁克斯和沃伦小说批评理论,陈治宇在全面梳理的同时突出了布鲁克斯和沃伦对叙事学方法的运用,但都罗列有余而分析不足、面面俱到似蜻蜓点水。胡珂的硕士学位论文《布鲁克斯“文本细读法”研究》辟专章研究《小说鉴赏》的“小说细读实践”,其“小说细读法之情节分析、性格分析、视角分析、主题分析、新小说分析”[70]等部分,与赵桂香、陈治宇的文章相比,显示出视野开阔、分析深入的优长,但其侧重于理论总结而疏于实践分析的研究取向,大大影响了该文的深度(广度有余而深度不足、理论有余而实践阙如)。至于单篇研究论文,其意或在“梳理出新批评的短篇小说理论”[71],或在“细解”布鲁克斯和沃伦的“小说批评理论”[72],或“以《小说鉴赏》为例看布鲁克斯的张力观”[73]等,这些研究虽有一定价值,但有的以偏概全,有的明显存在误读。这里要特别提到《克林斯·布鲁克斯的小说理论与批评实践》一文(论题与本书最为接近,所载刊物规格最高,作者队伍中有知名学者)。该文以布鲁克斯与沃伦合著《小说鉴赏》、布鲁克斯与维姆萨特合著《西洋文学批评史》以及布鲁克斯对福克纳小说的研究专著《威廉·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郡》《威廉·福克纳:朝向并趟越约克纳帕塔法郡》《威廉·福克纳:初次邂逅》等为讨论对象,旨在从整体上阐发布鲁克斯的小说理论与批评实践。先不说把两人合作的成果记在某一个人头上的方法是否恰当[74],单就该文提出的“布鲁克斯认为小说批评与诗歌批评区别不大”“主题不是评判小说的标准”,以及布鲁克斯关于小说有机体的思想“太抽象”[75]等观点,与《小说鉴赏》就有较大出入,有许多值得商榷之处。
除以上专论《小说鉴赏》的研究文献以外,还有一些研究文献,也论及《小说鉴赏》。比如,程锡麟、王晓路在其《当代美国小说理论》中说:“在新批评兴盛时期,出现了C.布鲁克斯和R.P.沃伦合编的《理解小说》(1943)、F.R.利维斯的《伟大的传统》(1948)、卡洛琳·戈登和艾伦·泰特合编的文集《小说之家》(1950),以及多萝西·凡·根特的《英语小说:形式与功能》等著作。总的来看,这些著作大多注重文本的内在因素,而忽视文本与外界的联系。”[76]
上述相关文献的最大不足在于:主要是平面化事实罗列,少有深入分析;重在批评理论的梳理,疏于问题提出、实践研究及理论提升;笼统性有余,语境化和具体性不足。最关键的问题是,很多研究者之于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的分析,贴得不是很紧,不少结论有浮泛之感(如“大多注重文本的内在因素,而忽视文本与外界的联系”云云,即属此例)。
由此可见,“新批评”诞生以来,国内外学界对布鲁克斯、沃伦的批评理论和诗歌批评等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实践,但对其小说批评实践及其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之关系尚未给予关注并且多有误解。[77]
以上仅仅指出了国内外学界未曾更多、更自觉地研究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也未曾自觉地将其运用于中国当代小说批评实践和大学文学教育这一整体事实。但国内新时期以来运用布鲁克斯、沃伦批评理论于小说批评中的实践者亦不乏人。实践“新批评”成就最大的学者,当为乐黛云、王富仁、孙绍振、王毅。乐黛云对《红楼梦》的分析、王富仁的论文《〈狂人日记〉细读》、孙绍振对多种文体进行文本分析的大量尝试、王毅对“新批评”方法的融会贯通等,以纯熟的“新批评”手法“细审幽暗、见微知著,妙解纷披”[78]。汪政、晓华、赵宪章、吴元迈、李洁非、南帆、吴福辉等,也都有这方面的佳作。另外,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虽在大陆始终未能系统推广和运用,但其细读分析却在台湾地区安家落户并一度成为那里文学教育的基本训练环节。欧阳子对白先勇短篇小说鞭辟入里的解读,更是成了中国台湾学者运用新批评细读法分析汉语小说的成功范例。[79]
从研究现状上来看,国内外学界对布鲁克斯与沃伦的研究可概述为理论自足和实践不足:更多关注其诗歌批评理论;极少涉及布鲁克斯和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对其批评实践和批评理论之关系尚无专门研究;对其小说批评实践的操作程序以及如何将其转换为适合中国当代小说的批评实践、成为中国大学文学教育的有效资源,更是无人问津。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此前的研究存在“理论自足”的倾向,但这种理论研究本身值得肯定,因其为下一步以贯彻可操作性、应用性的批评实践和创造性转换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
因此,国内的“新批评”研究尤其是对布鲁克斯和沃伦的研究,就总体趋势而言,观念更新的基础性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已经基本完成[80],有针对性、实践性和进行创造性转换的批评成果尚待来者。我们以为,今后的研究,必将在现有理论研究和既有批评实践研究(尽管是初步的)的基础上,对其小说批评实践悉心研究、深刻领会,在认真思考其批评理论和批评实践之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创造性转换,使其化入我们的理论和批评之中,并成为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和大学文学教育新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四 问题的提出与本书的思路及方法
“新批评”理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它的大部分理论都包含在其较为具体的实践性文章中(如上面讨论到的布鲁克斯的情形),而不是以理论文章的面目出现的”[81]。事实上,布鲁克斯、沃伦这两位“新批评”干将正是“通过一系列出色的关于文学分析的大学教科书,提出了他们的批评理论和批评方法”[82]。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理解小说》(中译本译为《小说鉴赏》)即便没有他们的《理解诗歌》那么有名气,那么有影响,但也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的研究,而不是无视其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本书以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鉴赏》为研究对象。目的有三:第一,回应伊格尔顿、塞尔登等人对“新批评”“几乎只关心诗”、用读诗的方法读小说的指责;第二,梳理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的特点、步骤及程序;第三,借《小说鉴赏》来探讨“新批评”理论的存在方式。
鉴于国内学界对于《小说鉴赏》的研究现状,本书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重点及难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设定如下。
(一)研究目标
旨在解决“新批评”实践家研究中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即研究布鲁克斯、沃伦对于小说批评的独特贡献,从而改变人们对“新批评”理论和方法的一些错误认识;探讨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理论和批评实践的互动关系及操作要领。更为重要的是,在总结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文学实际,使其化入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和批评实践,并成为中国大学文学教育新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
具体而言,本书的具体目标可以表述为四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考察布鲁克斯、沃伦二人在批评理论方面的建树,重点分辨其诗歌批评理论和小说批评理论之区别及其会通之处(不可把“会通”理解为“相等”),以纠正那种“新批评理论家直接将其对于诗歌的分析技巧扩展到小说、戏剧中”“新批评只适宜于除了简短的抒情诗,对相对说来较为复杂的戏剧类和叙事类作品,它一向力不从心,甚至一筹莫展”[83]的片面认识。
其次,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考察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重点考察其短篇小说批评的基本步骤(或程序)。
再次,考察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理论和小说批评实践互相发明的关系。在研究其批评理论转变成批评实践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其批评实践的操作程序;在研究其小说批评实践的同时,重点考察其理论生产的基本模式。
最后,更为重要的是,研究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实践的目的,不是为研究而研究,而是为探索中国当代文学批评的可操作性提供参照,为大学文学教育课程建设融入新的生机,以补救过于注重社会历史批评的小说研究范式和从理论到理论的文学教育弊端。为此,本书的最终目标是提出并论证“问题式”文本批评的构想。
通过上述研究和长期努力,使得国内的布鲁克斯、沃伦研究真正为中国当代文学批评实践服务,真正推动大学文学教育的可操作性建设。
(二)研究内容
本书基本内容设计如下:
(1)国内外“新批评”研究概述及其存在的问题。在指出近百年的“新批评”研究理论自足和实践不足这一基本事实的同时,具体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
(2)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理论要点研究。主要以《小说鉴赏》为研究对象,考察二人关于小说情节、人物性格、小说主题等方面的理论建树,重点研究其在英美小说传统、小说理论发展史上的地位、贡献及局限性。
(3)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实践研究。主要以《小说鉴赏》为研究对象,考察二人对于小说情节、人物性格、小说主题诸方面的批评范例,重点研究其具体的可操作性方法、步骤及程序;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其理论转变成方法的路径。
(4)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关系研究。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不是一个简单套用批评理论的过程。其小说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在《小说鉴赏》中,是一个互相发明的关系:在研究其批评理论转变成批评实践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其批评实践的操作程序(细读—艺术特性之描述—问题的提出—深入的分析);在研究其小说批评实践的同时,重点考察其理论生产的基本模式。
(三)研究重点及难点
第一,布鲁克斯和沃伦批评理论与其小说批评实践之间的关系问题。过去,作为理论家的布鲁克斯和作为诗人、小说家的沃伦,受到学界广泛而持久的关注。比较而言,人们少有将二人作为“新批评”实践家来研究,尤其是极少研究他们在小说批评实践方面的贡献并多有误解。误解的根源是,人们在对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关系的理解方面,存在简单化倾向。要理解布鲁克斯和沃伦的双重身份甚至多重身份,必须弄清他们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之间互相发明的关系。这是本书的重中之重。
第二,中国学术研究的本土立场问题值得深入探讨。产生于西方语境下的“新批评”理论及其小说批评实践,何以在解释中国当代文学现象的过程中确保其有效性。如果说布鲁克斯、沃伦的批评理论到批评实践,必须有一种方法上的转换的话,那么,我们在将其批评理论及方法运用于中国文学研究时,如何在进行方法转换的同时,充分注意到这种文化上的转换。这是本书的又一个重点。
第三,进一步说,在寻求文学批评可操作性的同时,何以确保文学批评不至于将批评对象简单当作验证其理论有效性的材料,又何以确保文学批评活动在进行深入的文本分析的同时不损害文本自身的艺术完整性。布鲁克斯和沃伦的批评实践,在此一方面给予我们哪些启发。这也是本研究的一个重点。
第四,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涉及几十部风格多样、内容各异、艺术成就参差不齐的短篇小说,其分析步骤、所提问题、理论预设也各不相同。本书将在这些不同的批评文本中,试图尝试着抽象出某种分析模式,抽象出一种可值得借鉴的操作程序。这会成为本书之难点所在。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本书的思路可表述为:
本书的研究对象为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中的小说批评理论、批评实践,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研究过程中,把这个核心问题进行拆分,一分为四:一是对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中的小说批评理论的研究,对应的是该书的批评理论部分即每一章的“概述”部分;二是对其批评实践的研究,对应的是该书每一章对于选文的“讨论”部分;三是对二者之间相互发明的关系的研究,即研究该书“概述”与“讨论”部分之间的关系;四是对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实践的理论总结,我们称为“问题式”的文本批评,对应部分为该书“问题”部分[84]的研究。
在具体研究过程中,我们拟将布鲁克斯、沃伦的相关理论和批评实践,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下去考察。我们知道以下事实:第一,美国小说家欧·亨利(1862.9.11—1910.6.5)与法国的莫泊桑、俄罗斯的契诃夫在小说发展史上有“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称。第二,亨利·詹姆斯(1843.4.15—1916.2.28)既是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又长于对小说艺术进行理论思考,他的《小说的艺术》(1884)一书,因其“对小说形式的强调以及对小说形式进行全方位的美学构想”[85],一直有着世界影响。第三,自亨利·詹姆斯之后,美国出现了一大批钻研小说创作艺术的出版物。英国现代小说家毛姆曾说:“没有一个欧洲国家像美国那样殷勤地培植短篇小说,也没有任何别的地方像美国那样专心致志地钻研短篇小说的写作方法、技巧和发展的可能性。……不止一次,美国短篇小说深刻地影响了别的国家短篇小说的写作实践。”[86]布鲁克斯与沃伦的小说批评理论与实践,就是在英美小说创作传统、英美小说理论传统这样的语境和影响下产生的。我们的研究,把《小说鉴赏》(1943)置于这样一个小说创作传统、小说理论传统的大背景下去思考,看布鲁克斯、沃伦受到了哪些影响,与他们的前辈相比,《小说鉴赏》有哪些相同点,有哪些独特之处。另外,在更大的世界范围内,《小说鉴赏》对于它们有哪些借鉴,有哪些超越。以上为本书的本体研究。
另外,本书还有一部分即影响研究或者意义研究,也就是说把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置于中国当下的文学教育大背景下去思考,尤其是放在中国文学教育中关于小说批评理论与小说批评实践存在的问题语境之中,看“他山之石”对于我们当下的文学教育有哪些值得借鉴之处。
总而言之,在研究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鉴赏》时,一定要把它放在英美文化小说传统、理论传统的语境中,放在中国当下的问题语境中予以思考。
为适应于上述研究思路,本书拟采用下述研究方法:
第一,文本细读法。“新批评”实践家的文本批评是建立在细读基础上的,对“新批评”的细读批评尤其需要细读法。在当下盛行新方法和新理论而忽视文本细读的学术背景下,细读文本(无论是文学文本还是理论文本)对学术研究显得尤为重要。研究“新批评”,首先要做的是,把“新批评”理论文本和批评文本以外的所有“共识”悬置起来,以免产生先入之“见”,将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对“新批评”有关文本的细读与分析之上。
第二,比较(诗学)研究法。既以多元的世界文化为背景,在诗艺层面上开展中国小说评点派与“新批评”的比较研究,由文化背景比较进展到“范畴”比较,寻找共通的小说批评规律以及二者相互发明之处,又要对“新批评”的批评理论和批评实践及其诗歌批评和小说批评进行比较研究,寻求其方法论之于中国当代小说批评实践的启示。比较研究布鲁克斯、沃伦批评理论及实践,在英美小说批评理论历史[87]上的地位和贡献;比较研究布鲁克斯、沃伦批评理论与批评实践的关系,以及“问题”部分[88]对于批评理论、批评实践的补充、修正、丰富和超越等。
第三,实证研究与微观研究法。以重原典材料和科学实证的研究为基础,重点考察“新批评”实践家理论文本和实践文本,致力于揭示其批评理论的创造性转换,探讨“新批评”实干家们小说批评中可操作性的方法和路径。很显然,本书固然要从具体的文化历史语境出发去考察《小说鉴赏》,但更重要、更基本的是,对《小说鉴赏》进行微观分析,具体表现为对核心问题的拆分,我们将一分为四,已如上述,此不赘述。
第四,有机整体论的思想方法。在文学批评、文学研究中,有机整体论的思想,现已成为全球学术界所认同的一种思想方法,并为许多学界名流遵循。“新批评”及布鲁克斯、沃伦自然在他们的一系列著作中,在其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活动中坚决贯彻这一思想。著名的巴赫金也特别强调这种思想方法的重要性和当代价值。他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复调小说理论》中,很好地阐发了这一思想方法的重要性:“在研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文献中,具体说是在提出过他的诗学问题的著述里……论及他的评论著作和文学史著作,大多数至今仍然忽视他的艺术形式的独特性,却到他的内容里去寻找这种特点。这内容便是主题、思想观点、某些人物形象,而形象又是从小说中截取出来,只根据它蕴含的生活内容来进行评价。要知道,这样一来,内容本身不可避免地也要变得很贫乏,因为内容丧失了最重要的东西——陀思妥耶夫斯基观察所得的新发现。不理解新的观察形式,也就无法正确理解借助这一形式在生活中所初次看到和发现的东西。如果能正确地理解艺术形式,那它不该是为已经找到的现成内容做包装,而是应能帮助人们首次发现和看到特定的内容。”[89]这一段话所表达的思想,既可以作为我们理解巴赫金诗学思想的经典表述,也可以作为布鲁克斯、沃伦等的“有机论”思想的绝佳注脚,亦可以作为本书研究的基本思想方法。
[1]参见杨周翰《新批评派的启示》,《国外文学》1981年第1期。
[2]参见赵毅衡《重访新批评·引言》,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3页。
[3]特里·伊格尔顿在英国文学兴起的大背景下,对“新批评”做了宏观扫描,他强调“新批评”与英语文学学科的联系以及它的理论特性;塞尔登等人在对“新批评”定位的同时,极力凸显了其“实践特征”及其内部的复杂性。详见《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特里·伊格尔顿著)、《当代文学理论导读》(拉曼·塞尔登等编著)相关部分。
[4][美]雷内·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杨自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259页。
[5]赵毅衡:《重访新批评·引言》,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6]该文后收入张隆溪《二十世纪西方文论述评》中,并于1986年7月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
[7]赵毅衡《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1986年出版;2009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赵毅衡著《重访新批评》,实为《新批评——一种独特的形式主义文论》的修订版。
[8]赵毅衡编选的《“新批评”文集》,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1988年出版,发行量达5000册;2001年,百花文艺出版社再版了《“新批评”文集》一书,发行量达4000册。
[9]赵毅衡、姜飞:《英美“新批评”在中国“新时期”——历史、研究和影响回顾》,《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5期。
[10]史亮的这个区分很值得注意。所谓“开拓者加实干家”“更浓的理论家色彩”之类的说法,至少提醒我们:“新批评”的广度、幅度及其丰富性和复杂性,远不是那些教科书式的概括性描述所能涵盖的。
[11]史亮编:《新批评·新批评概述》,四川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页。
[12]盛宁:《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71—72、101页。
[13]马新国主编:《西方文论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1版、2002年修订版、2008年第3版。
[14]朱刚编:《二十世纪西方文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5]《西方文论史·英美“新批评”》第2版执笔人为季广茂先生,第3版为季广茂先生、马新国先生合写。
[16]此后,该书于1979年、1999年、2004年、2005年,著者对原有内容、体例等,做了进一步完善和大幅度修改后多次修订再版,被译成西班牙文、葡萄牙文、日文、朝鲜文等多种文字广为传播。
[17][美]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等:《文学批评方法手册》,姚锦清等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15页。
[18][美]雷内·韦勒克:《新批评派的利弊得失》,《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杨自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259页。
[19]目前该书国内有两个中译本:包华富、陈昭全、樊锦鑫编译《西方现代文学理论概述与比较》,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李广成译《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0][英]A.杰弗逊、D.罗比等:《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李广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4页。
[21]到目前为止,国内共有6个中文译本:伍晓明译《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初版、1987年再版;刘锋等译《文学原理引论》,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王逢振译《当代西方文艺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王逢振译《现象学,阐释学,接受理论——当代西方文艺理论》,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伍晓明译《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英]泰瑞·伊果顿著,吴新发译《文学理论导读》,书林出版社2011年版。
[22][英]特里·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50页。
[23][英]特里·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46、49页。
[24]此书后来于1991年、1993年、1997年和2005年多次修订再版。
[25][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希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9、23页。
[26][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希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30页。
[27]赵毅衡:《重访新批评·引言》,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8页。
[28][美]雷内·韦勒克:《新批评派的利弊得失》,《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杨自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261—262页。
[29]“本质主义”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概念,是英国哲学家首次提出的。英国哲学家波普尔在其《开放社会及其敌人》(1945)一书中说:“我用方法论本质主义这个名称来表示柏拉图和许多他的后继者所主张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纯粹知识或‘科学’的任务是去发现和描述事物的真正本性,即隐藏在它们背后的那个实在或本质。”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1945)一书中提出的“家族相似”概念是对“本质主义”的反动。他以各种各样、具体的“游戏”为例,试图说明:在各种具体的“游戏”中,“我们看到一种错综复杂的互相重叠、交叉的相似关系的网络:有时是大部分相似,有时是小部分相似”,“游戏”是一个家族,没有比“家族相似”更好的表达方式来刻画这样的相似关系了。([奥]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李步楼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48页)因为,它们虽然是同一个家族,但并没有一个所有成员都具有的“共同之处”,家族成员之间是靠相似的一个链条来建立联系的,并没有一个共有的“本质特征”把它们统摄起来。受英国哲学家的启发和影响,国内学者在此基础上做了自己的阐发。有学者对西方“本质主义”历史做了研究,认为西方的“本质主义”不是铁板一块,而是有一个动态的发展演变过程,既有“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又有“现代的本质主义”。“现代的本质主义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有很大区别,最根本的是采用了模态逻辑的可能世界语义学来分析事物的本质,从而使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张家龙:《论本质主义》,《哲学研究》1999年第11期)有学者对“本质主义”的本质、表现形式等做了全面梳理后指出,本质主义“就是承认世界上万事万物皆有其本质,人们可以运用理智与知识,通过严谨的科学推理和哲学的洞察力,透过现象给揭示出来。‘本质主义’有三种表现形式:绝对主义、基础主义(原子主义)和科学主义。绝对主义相信世界万物存在着某种唯一的、永恒不变的、超历史的本质;基础主义相信世界可以被分析为最终的可作为基础性的东西,人类的知识和信仰都可以建立在这样一个稳定而不变的基础之上;而科学主义则强调一切都可以用科学的方法来处理,科学的任务就是要去发现和描述隐藏在事物背后的实在或本质”。“本质主义是西方社会,尤其是西方古典社会所坚持的一种精神诉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开始怀疑这一本质——普遍永恒的本质的存在,由此而出现了反本质主义的思潮。”“以尼采、海德格尔、萨特等人为代表的存在主义,以福柯、德里达等人为代表的解构主义,以罗蒂(Rorty)等人为代表的新实用主义,以及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等,一起构成了这股反本质主义的思潮。”(和磊:《反本质主义》,《国外理论动态》2006年第11期)
[30]赵毅衡称休姆和庞德为“新批评派”的两个“远祖”,盛宁更是把“新批评”的“远祖”追溯到德国美学家康德。
[31]姜飞在其《英美新批评在中国》中也提出了新批评派“族谱”的10人名单:“早期艾略特、‘部分’瑞恰兹,以及兰色姆、塔特、布鲁克斯、罗伯特·潘·沃伦、燕卜逊、维姆萨特、奥斯汀·沃伦、韦勒克。”(陈厚诚、王宁主编:《西方当代文学批评在中国》,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44页)姜飞所谓“早期艾略特、‘部分’瑞恰兹”的说法,充分考虑到了这些批评家思想发展变化及深刻复杂性,似较准确。
[32]熟悉“新批评”的人应该知道,“新批评”中有两个不可混淆的“沃伦”。一个是奥斯汀·沃伦(Austin Warren,1899—1986):美国文学评论家,曾与韦勒克合著《文学理论》,并产生了世界级的影响。另一个是罗伯特·潘·沃伦(Robert Penn Warren,1905—1989):兰色姆的学生,美国第一任桂冠诗人,集诗人、小说家和学者于一身。罗伯特·潘·沃伦与布鲁克斯合著的《理解诗歌》(Understanding Poem)和《理解小说》(Understanding Fiction),使“新批评”的文本细读法深入人心。但据不完全统计,新时期以来国内各种文论教材谈及“新批评”时,有的无意区分两个“沃伦”,如《西方二十世纪文论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2005年版)和《文学批评实践教程》(中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即如此;有的张冠李戴、混淆两个“沃伦”,如《西方文论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008年版)就错把与韦勒克合作的奥斯汀·沃伦,当作了罗伯特·潘·沃伦。
[33]赵毅衡:《重访新批评·引言》,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7、81页。
[34]盛宁先生分别以“十九世纪美国文学批评的回顾”“二十世纪初期的美国文学批评”“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美国文学批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美国文学批评”4章,评述“二十世纪美国文论”。
[35]著名学者谢泳在《从“文学史”到“文艺学”——1949年后文学教育重心的转移及影响》(发表于《文艺研究》2007年第9期)一文中,采用历史研究的方法,梳理了中国大学学科设置中“文艺学”学科的建立及完善的历史。他条分缕析地梳理了这一历史现象从无到有的基本过程,阐发了它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并从这一历史现象对当代中国文学研究形成的作用中,提出中国文学教育重心偏移对中国学术造成的影响。
[36]国内外文论界关于“文学理论”观的比较研究,可参考陈晓明先生《元理论的终结与批评的开始》,《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文中,陈晓明分析了“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的关系,区分了中外学者对“文学理论”的不同理解。陈晓明指出,对于西方学者而言,“理论只是批评,他们无法理解什么‘元理论’,那些能解释所有的文学现象的理论模式,能把所有的文学本质规律一网打尽的大框框。这种东西,他们想都不敢想”。“中国的主流文学理论一直被宏大观念所笼罩,被本质规律之类的思维定式所迷惑,以为这样就最接近真理,这样就最能穷尽文学的意义。这种整体性的、合目的性的元理论思维方式,直到今天也在支配着人们,以至于人们一直在呼唤的建立中国的文学理论学派,这一诉求依然是一种本质主义的元理论诉求。”作者呼吁,应该告别“元理论”,回到“文学批评”。
[37]盛宁先生曾于1984年9月至1986年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做访问学者;1997年4月至1998年4月,在美国哈佛大学进修。
[38][英]托·斯·艾略特:《批评批评家》,李赋宁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6页。
[39]赵毅衡:《重访新批评·引言》,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17页。这段文字在论及理论与方法之关系时,明显表现出“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对此,我们能否反过来说,如果不对“新批评”的批评实践有一个全面深入的了解,我们既难以理解它的方法论,也不可能顺利地理解和评价它的文论思想?我们能否进一步说,无论是“新批评”的方法论,还是它的文论思想,均离不开它的批评实践?可以肯定地说,“新批评”的文论思想,既有一般理论的存在方式,又有其特殊的存在方式。正如英国学者塞尔登等所认为的那样,“正如新批评的名字标明的,它主要是一种批评实践,因此,它的大部分理论都包含在其较为具体的实践性文章中”。(《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40][英]A.杰弗逊、D.罗比等:《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李广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3页。
[41]D.罗比对“新批评”的整体概括,突出强调了它与俄国形式主义、法国结构主义的联系与区别,强调了它的经验主义和人文主义特性,称它是“形式主义和结构主义的理论变体”,是“经验主义和人文主义的”。
[42][英]A.杰弗逊、D.罗比等:《现代西方文学理论流派》,李广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1—92页。
[43]参见杨周翰《新批评派的启示》,《国外文学》1981年第1期。
[44][美]韦恩·C.布斯:《当代美国文学理论》,程锡麟译,《外国文学评论》1990年第1期。
[45]朱立元主编:《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3页。
[46]本部分参阅了河北教育出版社网站、互动百科、百度百科“罗伯特·潘·沃伦”“克林斯·布鲁克斯”“重农派”“逃亡者派”等词条,还参阅了《美国文学纲要》修订本“第六章 现代主义和文学试验(1914—1915)”中的部分内容。特此声明,致谢!
[47]至少包括:布鲁克斯的反讽理论,他对文学作品意义存在方式的研究、对文本结构的思考以及对悖论的阐发,他与维姆萨特合著的《西洋文学批评史》(1957)等;罗伯特·潘·沃伦的《纯诗与不纯的诗》(1942)对纯诗问题的研究等。这一方面,国内有比较多的研究。
[48]“文本细读”在当今中国文学教育中,毫无疑问是一个“热词”。当今各种学术期刊发表的文学研究论文,以“文本细读”或“细读”作为标题用语的论文不胜枚举。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9月),在“知网”查询,标题中含有“文本细读”的研究论文有1094篇,标题中有“细读”字样的研究论文竟高达2591篇。自2006年以来,随着孙绍振《名作细读》、王先霈《文学文本细读讲演录》的初版、再版,中国的文学教育界,更是掀起了一阵阵“新批评”文本细读的旋风。
[49]沃伦一生三次获得普利策奖:1947年,因《国王的人马》获得普利策小说奖;1958年,因《种族隔离:南方的内心冲突》获得普利策诗歌奖;1979年,又以《偶尔:诗,1976—1978》获得普利策诗歌奖。
[50][美]雷内·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杨自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312—313页。
[51][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52]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209页。
[53]盛宁:《二十世纪美国文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2页。
[54][美]雷内·韦勒克:《近代文学批评史》(第六卷),杨自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358页。
[55]何欣:《逃逸与追寻——罗伯特·潘·沃伦诗歌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南开大学,2013年,第5页。
[56]Harold Bloom,Foreword.In: John Burt ed.The Collected Poems of Robert Penn Warren,Baton Houge: Lo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98,p.xxii.
[57][英]特里·伊格尔顿:《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伍晓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9—50页。
[58][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8、25页。
[59][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页。
[60][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2页。
[61][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5页。马克·肖莱尔著有《技巧即发现》(1948)和《小说与类似模子》(1949),均是用“新批评”方法研究小说。有学者评价指出:肖莱尔“将新批评的中心意义作简约有力而且流畅的陈述,而将新批评方法运用到小说方面尤其难得。作者预先强调:具有厚度和回响的小说——就是詹姆斯系列的作品——远较菲尔丁、笛福和威尔斯的作品优越”。([美]威灵汉:《“新批评”之今昔》,陈万益译,见G.Douglas Atkins,Laura Morrow原文主编;张双英、黄景进主编《当代文学理论》,合森文化事业有限公司1980年版,第79—80页)
[62]古尔灵等对“新批评”的研究和分析告诉我们:对短篇小说的结尾模式或闭合模式的分析、对叙事视角的分析、对叙述者的分析、对小说中“并置形象”的分析等,都是很好的形式主义方法的运用;即便是长篇小说,其“形式和结构”等都是值得分析的要素,有时候也可以“把每一章作为一个‘微型小说’”来看待。而且分析小说中的关键词、意象、象征物及暗示线索等,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分析方法。([美]威尔弗雷德· L.古尔灵、厄尔·雷伯尔、李·莫根、约翰·R.威灵厄姆:《文学批评方法手册》,姚锦清、黄虹炜、叶宪、邹溱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09、123页。)
[63]如果我们不把“新批评家”看成铁板一块,这些指责是针对维姆萨特、比尔兹利的两个“谬误”,似乎有些道理。许多研究者称,正是维姆萨特、比尔兹利的“谬误”理论把“新批评”体制化了,使得如日中天的“新批评”盛极而衰。但也有研究者认为,我们过去对两个“谬误”的理解,有些是误读(见张惠博士学位论文《“理论旅行”——“新批评”的中国化研究》)。
[64][美]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厄尔·雷伯尔、李·莫根、约翰·R.威灵厄姆:《文学批评方法手册》,姚锦清、黄虹炜、叶宪、邹溱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09页。
[65]比如,几乎所有流行教科书都认为,“新批评”是一种狭隘的形式主义文论;“新批评”的文本分析被认为是一种只适合于诗歌文本的批评实践等。而对古尔灵等人关于“新批评”的研究,没有引起重视。
[66]两个非常有趣的现象,颇值一提:国内关于罗伯特·潘·沃伦的研究,基本上出自从事英语语言文学研究领域的学者之手,少有文艺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的研究成果。不同学科之间似乎壁垒森严,其结果是,大家多出于个人学科方面的考虑进行学术研究,很少注意到研究对象本身的完整性和整体性。我们的学科划分和学术体制,似乎更愿意把一个整体的人切割得七零八落。另外,不少研究者在对布鲁克斯与沃伦合著的《理解诗歌》或《理解小说》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可能出于方便起见,绝大多数论者倾向于把“功劳”都记在布鲁克斯的名下,几乎不提罗伯特·潘·沃伦的名字。湖北大学黄冬菊的硕士学位论文《罗伯特·佩恩·沃伦诗学研究》(2013),为目前国内见到的第一篇关于沃伦诗学思想的研究论文,亦未涉及沃伦与布鲁克斯合著的《小说鉴赏》。
[67]这4篇研究论文,其中有3篇论文均出自硕士研究生之手。
[68]赵桂香:《有机整体小说观指导下的文本分析——读布鲁克斯与沃伦的〈小说鉴赏〉》,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09年。
[69]陈治宇:《布鲁克斯、沃伦的小说批评实践研究》,硕士学位论文,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
[70]胡珂:《布鲁克斯“文本细读法”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南京大学,2012年,第55—76页。
[71]张哲:《“理解小说”——简析布鲁克斯和沃伦短篇小说观》,《淮阴工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72]钱晶:《布鲁克斯与沃伦的小说批评理论——以〈小说鉴赏〉为讨论对象》,《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
[73]王棋君:《从悖论、反讽到结构的张力表现——以〈小说鉴赏〉为例看布鲁克斯的张力观》,《科技信息》2013年第8期。
[74]胡珂的学位论文、付飞亮和曹顺庆的论文,都存在把布鲁克斯与他人合作的成果,记在布鲁克斯一个人名下的倾向。这个问题很复杂,一是著者没有注明合作者的具体分工情况;二是研究者为了方便起见未做具体分析。笔者以为,类似这种情况,一应俱全、实事求是为好。
[75]付飞亮、曹顺庆:《克林斯·布鲁克斯的小说理论与批评实践》,《文艺理论研究》2013年第5期。
[76]程锡麟、王晓路:《当代美国小说理论》,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3页。
[77]国外学界的“新批评”研究,限于笔者所接触到的文献资料,肯定存在某些疏漏。因此,国外学界的“新批评”研究,尚有待我们进一步挖掘。
[78]赵毅衡、姜飞:《英美“新批评”在中国“新时期”——历史、研究和影响回顾》,《学习与探索》2009年第5期。
[79]欧阳子在《王谢堂前的燕子——〈台北人〉的研析与索隐》(台湾尔雅出版社1976年版)中,不仅从整体上探讨了白先勇《台北人》中的14篇小说的主题,而且还分别就语言、语调、意象、隐喻、象征、气氛以及种种表现技巧等对其中的每一篇小说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文本分析。白先勇说,当看到欧阳子《王谢堂前的燕子》一书,真是吃了一惊,“因为她对(台北人)的了解,竟比我自己还清楚,她好像把这本书都看透了,有些我自己没想到的,看了她的评析后,我再仔细回想,我也赞同,也可以说是不得不赞同……欧阳子受过很严格的文学批评训练,她把小说当艺术品,她的批评值得效法”。余秋雨称赞欧阳子此书“用心之细,联想之妙,让人叹为观止”。有研究者认为,欧阳子采取的是一种“有机整体的批评方法”,她“将理论家的洞察力、鉴赏家的艺术敏感和作家的优美文笔熔为一炉,她像一个善解人意的导游”。(徐学:《〈王谢堂前的燕子〉批评方法漫谈》,《台湾研究集刊》1985年第4期)“在台湾……用新批评方法分析短篇小说,欧阳子的《王谢堂前的燕子》无疑是代表作。”(古远清:《评欧阳子对〈台北人〉的研析与索隐》,《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1期)
[80]在不少流行教科书中,尽管还存在着对“新批评”、对布鲁克斯、沃伦的某些误解甚至偏见,但已有研究者指出:“新批评是一种属于自律论范畴的文学批评模式,长期以来,理论界几乎形成了一种共识,认为它仅擅长共时研究而欠缺历史观念,并以此咎病它不能或不宜做历时分析,其实这是不符合实际的。”[温潘亚:《〈传统与个人才能〉与艾略特的文学史观——兼与“新批评欠缺历史观念说”商榷》,《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更有研究者明确提出:“新批评的理论是存在张力的,既有本体论的相对孤立,也有自始至终在这种相对孤立中的相对通脱。布鲁克斯和罗伯特·潘·沃伦等人在批评时反顾作家、其他文本及历史、道德诸因素,常常信步跨出本体论划定的疆界,享有相对的自由。”(姜飞:《英美新批评在中国》,陈厚诚、王宁主编《西方当代文学批评在中国》,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47页)
[81][英]拉曼·塞尔登、彼得·威德森、彼得·布鲁克:《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82][美]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厄尔·雷伯尔、李·莫根、约翰·R.威灵厄姆:《文学批评方法手册》,姚锦清、黄虹炜、叶宪、邹溱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02页。
[83]马新国主编:《西方文论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31页。
[84]《小说鉴赏》第一章到第五章的“问题”部分,是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在有的地方,布鲁克斯、沃伦为了凸显“问题”的重要性,干脆把“讨论”与“问题”合并在一起,比如在第四章奥康纳的《好人难寻》(这是第四章选的最后一篇小说)后面,他们没有对这篇小说做专门的“讨论”,只是提出了10个问题。所以,在体例安排上,有三种情况:一般情况是,选文后面既有“讨论”部分,又有“问题”部分;第二种情况是,选文后面只有“讨论”部分,没有“问题”部分,“讨论”中包含了“问题”,且自问自答,如《好人难寻》《理发》《杀手》即如此;第三种情况是,选文后面只有“问题”部分,如《侨民》《爱情:某猎人笔记上的三页》《爱情》《林中之死》《相遇》等小说后面,没有“讨论”部分,只有“问题”部分。
[85]申丹、韩家明、王丽亚:《英美小说叙事理论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4页。
[86]王佐良编选:《美国短篇小说选·编者序》(上册),中国青年出版社1986年版,第2页。
[87]亨利·詹姆斯的《小说的艺术》(1884)、珀·卢伯克的《小说的技巧》(1921)、爱·摩·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1927)、爱·缪尔的《小说的结构》(1928)、约翰·盖利肖的《小说写作技巧二十讲》(1929)以及戴维·洛奇的《小说的艺术》(1992)等,均构成了布鲁克斯、沃伦小说批评理论的前提和参照系。
[88]《小说鉴赏》第一章至第五章,每一章最前面是“理论概述”部分,接下来是小说文本,选文后由两部分组成:“讨论”及批评实践部分;“问题”部分。这些内容共同构成我们的研究对象。
[89][苏]巴赫金:《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复调小说理论》,白春仁、顾亚铃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