谍影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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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世间百态

早几年蓉城六爷曾到过渝城。

两个老六一起喝过酒,都是耿直兄弟。

川省八千万父老乡亲,一千七百万操袍哥!

从清末到现在,川省连续十几年的军阀混战,实际上是袍哥兄弟关起门干仗。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各路军阀大大小小打了四百多仗,竟然没死多少人!

原因很简单,开仗的双方很可能就隔着一个村。

因为你多看了我一眼,所以双方拉出几十上百甚至上千人隔着山头放枪。

在川省,做任何事都绕不开袍哥兄弟。

整个民囯情况都差不多,就连老蒋都是黄大爷门生。

土匪劫货的事,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三爷把这事交给自己,一来他没把自己当外人看。

二来负责情报的老六刚好失踪,他是没办法。

暂时脱离组织,正好先与他们接触,看能不能把他们都拉过来...

李川渝城礼贤公的排六身份,不是掩护挂的名,货真价实。

约好下次再谈细节,刘三爷转开话题:“对了,听说你要从警队捞个人出来,什么情况?”

“叫邓承志,郞酒坊的掌柜。”

刘三爷转头,对蒋勇吩咐:“等会你跟老六去西门警署一趟,将人提出来。”

李川道谢。

李川离开后,刘三爷若有所思。

无声无息弄死马脸,直绝掉后患,心思缜密,行事绝不拖泥水。

看来,渝城的这位老六不简单呐。

自己手下这帮兔崽子,看能不能跟着他长进些...

西门警队。

临时关押嫌疑人犯的地方。

叫置留室。

邓承志已经被关了七天,每天中午一个玉米馒头,晚上一个。

早饭?

开玩笑,那不是浪费粮食么?

被关进来后,露了两手,直接在置留室当了老大。

屋里其实也就四个人,一个是跑到蓉城混的荣门高手。

荣门其实就是偷鸡摸狗的高级叫法。

戴眼镜的那个是半夜偷偷发抗日传单的学生,本来没事,偏偏他跟巡逻的警员犟嘴。

警员直接将他给弄了进来。

这家伙却咬死不说自己是哪个学校的,警员对学生的态度稍好,谁知道这些家伙读书出来会不会当官呢?

最后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因为饿得没办法,吃霸王餐被抓进来,具体身份还在调查核实中。

他想不到自己在泸州也算得上风云人物,只是打听了些消息,就被抓了进来。

他甚至想过越狱的念头,但一想到小妹,心里就熄了那个念头。

关在置留室的里人当然不认识他这个泸州江湖风云人物。

前天小妹托人捎信说正想办法将酒坊盘出去打点关系救他出去。

他也用不着越狱,干这一行靠的是技术而不是武力,能不动手就不动手。

哐当,牢房尽头的头道门被人打开。

跟在警员身后过来两个年轻人。

一众疑犯赶紧起来站好。

警员停在关押邓承志那间牢门外,打开门吆喝:“邓承志,取保候审...”

邓承志乐了,赶紧对被打服的几个牢友吆喝:“兄弟们,哥今天自由了,你们以后出来到郞酒坊找我!”

李川站在警员身后习惯性看了一下被关在牢里的其他几个人,忽然发现一张面孔很像一个故去的朋友,心头一动,对前面的警员说:“将他们都放出来吧...”

反正,刘三爷的人情用一次是用,多用几次也是用。

这年头刀口舔血的日子,功夫再高,也怕暗枪。

谁知道哪天就去见了三清上人呢...

这个人情不用白不用。

戴眼镜的那个学生模样少年低着头。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就这样被放了出来。

走出警局,李川在旁边餐馆点了一桌菜。

蒋勇跟李川拱了拱手转头离开,说是要回去复命。

因为是上午,店里还没上客,四个菜很快端上来,毛血旺,麻婆豆腐,卤猪头肉,回锅肉,一盆皮蛋黄瓜汤。

李川看着四个人狼吞虎咽:“慢慢吃,不着急...”

身材瘦小的汉子看向李川,目光闪烁:“大恩不言谢,兄弟范不器,李大哥这番恩情容来日再报...”

李川丢过去两块大洋,脸上带着笑容:“小兄弟,能走正道尽量不要走歪路!”

“哥也是道上的?”范不器愣了一下。

“渝城九爷,认识不?”李川有九成把握,范不器是结拜大哥的后人!

“是我老汉...前年被人设计陷害,被抓住后枪毙了...”范不器面色变得苍白:“敢问李大哥该怎么称呼?”

“他走之前,有没有跟你说起过一个叫老六的结拜兄弟?”

“没有。”范不器摇头。

李小从皮鞋后跟上扯出一根细长的银质条状物,卷成一个戒指顺手丢给范不器:“这是你老汉送给我的,留给你作个念想...”

“我老汉送给你的?那我不能收...”范不器目光死死盯着戒指,脑袋不断摇晃。

“呵呵,这是你老汉的信物,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出来?”

“因为我跟我老汉长得几乎一模一样,你认岀来了吧。”范不器目光恋恋不舍从戒指上移开。

“你刚才不是要走么?”

“那个,我能留下不?”

“也行,有机会你把戒指拿回去。”

“谢谢叔,我一定抓住机会。”范不器大喜,这次出来,就是到蓉城碰运气找回戒指。

戒指是荣门信物,凭信物可以号召荣门各路兄弟。

他是干飞活的,说穿了就是入室盗窃。

川渝话叫贼(念zui)娃子。

飞活中的飞,据说是纪念燕子李三的。

所以他并不是普通的贼娃子。

戒指很重耍!

吃霸王餐被抓的壮汉,一直在听两人对话,忍不住开口:“李大哥,我能不能也跟着你啊,我有的是力气,只要能吃饱饭,干啥都行!”

“哎呀,你这么个大身板,咋不去码头扛麻袋呢?”范不器鄙视。

“我一次能扛三个麻袋,他们不让我干,工头说我扰乱市场...”

“你叫什么名字?”李川转头笑问。

“我姓罗,叫罗大海。”

“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罗大海摇了摇头:“全死光了...”

坐在旁边的邓承志,一直以为自己是主角,结果听几个人的对话,自己完全插不上嘴。

他在泸州混袍哥多年,眼力价还是有的,有些人一看就是老实人,想怎么揉都行。

而李川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但显然江湖经验很老道。

要不然,那个中吃饭前离开,明显是个袍哥中的人物,却对李川唯唯诺诺。

李川绝对上过战场,他的身上带着杀气!

李川看着最后那个年轻眼镜学生吃完饭放下筷子,语气温和:“你要是没别的事,赶紧回家吧。”

“谢谢哥,我走了。”话一说完真的站起来,快步跑出饭店。

看来,这小子是真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李川不由得摇了摇头,自己当初从学校出来时,比这家伙可要厉害多了。

李川没有新的打算,也不知道会在蓉城呆多久。

觉得把罗大海留下来也没什么问题。

习惯使然,每到一地都先布局一个联络点,能在明面上有一个落脚点。

接下来,还需要找安全屋。

所以,他觉得让贼娃子范不器找三两处空房子,是个不错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