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玄《春秋》类辑佚书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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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

八年傳:凡諸侯嫁女,同姓媵之,異姓則否。

《膏肓》 媵不必同姓,所以博異氣。今《左傳》異姓則否。十年,齊人來媵,何以無貶刺之文?《左》爲短。[1]本疏。

《箴》 禮稱納女:于天子,云備百姓;于國君,云備酒漿。天子云備百姓,博異氣。諸侯直云備酒漿,不得云百姓,是不博異氣也。何得有異姓在其中?齊是大國,今來媵我,得之爲榮,不得貶也。本疏。考證曰:“‘備酒漿’下本無‘天子云備百姓,博異氣。諸侯直云備酒漿’十六字,‘異氣也’下本無‘何得有異姓在其中’八字,從《穀梁·成十年》‘齊人來媵’疏引文補入。《穀梁疏》止引此二十四字。”[2]

十四年傳:宣伯如齊逆女,稱族,尊君命也。[3]

《膏肓》 《左氏》以叔孫僑如舍族,爲尊夫人。案,《襄二十七年》豹及諸侯之大夫盟,復何所尊而亦舍族?《春秋》之例,一事再見者,亦以省文耳。《左氏》爲短。本疏。

《箴》 《左氏》以豹違命,故貶之而去族。今僑如無罪而亦去族,故以爲尊夫人也。《春秋》有事異文同,則此類也。同上。

十七年傳:晉范文子反自鄢陵,[4]使其祝宗祈死。六月戊辰,士燮卒。

《膏肓》 休以爲人生有三命:有壽命以保度,有隨命以督行,有遭命以摘暴,未聞死可祈也。昔周公之隆,天不出妖,地不出孽,陰陽和調,[5]災害不生。武王有疾,周公植璧秉珪,願以身代。武王疾愈,周公不夭。由此言之,死不可請[6]偶自天禄欲盡矣,非果死。今《左氏》以爲果死,因著其事以爲信然,於義《左氏》爲短。《公羊·襄二十九年傳》疏。考證曰:“本疏引‘人生’至‘祈也’止。”按:《左傳疏》無“昔周公至《左氏》爲短”八十二字。

《箴》闕。[7]

十八年傳:所以復霸也。

《膏肓》 霸不過五。本疏。不許悼公爲霸。[8]

《箴》 天子衰,諸侯興,故曰霸。夏人昆吾,商有豕韋、大彭,周有齊桓、晉文。此最彊者也,故書傳通謂彼五人爲五霸耳。但霸是彊國爲之,天子既衰,諸侯無主,若有彊者,即營霸業,其數無定限也。而何休以霸不過五,不許悼公爲霸,以鄉曲之學,足以忿人。傳稱文襄之霸,襄承文後,紹繼其業,以後漸弱,至悼乃彊,故云復霸。[9]同上。考證曰:“疏引鄭元云云,是《箴膏肓》之文。《膏肓》雖闕,觀鄭《箴》可得大略,知‘而何休’以下非疏語者,《文五年》‘王使榮叔來,含且賵’,《箴》舉何曰亦非疏語,故知是鄭《箴》也。”

[1]孔氏、王復、黄氏輯作“《左氏》爲短”。

[2]此二十四字,孔氏輯在注文中,四庫、王復未輯;黄氏輯與袁氏輯同,但注明輯自《穀梁傳疏》。

[3]此《傳》文見王復輯,蓋因何氏《膏肓》、鄭氏《箴》皆在此《傳》文下孔疏引文中。袁氏、孔氏、黄氏輯作“《十四年傳》舍族,尊夫人也”,此句《傳》文在下文,三家當據鄭《箴》義而輯其於首,非是,當依王復輯爲正。四庫輯無《傳》文。

[4]“范文子”上,黄氏輯本有“晉”字。孔氏與袁氏輯同。

[5]“和調”,黄氏作“和順”,非。

[6]“請”,黄氏作“祈”,非。

[7]四庫、王復無此條。

[8]四庫、王復未輯此條。孔氏輯有“不許悼公爲霸”六字,袁氏、黄氏無,據孔疏,或當爲鄭玄説釋何休《膏肓》之語,暫且補上。

[9]孔輯無此《箴》語,據孔疏當爲鄭玄《箴膏肓》之文,袁氏、黄氏所輯,是,宋魏了翁《春秋左傳要義》卷二十九亦輯有“鄭玄何休各言五霸”條,即摘引此孔疏文。黄氏輯於“彊”字皆作“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