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医养费用支付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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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

随着世界老龄人口占比不断增加的趋势日益明显,人类社会逐步迈向长寿时代,开始形成以低死亡率、低生育率、预期寿命持续延长、人口年龄结构趋向“柱状”、老龄人口占比高峰平台期超越1/4为特点的新均衡。在百岁人生悄然来临之际,人类的疾病图谱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各类非传染性慢性病正成为人类长寿健康损失的主要原因,带病生存将成为普遍现象,健康产业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而为了储备未来的养老和医疗资金,个体和社会对财富的需求亦相伴而生。在此背景下,如何充分发挥制度创新、社会创新和商业创新的力量,探寻对养老、健康、财富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成为需要各界精诚合作、长期投入的事业。

从宏观上讲,长寿时代的解决方案需要政府、社会与企业的多元共进。在政府层面,需要健全社保体系,推动医养供给侧改革,引导长寿经济转型和个体行为转变;在社会层面,需要通过产业结构的变迁满足长寿时代的个人需求;在企业层面,则需要加速商业模式和组织转型以应对长寿时代的挑战。

当前,在长寿时代的浪潮之下,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投身社会民生工程建设,成长为大健康和大民生工程的核心骨干企业。为了探索应对长寿时代需求与挑战的企业解决方案,泰康保险集团在23年的商业实践中把一家传统的人寿保险公司逐步改造、转变、转型为涵盖保险、资管、医养三大核心业务的大健康生态体系。作为保险业首个在全国范围投资养老社区试点企业,泰康已完成北京、上海、广州等22个全国重点城市养老社区布局,成为全国领先的高品质连锁养老集团之一;同时,秉承医养融合理念,养老社区内配建以康复、老年医学为特色的康复医院,进一步满足长寿时代下的健康需求。

在对商业模式创新开展探索的过程中,我们愈发深切地体会到,国家健康法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对大健康产业发展有着不可替代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文件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为社会服务领域提供长期股本融资、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引领医养领域的改革发展。2019年与2020年之交,我国迎来了卫生健康领域首部“母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医改“宪法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年银保监会联合十三部委颁布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允许商业保险机构有序投资设立中西医等医疗机构和康复、照护、医养结合等健康服务机构;鼓励保险资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具备医养结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增加多样化养老服务供给等。这些文件对保险参与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政策层面的支持与保障,也坚定了泰康践行健康中国战略,持续深耕寿险产业链,打造“活力养老、高端医疗、卓越理财、终极关怀”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构建大健康产业生态体系的决心和信心。我们坚信,随着我国健康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当今社会及相关产业在大健康领域的症结和痛点将得到不断消解,让我国政府、社会和企业焕发更多活力,为这场持续而深远的社会变革做出贡献。

作为面向大健康领域的世界500强企业,泰康始终秉承“服务公众、回馈社会”的理念,希望在自身实践之外,能够从更广泛的范围推动社会进步与产业发展。2019年,泰康保险集团与武汉大学共建的武汉大学大健康法制研究中心揭牌,作为我国第一家聚焦大健康法制领域的学术研究机构,正式开启有关大健康行业政策与法律的联合研究,成为该领域发展的一项重要里程碑。

2020年,中心首批研究成果陆续问世,其中就包括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合作出版《泰康大健康法制论丛》。本丛书融合学术理论研究和产业实践调研,对医疗、健康、养老等展开了探讨,体现了社会各界对长寿时代下健康法制话题的关照,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大健康法制研究的拓展和深化大有裨益。

在此,谨代表泰康和中心,对各位专家学者对本领域的关注和研究表示诚挚感谢,并衷心希望各界专家积极参与进来、不吝赐教,以活跃而严谨的学术讨论,为我国大健康法制体系的完善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我国在长寿时代下的国家和社会治理构建充分的法治保障,让百岁人生不惧病困、不惧时光,让人们更健康、更长寿、更富足!

陈东升

2020年12月1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