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神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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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日常

我叫戴夫·赖泽斯基。

我普通得一点特点都没有,我不喜欢体育,我不擅长数学,也不热衷于游戏,不佩戴首饰,饮食正常。Myspace(全球最大的社区交友网站)上也没有多少好友。唯一的能耐,就是让女孩感觉不到我的存在。

在我的朋友当中,我也不幽默风趣,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我只是活着而已。

走进我的房间,你一般会发现我在看电视,或者和我的朋友托德在网上聊天。

不要误会,我也喜欢同龄的女孩,比如凯蒂·迪克斯莫,一个很有爱心的女生。

当然,像我这样矮矬穷撸的男生,只有在应错她的打招呼时,才能让她侧目一下。

高帅富才能吸引女孩子。

比如克里斯·阿米克,不过他身边总是跟一个九尺高的黑人胖子。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也是真理。

比如新来的转学生,关源。

我可没有种族歧视,就像哪位名人说的一样,我最讨厌的就是种族歧视者和黑人。

他长得只能算五官端正,不管是和汤姆·克鲁斯比较,还是和汤姆·汉克斯比较,我个人更喜欢汉克斯,尤其他演得的阿甘。

但那个华裔转学生,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只老虎走进了羊群里。

事实是,他来学校的第一天,就被几个恶棍带去厕所,但最后只有他一个人出来了。

那几个家伙的脑袋都被他塞进了马桶里。

随后就是学校里的恶棍都被他扫荡了一遍,就连校门口的警卫和金属探测仪都不能做得这么干净。

华裔都天生会gongfu吗,为什么他身上的肌肉硬得跟铁块一样,有一次我在走廊上不小心撞到他,结果他连脚步都不用挪一下,反而我倒退了好几步,在凯蒂面前摔得像一条狗。奇怪,我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像条狗?

不管这一点了,当时我爬起来就跑。这个人真奇怪,居然看着我笑了出来,然后又发起呆,恶心得我打冷战,我又不是同性恋!

好吧,在一些花痴女生的眼里,关源这个肌肉怪的发呆是很可爱的事情来着。

比如凯蒂就经常想约他一起回家。

不过,他每天都是和一个小女孩一起上下学的。

一个扎着两条金发马尾辫的暴力萝莉。因为我亲眼看到他们俩在回家路上被几个混混拦住。

动手的是小女孩,我在想那几个小混混断手断脚地躺在医院里一定很后悔,他们只是想要一点零花钱而已。

华裔男生和金发萝莉的奇怪组合,他们是超级英雄么?

为什么我会这么想?

我反而想问,为什么没人去做超级英雄?

这不可能?

不就是带上面具,行侠仗义么,有什么不可能的?

超级英雄有超能力,能腾云驾雾,我说的连英雄都不算,只是神经病?

布鲁斯·韦恩呢,他也没超能力?

韦恩少爷有不可能存在的厉害装备,而现实中如果有人这么做,就等于是找揍,活不过几天。

我不是说应该这么做,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没人尝试过,这么多人崇拜超级英雄,怎么就没有一个人去仿效呢?

那么多人想当帕丽斯·希尔顿,却没有人想当蜘蛛侠?

难道大家的生活都充满乐趣,上学上班不觉得无聊,从未产生这种幻想吗?别自欺欺人了,我们都曾经在某个人生阶段,幻想自己是超级英雄。

扯远了,这是我和朋友在商店里瞎扯淡。之后,我还傻兮兮地想和来买东西的克里斯聊聊天交个朋友,还没走近,就被那个黑人胖子赶走了。

我不是蝙蝠侠。我妈妈在吃饭的时候死于动脉瘤,而不是在小巷里被枪杀。如果你想看到这一幕,一个雷鸣电闪、狂风暴雨的夜晚,我站在妈妈的坟前,对天举拳怒吼,妈妈,我会为你报仇的。你就死心吧。

在妈妈死去后的一年半里,我只明白了一点,一切都是老样子。

实话实说,如果你看到有人被抢劫,你是拉上窗帘,还是挺身而出?

路见不平,人人都有心相助,却没人有胆量。这个世界,英雄只存在漫画书中,如果坏人也只存在漫画书里就好了,但却不是。

并不需要得到魔戒,受到辐射,或者受到创伤才会成为超级英雄,只需要单纯和乐观。

以及一套99美元的超级英雄制服,虽然绿油油的,但确实很酷。

从此,我就叫海扁王(kick-ass)。

富家大少爷克里斯也好,功夫转学生关源也好,他们都不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超级英雄海扁王。

在开始的几周,也没有多少需要我行侠仗义的事,即便如此,新的职业也让我每天挺忙的。

每天练习如何在楼层间跳跃,呃,先在地面上练习跳到前方的轮胎圈里,最后上天台。

这我称之为准备阶段。如果你称之为异想天开,我也没有异议,不管怎么样,我从未自我感觉这么良好。

虽然我还不敢跳过去,好吧,或许我准备得还不够充分,但总算有了起步。

我是认真的,任何连环杀手都知道,只说不练那是不行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至少看见那两个偷车贼时,我敢站出来。

我被捅了一刀,之后被车子撞得腾空翻转360度落地,肇事者都逃走了,好心人帮我报警叫了救护车。

我请求医生丢了我的超人服装,他答应我不会说出去,我只是担心爸爸会气坏了。

真是太棒了,我觉得我就像是金刚狼,身上几乎镶满了钢板钢钉。医生对我的手术相当成功,给了我一身打不疼打不坏的铜皮铁骨。

有点麻烦的是,我当时是裸体的,不知道谁传出流言,很多人包括爸爸和凯蒂都以为……

凯蒂一直想找一个男同性恋做闺蜜,从不和我说话的她甚至约我去看漫画。

魂淡,我真的不是同性恋!

不过无所谓,我又回到了以前的自己,当然我应该放弃。但中国人怎么说的,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我的人,我的人生目的都已注定,我是海扁王,这无法改变。

我开始在房间里疯狂训练,比如怎么使用两把短棍、怎么开口阻止犯罪,建立我的超级英雄网站。

我又恢复了功力,升级为海扁王2.0版本。

穿上制服,超级英雄出动!

首先,我去了汉密顿公园帮人找猫。

他们用看怪态和傻子的眼神看我,但超级英雄是不会被世俗眼光动摇的。

我出手阻止了一起街头暴力事件,我确实升级了,耐打无比,铁片垃圾桶砸在身上都没事。那个混蛋拿出一把小刀以为可以吓到我。

没什么好怕的,我又不是没挨过刀,“三个混蛋欺负一个人,这么多人看这儿却无动于衷,你还问我是不是疯了?没错,我宁愿去死。”

我当然没死,我成名了。

我制止暴力的视频成为网络视频点击率的最高,上了各大电视节目,关于海扁王各种玩意成为商店的热销产品。

我的myspace只有38名好友,而海扁王账号已经有了一万六千多名好友,这实在出乎意料,但却让我乐在其中。人们都想知道海扁王的真实身份,他可能就是他们的邻居,他们的兄弟。

而我和凯蒂的感情终于也进展顺利。比如说,我可以问她……

“嘿,你和那个转学生关系怎样了?我听说你在追他呢?”

“那个肌肉怪么,早就不喜欢他了。我悄悄告诉你啊,我怀疑他是变态的,喜欢小孩子那种,我每天都看到他和一个小学的女孩在一起,而且我还看见那个女孩亲他。”

“垃圾,这真的是变态呢,如果让海扁王见到肯定揍他一顿。”

接下来,我成功地引起凯蒂对海扁王的兴趣,以及让她把烦恼心事对我倾诉。她最近被一个混蛋骚扰。

顺便给海扁王找了一个新业务。

我现在就在那个叫鲁索的黑人的公寓门口。我决定好好教训他一顿,让他不要再骚扰凯蒂。

这是超级英雄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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