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运输年鉴.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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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审批改革

【公路路政涉路行政审批管理改革】

2015年4月,省公路局研究、制定发布《涉路施工许可工作制度》(试行),明确涉路施工许可责任主体、申请主体、许可种类及许可流程等内容,对涉路施工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前注意事项、实施过程监管和验收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涉路施工管理效能,保障全省公路路网安全运行环境。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省公路局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政府加强公路两侧用地管理意见 进一步强化国省干线公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报请当地政府尽快划定并公告公路两侧用地管理范围,排查现状,督促各市完成普通干线公路涉路信息登记,依法查处侵占、损坏路产行为,搭建好“五个机制”。

2015年5月,省公路局制订下发《全省公路行业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公路行业法律法规体系、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持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6月至10月,省公路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和要求,完成省级机关涉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经过反复修改、讨论后,在省政府网站公布。依据权力清单梳理结果,省公路局配合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完成公路行业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清理结果经省政府公告发布。

10月底,交通运输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组对省公路局路政大厅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演示了省公路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大件运输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申请、办理监护、下发通行证的一站式办公方式,审批结果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门户网站上即时公布,许可申请及受理渠道畅通,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交通运输部检查组高度评价。

(省公路局)

【道路运政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

2015年3月3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陕交函〔2015〕267号),要求厅运管局就此次改为后置审批事项中涉及的3项调整,其中2项为设区的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名称为:“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1项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名称为“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及时做好调整工作并通知督促市县相关机构,从国务院公布之日起一律取消前置审批环节。同时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效果。

(省交通史志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