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摄影表现的范畴
阮:除了等待气候的到来之外,要想建立正确的批评态度,是不是要厘清影像表现的范畴?毕竟,我们不能用一种方式、从一个角度,去看不同的表现形式呀!
威斯顿(1886—1958)于1927年所拍摄的《贝壳》,将纯摄影的境界升至顶峰。这帧作品曾创下苏富比拍卖的最高价纪录,直至1991年10月才被他的情人蒂娜·莫德蒂(Tina Modotti)的作品《花》刷新。
陈:那当然。
阮:影像表达形式要如何分类,才既不会乱,又不会含糊?
陈:这实在很难,因为摄影被拍摄对象牵制太大,往往会被人从拍摄题材来区分类别。比如报道、新闻、静物、服装、商业、纯摄影,等等。
勉强一点的分法,由大处着眼,先从经济性、实用价值来看,可分成商业及非商业两种。换句话说,我们不能用商业摄影那种企图明显的表现手法,来要求非商业摄影也要具有那种诉求性很强的讯息。不过,我们可以用讯息很明显的方法来要求新闻摄影,虽然它不是要推销什么产品。
阮:商业与非商业摄影的区分,是不是就在有没有什么东西要推销出去的关键上?
陈:广告摄影对影像的功能性是首要的考虑,它要求影像一定要有功能。
阮:如果我们要推广的是公害的自觉或是爱心等精神或情怀呢?
陈:但是这种影像内容的传达,不只是宣传而已,应该比较像是人间目击者吧!更明确地说,在此类摄影里伦理因素之决定性重于经济因素(狭义的金钱经济),所以这类的表现还是非商业摄影。商业摄影和经济生产制度有强烈的挂钩,它是因为要达到销售的目的而去靠影像来推广的。
布纳德·弗孔(B. Faucon,1950— )的摄影完全不以真实世界为对象,他用假人、道具来布置场景、表现事件,就像小说中虚构的情节。这是弗孔的首本摄影集,也是陈传兴于1986年11月从巴黎带回送我的礼物。
阮:不过,我们可以感觉到商业与非商业摄影类中的“纯摄影”一项,它们的界线并非那么明显,总可感受到它们有重叠的部位。比如,纯摄影是如此强调物品本身,就如同商业摄影在强调产品一样,它们都是十分即物的。
陈:“纯摄影”是一种追求摄影本质的努力。其实有一点像抽象画,本身即是一种“后设”(méta—)的态度。
阮:可否把“后设的态度”解释一下?
陈:“后设的态度”在抽象画上,就是以绘画语言为处理对象,而非去画现实物的再现;因此,纯摄影的表现,如果是要拍一只杯子,就不一定是只把杯子的形状、功能表现出来而已。
阮:纯摄影的发展在域外已经演变成什么局面了?
陈:纯摄影的野心越来越大,想统合别的艺术形式。比如说,以往摄影经常替观念艺术及地景艺术服务,成为一种表达的手段。但是现在却反过来,纯摄影想将原属于观念及地景的东西占为己有,比如说,摄影家做了一个雕塑来拍,或找一间废弃的房子,在上面画画来拍,纯摄影完全改变了摄影与对象的主从关系。它不去客观地记录,而是将对象改造成为它的影像语言。
阮:如果照这种说法,那台湾根本就没有纯摄影可言。
陈:不错。不但目前还没有,而且还会隔很长一段时间仍不易出现。因为一定要等到我们的摄影家开始质疑起摄影的本体性,对摄影本身产生了相当大的批判态度之后,纯摄影的表现才会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