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图表解(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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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五行学说

五行学说,是属于中国古代的唯物论和辩证法的范畴。五行学说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所构成的,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发展与变化,都是这五种物质不断运动和相互作用的结果。

中医学将五行学说引用于医学领域,以五行学说来阐释人体的局部与局部、局部与整体、体表与内脏的有机联系,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联系关系。五行学说贯穿于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以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五行的基本概念

(一)五行的含义

五行,即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及其运动变化。

五行最初称为“五材”,是我国古代人民在长期的生活与生产实践中,逐渐认识到木、火、土、金、水这五种物质,是人们日常生活与生产中最为常见和不可缺少的五种基本物质,故称“五材”。

后来,对木、火、土、金、水五种具体物质本义进行抽象化,并引申运用,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之间的运动变化而生成的。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相生、相克和制化的理论,并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来解释各种事物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形成了五行学说。

【原文解读】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

《尚书•正义》曰:“水火者,百姓之所饮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兴作也;土者,万物之所资生也,是为人用。”

以上原文,说明木、火、土、金、水五者,是人们生活与生产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五种物质,又称为“五材”。

《国语•郑语》曰:“故先王以土与金、木、水、火杂,以成百物。”是说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木、火、土、金、水五者的相互作用而生成的。

(二)五行的特性

五行的特性,是指木、火、土、金、水五行本身所固有的性质,是古人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对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直观观察和朴素认识的基础上,进行抽象而逐渐形成的理论概念。五行特性是:

“木曰曲直”:

曲,是弯曲之意;直,是伸直之意。曲直,是指木的生长状态既能屈又能伸,向上向外舒展的自然特性。引申为凡具有生长、升发、舒畅、条达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可归属于木。

“火曰炎上”:

炎,炎热;上,向上。炎上,是指燃烧的火具有炎热、上升的自然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温热、升腾、明亮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可归属于火。

“土爰稼穑”:

爰(yuán元),此通“曰”。稼,是播种谷物;穑(sè色),是收获谷物。稼穑,是指土具有提供人类播种植物和收获谷物的特性。“万物土中生”“土为万物之母”,就是此意。引申为凡具有化生、承载、受纳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可归属于土。

“金曰从革”:

从,顺从之意;革,变革之意。从革,是指金属物质具有顺从人意,对其熔炼铸造,变革成各种器具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沉降、肃杀、收敛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可归属于金。

“水曰润下”:

润,滋润;下,向下。润下,是指水具有滋润、向下的特性。引申为凡具有滋润、向下、寒凉、闭藏等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都可归属于水。

由此可知,五行的特性,是基于五行,又高于五行。所谓“基于五行”,是说五行的特性是根据木、火、土、金、水五种物质的某些性质而概括出来的。所谓“高于五行”,是说五行的特性已从具体事物抽象化,并引申运用,实际上已大大超越了这五种物质的本身,而是五种不同属性的概括。

【原文解读】

《尚书•洪范》曰:“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润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从革,土爰稼穑。”原文是对五行及五行特性作了经典概括。

(三)事物的五行属性归类(表1-4)

表1-4 事物属性的五行归类表(举例)

注:五音:角、徵(zh ǐ纸)、宫、商、羽,亦称“五声”。是中国古代五声音阶中五个音级。五音之名,最早见于《玉篇》前《五音声论》,为音韵学术语。音韵学上按照声母发音部位分为唇音、舌音、齿音、牙音、喉音五类,谓之五音。五音应当是为人体发出的五种声音。

1.归类方法

事物和现象的五行属性,是根据五行的特性,运用取象比类法和推演络绎法,对自然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人体各脏腑组织器官及其某些表现进行归类而获得的。

(1)取象比类法:

取象,即从事物的形象(包括形态、作用、性质等)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类,是指具有共同特征的个体的集合。比类(亦称类比),即比较类别,含有归类、分类的意思。用取象比类法对事物进行五行属性归类,就是将事物的特有征象与五行的抽象特性相比较,以确定事物的五行特性。如事物的特有征象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就将其归属于木类。其他以此类推。

例如,以方位配五行:日出于东方,与木的升发特性相类似,故东方归属于木;南方炎热,与火的炎上特性相类似,故南方归属于火;日落于西方,与金的沉降特性相类似,故西方归属于金;北方寒冷,与水的寒凉特性相类似,故北方归属于水。

又如,以五脏配五行:肝主疏泄、主升发而归属于木,心阳温煦而归属于火,脾主运化而归属于土,肺主肃降而归属于金,肾主水而归属于水。

(2)推演络绎法:

就是根据已知的某事物的五行属性,推演归纳其他与之相关事物的五行属性。

例如:已知肝属木,而肝与胆、筋、目、爪有着密切的联系关系(肝合胆、肝主筋、肝开窍于目、肝其华在爪),于是就推演出胆、筋、目、爪也属于木。其他以此类推。

【原文解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东方生风……在天为风,在地为木,在体为筋,在脏为肝,在色为苍,在音为角,在声为呼,在变动为握,在窍为目,在味为酸,在志为怒。”

“南方生热……在天为热,在地为火,在体为脉,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音为徵,在声为笑,在变动为忧,在窍为舌,在味为苦,在志为喜。”

“中央生湿……在天为湿,在地为土,在体为肉,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音为宫,在声为歌,在变动为哕,在窍为口,在味为甘,在志为思。”

“西方生燥……在天为燥,在地为金,在体为皮毛,在脏为肺,在色为白,在音为商,在声为哭,在变动为咳,在窍为鼻,在味为辛,在志为忧。”

“北方生寒……在天为寒,在地为水,在体为骨,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音为羽,在声为呻,在变动为栗,在窍为耳,在味为咸,在志为恐。”

在整体观念思想指导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原文,按照五行属性进行归纳,将人体相关的组织器官及生命活动与自然界的事物或现象联系起来,构成了五行结构系统(见表1-4)。

2.对五行归类的看法

五行归类,是古人对事物和现象进行分类与说理的一种方法,使复杂的事物条理化,便于分析和说明归属于五行的同一类事物之间(表1-4中的纵行)和同一五行属性事物之间(表1-4中的横行)的密切关系。

五行归类,在中医学中,将人体生命活动和自然界的事物及现象联系起来,以此说明人体自身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统一性。

五行归类,其基础是事物和现象都必须是“五数”,这就很难符合事物的本来情况。在归类的基础上,进而运用五行的相生、相克来说明事物之间的关系,有时也就很难符合事物之间的关系。

二、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

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五行的相生、相克与制化,五行的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其中,五行的相生、相克与制化,主要是阐释五行之间的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联系关系,以维持五行结构系统的协调平衡。在中医学中,多用来说明脏腑之间在生理上的协调关系。五行的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主要是阐释五行之间的异常变化关系。在中医学中,多用来说明脏腑之间在病理上的相互影响关系。因此,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主要就是探索五行之间正常与异常的相互关系。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与制化

1.五行相生

(1)含义:

相,表示一方对另一方有所动作之词,或递相(顺次、一个接一个)的意思。生,即资生、助长、促进的意思。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具有依次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2)次序(规律):

木火土金水依次相生,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图1-9)

图1-9 五行相生次序图

(3)母子关系:

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中比喻为“母子关系”。即生我者为我之母,我生者为我之子。如以“火”行为例:因木生火,故木为火之母(生我者);因火生土,故土为火之子(我生者)。(图1-10)

图1-10 五行母子关系示意图(举例)

【原文解读】

《中藏经•生成论第三》曰:“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则生成之道,循环无穷。”

2.五行相克

(1)含义:

克,即有克制、制约的意思。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具有隔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2)次序(规律):

木火土金水隔一相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图1-11)

图1-11 五行相克次序图

(3)所胜与所不胜关系:

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中称相克关系为“所胜”和“所不胜”关系。即“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如以“火”行为例:因水克火,故水为火之所不胜(克我者);因火克金,故金为火之所胜(我克者)。(图1-12)

图1-12 五行所胜与所不胜关系示意图(举例)

【原文解读】

《素问•宝命全形论》曰:“木得金而伐,火得水而灭,土得木而达,金得火而缺,水得土而绝,万物尽然。”指出木、火、土、金、水之间具体的制约关系。即木遇到金而折伐,火遇到水而熄灭,土遇到木而疏达,金遇到火而熔化,水遇到土而绝止。

3.五行制化

(1)五行制化的含义:

制化,即制约、化生。五行制化,是五行相生与相克关系的相互结合。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既受一行生,又受另一行克,(图1-13)使五行之间维持着生中有制,制中有生的生克协调配合关系。也就是说,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与成长;没有克,事物的发展就会过分亢盛而为害。因此,必须是生中有克(化中有制),克中有生(制中有化),相反相成,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的相对协调平衡与发展变化。

图1-13 五行相生相克规律示意图

(2)五行制化的规律:

木火土金水之间,既相生又相克,即木生火,火生土,木克土;火生土,土生金,火克金;土生金,金生水,土克水;金生水,水生木,金克木;水生木,木生火,水克火。

例如,就木、火、土行的关系来说:木能生火,火又生土,就会造成土行太过,但木又来克土,则可防止土行太过。(图1-14)这样,相生之中,寓有相克,相克之中,寓有相生,如此循环往复,维持五行之间的协调平衡。

图1-14 五行制化关系示意图(举例)

【原文解读】

《素问•六微旨大论》曰:“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是说六气亢盛产生损害,承袭之气来制约,制约后才能维持正常生化。

《类经图翼•运气上》曰:“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二)五行的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

1.母子相及

(1)含义:

及,即至、到,此是连累、影响的意思。五行的母子相及,又称母子相犯(即侵犯之意),是五行之间的正常关系遭到破坏,引起相生关系的反常。

(2)内容:

五行的母子相及,包括母及子(母病及子)和子及母(子病及母)两个方面。由“母行”的异常,累及到子行,导致母子关系的反常,为母及子;由“子行”的异常,影响到母行,导致母子关系的反常,为子及母。

(3)次序:

母及子的次序与相生的次序一致,即为:木及火,火及土,土及金,金及水,水及木。子及母的次序与相生的次序相反。即为:火及木,土及火,金及土,水及金,木及水。

如以木行为例:木行异常,若影响到火行,此与相生次序一致,则为母及子(亦称母病及子);若影响到水行,此与相生次序相反,则为子及母(亦称子病犯母)。(图1-15)

图1-15 母子相及关系示意图(举例)

2.五行相乘

(1)含义:

乘,欺凌,是乘虚侵袭、以强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乘,是五行相克关系的反常,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对其所胜之行(我克之行)的过度克制。

(2)次序:

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次序相同。即为: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图1-16)

图1-16 五行相乘次序示意图

(3)原因: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一行太过,则去乘我克之行(所胜之行)。

不及:一行不及,则受克我之行(所不胜之行)所乘。

如以木行为例:木旺(太过),则去乘土(木旺乘土);木虚(不及),则受金乘(木虚金乘)。(图1-17)

图1-17 太过与不及导致五行相乘关系示意图(举例)

五行的相克与相乘,在次序上虽然相同,但在本质上有区别。相克是正常情况下五行之间的制约关系,相乘则是五行之间的异常制约现象。在人体,相克表示生理现象,相乘表示病理变化。

3.五行相侮

(1)含义:

侮,欺负,亦为欺侮的意思。五行相侮,是五行相克关系的反常,是指五行中的任何一行对其所不胜之行(克我之行)的反向克制。又称“反克”。

(2)次序:

五行相侮的次序与相克次序相反。即为: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图1-18)

图1-18 五行相侮次序示意图

(3)原因: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

太过:一行太过,则去侮克我之行(所不胜之行)。

不及:一行不及,则受我克之行(所胜之行)所侮。

如以木行为例:木旺(太过),则去侮金(木旺侮金);木虚(不及),则受土侮(木虚土侮)。(图1-19)

图1-19 太过与不及导致五行相侮关系示意图(举例)

【原文解读】

《素问•五运行大论》曰:“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

原文是对五行相乘与相侮产生的原因及其相互关系作了很好的说明。以木行为例作解释:(图1-20)

图1-20 五行相乘、相侮原因及规律示意图(举例)

木行有余:一方面,去过度克制所胜(我克)之行,即为“木旺乘土”(制己所胜);另一方面,又去欺侮所不胜(克我)之行,即为“木旺侮金”(侮所不胜)。

木行不及:一方面,受所不胜(克我)之行所乘,即为“木虚金乘”(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另一方面,又受所胜(我克)之行所侮,即为“木虚土侮”(己所胜轻而侮之)。

三、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五行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主要是以五行的特性来分析人体脏腑组织器官等的五行属性(见表1-4),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以五行的生克制化规律来说明五脏之间在生理上的联系关系,以五行的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规律来阐释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并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一)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

1.说明五脏的生理功能

五行学说将人体的五脏分别归属于五行,并以五行的特性来说明五脏的某些生理功能及特性。如:

木有舒展、升发、条达的特性,肝有疏泄的功能,喜条达而恶抑郁的特性,故以肝属木。

火有温热、炎上的特性,心阳有温煦的功能,心火易于上炎的特性,故以心属火。

土有受纳、化生万物的特性,脾有运化水谷,化生气血精微的功能,喜燥恶湿的特性,故以脾属土。

金有肃降、收敛的特性,肺气有肃降的功能及特性,故以肺属金。

水有滋润、下行、闭藏(潜藏)的特性,肾有主水、藏精的功能,主封藏的特性,故以肾属水。

2.说明五脏之间的相互关系

五脏的功能活动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着的。按照五行的生克制化理论,五脏之间存在着相互资生和相互制约的联系关系。

(1)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的递相资生关系:

五行配五脏,以五行相生关系,来说明五脏之间在某些生理功能上的递相资生、促进关系。如:肝血滋养心,为木生火;心火温煦脾运,为火生土;脾气散精上归于肺,为土生金;肺气肃降水液下归于肾,为金生水;肾精滋养肝血,为水生木。(图1-21)

图1-21 以五行相生说明五脏之间递相资生关系示意图

(2)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的递相制约关系:

以五行相克关系,来说明五脏之间在某些生理功能上的递相制约关系。如:肝气条达,可以疏泄脾脏之壅滞,为木克土;脾运化水液,可以防止肾水泛滥,为土克水;肾阴(水)滋润,可以抑制心火过亢,为水克火;心阳温煦,可以抑制肺气肃降太过,为火克金;肺气肃降,可以抑制肝气升发太过,为金克木。(图1-22)

图1-22 以五行相克说明五脏之间递相制约关系示意图

应当指出,五脏的生理功能是多样的,五脏之间的关系也是复杂的。五行的特性并不能说明五脏的所有功能,五行的生克关系也难以完全阐释五脏之间复杂的生理联系。因此,在探讨五脏的生理功能及其相互之间的内在联系时,必须按照藏象学说的理论内容来研究,不能囿于五行的生克理论。

【原文解读】

《素问•五脏生成》曰:“心……其主肾也”,“肺……其主心也”,“肝……其主肺也”,“脾……其主肝也”,“肾……其主脾也”。“主”,即制约之意。原文根据五行相克规律指出了五脏之间的制约关系。如“心……其主肾也”,心属火,肾属水,根据相克规律是肾制约心(水克火)。余类推。

(二)说明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

五脏病变的相互影响,这里是指本脏有病可以传至他脏,他脏有病可以传至本脏,这种病理上的相互影响称之为“传变”。用五行理论来说明五脏疾病的传变,可分为相生关系传变和相克关系传变。

1.相生关系的传变

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个方面。

(1)母病及子:

是指疾病的传变,从母脏传及子脏。如:肝病传及心,肾病传及肝,属于母病及子传变。(图1-23)

(2)子病及母:

是指疾病的传变,从子脏传及母脏。如:肝病传及肾,心病传及肝,属于子病及母传变。(图1-23)

图1-23 母病及子与子病及母关系示意图(举例)

2.相克关系的传变

包括“相乘传变”和“相侮传变”两个方面。

(1)相乘传变:

是相克太过而致病,是五脏疾病传变与相克次序一致的传变。相乘传变,包括一脏太过相乘和一脏不及相乘两种情况:

一脏太过,则去乘“我克”之脏。如:肝旺,则去乘脾。即为“木旺乘土”(肝旺乘脾)。(图1-24)

一脏不及,则受“克我”之脏所乘。如:脾虚,则受肝乘。即为“土虚木乘”(脾虚肝乘)。(图1-24)

图1-24 肝旺乘脾与脾虚肝乘关系示意图

(2)相侮传变:

是相克的反向致病,是五脏疾病传变与相克次序相反的传变。相侮传变,包括一脏太过相侮和一脏不及相侮两种情况:

一脏太过,则去侮“克我”之脏。如:肝旺,则去侮肺。即为“木旺侮金”(肝旺侮肺,又称肝火犯肺、“木火刑金”)。(图1-25)

一脏不及,则受“我克”之脏所侮。如:肺虚,则受肝侮。即为“金虚木侮”(肺虚肝侮)。(图1-25)

应当指出,五脏疾病的传变是很复杂的,临床上并不会完全按照五行的母子相及和相乘、相侮规律依次相传。因此,在临床上,应从实际出发,不能用五行规律生搬硬套。

图1-25 肝旺侮肺与肺虚肝侮关系示意图

(三)用于疾病的诊断

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当内脏有病时,可以反映到体表相应的组织器官,出现色、脉、味等方面的异常变化。在诊断疾病时,就可以通过四诊所获得的症状、体征,根据五行的归属及其生克乘侮变化规律,来诊断疾病和推断病情。

1.诊断疾病

从五脏所主的五色、五味、五脉等的变化,来诊断五脏病变。如:患者面见青色,喜食酸味,脉见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面色赤,口味苦,脉象洪,可以诊断为心火亢盛。若脾虚之病,面见青色,脉见弦象,可以诊断为肝病传脾(肝脾同病)。

2.推断病情

从色与脉之间的生克关系来推断病情的预后。五行学说认为,本脏有病,色与脉相符者,为平。色与脉不相符者,若见克色之脉者,为逆;若见生色之脉者,为顺。

如:肝病,面色青,见弦脉,为色脉相符。肝病,面色青,如果不得弦脉,反见浮脉,则属相克之脉,即为克色之脉(浮脉属肺,青色属肝,肺金克肝木),为逆,主预后不良;若见沉脉,则属相生之脉,即为生色之脉(沉脉属肾,青色属肝,肾水生肝木),为顺,主预后良好。(表1-5)

表1-5 肝病的色、脉生克关系与预后表

应当指出,对于疾病的预后诊断,在临床上要四诊合参,不要拘泥于色脉之间的生克关系。

【原文解读】

《孟子•告子下》曰:“有诸内,必形诸外。”

《灵枢•本脏》曰:“视其外应,以知其内脏,则知所病矣。”

以上原文,是中医诊断疾病,通过察外而可知内的理论依据。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曰:“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矣。得其相生之脉,则病已矣。”

《医宗金鉴•四诊心法要诀》曰:“色脉相合,青弦赤洪,黄缓白浮,黑沉乃平。已见其色,不得其脉,得克则死,得生则生。”举例解释(见表1-5)

以上原文,是说从色与脉之间的生克关系,来推测病情预后的顺逆好坏。

(四)用于疾病的治疗

1.控制疾病的传变

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可以推测五脏疾病的发展传变趋势。如本脏有病,可以传及其他四脏,他脏有病,亦可传给本脏。因此,在治疗时,可以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来调整其太过与不及,以控制其传变。如:肝病,肝气太过必来乘脾,若先健脾,则可以防止肝病传脾。

是否传变,主要决定于五脏的功能状态,脏气的盛衰。即脏气虚则传,实则不传。

应当指出,在临床实践中,要根据具体病情进行辨证论治,切不可将其作为刻板的公式而机械地套用。

【原文解读】

《难经•七十七难》曰:“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

《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曰:“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

以上原文,就是根据五行生克乘侮规律来控制疾病传变的例证。“实其脾气”“实脾”,就是健脾、补脾之意。

2.确定治则治法

(1)根据相生规律确定治则和治法(图1-26)

1)根据相生规律确定的治疗原则:为“补母泻子”法。

补母:即“虚者补其母”,是指一脏之虚证,采用补其母脏的方法治疗。

对脏病之虚证,根据五行相生理论,“母能令子实”的作用,补母以促进其恢复。如肝阴不足证,既可用补肝阴的方法,又可采用补肾阴的方法治疗,以发挥“水生木”的作用。

泻子:即“实者泻其子”,是指一脏之实证,采用泻其子脏的方法治疗。

对脏病之实证,根据五行相生理论,“子能盗母气”(子能令母虚)的作用,泻子以祛除其母脏之实邪。如肝火旺盛证,既可用泻肝火的方法,又可采用泻心火的方法治疗,以达到调节平衡的作用。

图1-26 根据五行的相生规律确定治则治法归纳图

2)根据五行相生规律制定的治疗方法,常用的有:

滋水涵木法:是滋肾阴以养肝阴的治法,又称滋肾养肝法、滋补肝肾法。适用于肾阴亏损不能滋养肝阴的肝肾阴虚证,或肝肾阴虚阳亢证。

益火补土法:是温补肾阳(命门之火)以补脾阳的治法,又称温肾健脾法、温补脾肾法。适用于肾阳不足而致脾阳不振的脾肾阳虚证。

这里必须说明,以五行学说模式而言,益火补土法,应该是温心阳以补脾阳的治法,但临床上很少是指心火与脾阳的关系。自从命门学说兴起以来,多认为命门之火(肾阳)具有温煦脾阳的作用。因此,目前在中医学中,多将“益火补土”法解释为温肾阳以补脾阳的治法。

培土生金法:是补脾气以益肺气的治法,又称健脾补肺法。适用于脾气虚衰,生气无源而致的脾肺气虚证。

金水相生法:是滋养肺肾之阴的治法,又称滋养肺肾法。适用于肺肾阴虚证。

【原文解读】

《难经•六十九难》曰:“虚者补其母,实者泻其子。”

(2)根据相克规律确定治则和治法(图1-27)

1)根据相克规律确定的治疗原则:为“抑强扶弱”法。

五行相克关系异常出现相乘、相侮的病理变化,其原因不外乎“太过”和“不及”两个方面。太过者属强,表现为功能亢进;不及者属弱,表现为功能衰退。因而在治疗上,可采取“抑强扶弱”的原则。抑制其强,扶助其弱,使疾病易于恢复。

抑强:抑制太过者之强。适用于脏气太盛引起的相乘或相侮。

例如:肝气太旺,横逆犯脾,出现肝脾不调之证,称为肝木乘脾土,治疗以疏肝平肝为主。若因脾土壅滞,湿浊蕴脾犯肝,出现肝脾不调之证,称为脾土侮肝木,治疗以运脾化湿为主。抑制强者,则其弱者的功能易于恢复。

扶弱:扶助不及者之弱。适用于脏气不足引起的相乘或相侮。

例如:脾气虚弱,肝气乘虚而入,出现肝脾不和之证,称之为脾虚肝乘,治疗以健脾益气为主。若因脾气虚弱,土不制水,出现水湿泛滥之证,称为脾虚水侮,治疗应以健脾利水为主。扶助弱者,可以使其弱者恢复正常功能。

图1-27 根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治则治法归纳图

2)根据相克规律制定的治疗方法,常用的有:

抑木扶土法:是疏肝健脾(和胃)的治法,又称调理肝脾法、平肝和胃法。适用于肝旺犯脾(胃)的肝脾(胃)不和证。

培土制水法:是健脾利水的治法。适用于脾虚不运,水湿停滞证。

佐金平木法:是泻肝火清肺热的治法,又称泻肝清肺法。适用于肝火犯肺(木火刑金)证。

泻南补北法:是泻心火补肾阴的治法,又称泻火补水法。因心主火,南方属火,肾主水,北方属水,故称为泻南补北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证。

3.指导脏腑用药

不同的中药,具有不同的颜色与气味。以颜色分,有青、赤、黄、白、黑“五色”;以气味分,有酸、苦、甘、辛、咸“五味”。按照五行属性归类,五色、五味与五脏,各有其亲和性,即青色、酸味入肝,赤色、苦味入心,黄色、甘味入脾,白色、辛味入肺,黑色、咸味入肾。

药物色、味的五脏归类,是脏腑病变选择用药的参考依据。如白芍味酸入肝经以补肝血,丹参色赤味苦入心经以活血安神,石膏色白味辛入肺经以清肺热,白术味甘入脾经以补益脾气,玄参色黑味咸入肾经以滋养肾阴等。

【原文解读】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故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

4.用于针灸治疗

在针灸疗法中,针灸学家将十二经脉近于手足末端的穴位,也分属于五行,即井、荥、俞、经、合“五输穴”,相应分属于木、火、土、金、水五行。在临床上,即可根据不同的病情,运用五行生克规律进行选穴治疗。

例如:治疗肝虚证时,根据“虚者补其母”的原则,取肾经(母经)的合穴(水穴)阴谷穴进行治疗,或取本经(肝经)的合穴(水穴)曲泉穴进行治疗。若治疗肝实证时,根据“实者泻其子”的原则,取心经(子经)的荥穴(火穴)少府穴进行治疗,或取本经(肝经)的荥穴(火穴)行间穴进行治疗。以达到补虚泻实,恢复脏腑正常功能的目的。

5.用于精神治疗

人的精神情志活动,是五脏功能活动的外在表现,而精神情志活动的异常,又会损伤相应的内脏。由于五行之间具有递相生克关系,故五脏所主的情志之间也同样存在着递相生克关系。因此,在临床上,可运用情志之间的递相制约关系,来达到治疗的目的。

【原文解读】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怒伤肝,悲胜怒……喜伤心,恐胜喜……思伤脾,怒胜思……忧伤肺,喜胜忧……恐伤肾,思胜恐。”原文以五行相克规律,用来治疗情志疾病。解释如下:

“怒伤肝,悲胜怒”:怒为肝之志、属木,悲为肺之志、属金,因金能克木,所以悲能胜怒。

“喜伤心,恐胜喜”:喜为心之志、属火,恐为肾之志、属水,因水能克火,所以恐能胜喜。

“思伤脾,怒胜思”:思为脾之志、属土,怒为肝之志、属木,因木能克土,所以怒能胜思。

“忧伤肺,喜胜忧”:忧为肺之志、属金,喜为心之志、属火,因火能克金,所以喜能胜忧。

“恐伤肾,思胜恐”:恐为肾之志、属水,思为脾之志、属土,因土能克水,所以思能胜恐。

总而言之,临床上根据五行的生克乘侮规律指导治疗,有其一定的实用价值,但并非所有疾病均可按此规律进行治疗。因此,既要正确地掌握五行生克规律,又要根据具体病情进行辨证论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