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的观念与政治正义:康德政治哲学研究(西方哲学研究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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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公开性问题是国家政治生活中政府与公众都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公开性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价值,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因此,公开性问题便成为政治学、政治哲学研究领域的重要课题。康德在他的政治哲学中,看到个体权利与自由对于政治生活的重要意义,并通过公开的观念建立起了政治正义的先验原则,公开性问题成为康德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随着康德政治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拓展,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越来越引起学界的注意,也产生了大量富有创见和启发意义的成果。笔者试从康德本人的政治哲学著述、康德政治哲学研究、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研究、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开性问题研究等方面进行文献梳理与述评。

(1)康德的政治哲学著述。康德不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霍布斯、洛克、卢梭、罗尔斯等人那样有专门研究政治哲学的著述,但这并不能就此断言康德没有涉猎政治哲学的相关研究。实际上,从康德最为著名的三大批判到他那些零散的书信汇编,无不渗透着康德强烈的社会政治关怀。当然,最为直接也是学术界公认的反映康德社会政治历史思想的文献就是《世界公民观念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人类历史起源臆测》《论永久和平——一种哲学规划》等汇编成的文集,英国学者路易斯·W.贝克(Beck,1963)将这些论文汇编称为《康德论历史》 (Kant On History),美国学者汉斯·莱斯(Reiss,1991)称为《康德政治著作》(Kant's Political Writings),中国大陆学者何兆武(2005)称为《历史理性批判文集》,台湾学者李明辉(2002)称为《康德历史哲学论文集》。康德本人并没有将这些论文汇编成册,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这些译本选取的论文不尽一致,比如汉斯·莱斯的汇编译本里有《道德形而上学》(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学院的冲突》(The Contest of Faculties)等论文,而在何兆武的中文译本里面就没有将相应论文收录,不过反映康德政治哲学的主要论文大都收录其中。

权利与自由是政治哲学的重要论题,也是康德思考政治问题涉及的两大重要领域。关于康德对权利问题的研究,中国学者沈叔平(1988)将之译为《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共分为权利科学导言、私人权利(私法)和公共权利(公法)三部分。美国学者汉斯·莱斯(Reiss,1991)节选其中的权利科学导言和公共权利两部分内容收录于《康德政治著作选》(Kant's Political Writings)中,而英国学者玛丽·J.格雷(Mary J.Gregor,1996)编辑出版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其中不仅包括私人权利和公共权利,还包括美德学说的形而上学第一原则(Metaphysical first principles of the doctrine of virtue)、伦理要素论(Doctrine of the elements of ethics)、伦理方法论(Doctrine of the methods of ethics)等内容。自由也是康德政治哲学的重要主题,康德用一种全新的方式论证了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学术界普遍认为,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是认识论领域的著作,但是,康德为理性与人的认知划定界限,其最终目的是给信仰与人的自由领域留地盘,因此,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纯粹理性批判》不仅是一本认识论著作,它更是一本政治哲学著作,难怪美国学者汉斯·塞拉大胆断言,“从一开始,作为整体的康德哲学也是一个政治哲学”。[1]除此之外,《实践理性批判》和《判断力批判》也可看成是康德政治哲学研究的重要文本,迪克·海伍德(Howard,1985)就专文研究了康德的哲学体系与其政治学之间的关联。

伦理学(道德哲学)是康德研究的重要领域,他竭力论证的道义论原则与边沁、穆勒提出的功利主义形成了相互对抗的理论格局。道德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是康德研究的重要话题,学术界没有人不承认,康德政治哲学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气质与韵味,那就是寻求政治的道德基础。美国政治哲学史家列奥·施特劳斯对此作过非常中肯的评价,他(康德)赋予某些道德主题以直接的政治意义,又赋予某些政治主题以神圣的道德尊严(列奥·施特劳斯,1993)。在这个意义上,研究康德政治哲学理所当然不能离开他道德哲学的所有文献,如《实践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等。

总之,尽管康德没有专门研究政治哲学的著述,但要真正研究康德政治哲学,则离不开对康德生前所有文字进行重温与解读,只有这样,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才不至于成为无本之木,也才能获得更为全新的内容。

(2)康德政治哲学研究。康德政治哲学方面的文献大多分散在他的道德哲学、历史哲学和权利学说之中,所以早期研究康德政治哲学的学者的主要工作就是整理编辑康德的政治著作。现在英语学界通用的研究康德政治哲学的原始文献来自于美国学者尼斯伯特(N.B.Nisbet)翻译的《康德政治著作》。按照美籍犹太裔学者汉娜·阿伦特的指引,最早对康德政治哲学展开系统研究的是汉斯·塞拉(Hans Saner),她(1973)系统梳理了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主题,并探讨了康德政治哲学的起源与发展。继汉斯·塞拉之后,阿伦特也对康德政治哲学进行了系统研究,试图从康德政治判断的观点中发现她原创的素材,但可惜的是,阿伦特对康德政治哲学的评价并不高,认为是晚年智力衰退的表现(Arendt,1992)。此后,有多位学者对康德政治哲学进行过系统研究,如霍华德·威廉姆斯(Howard Williams)、帕特克·瑞雷(Riley,1983)、罗拉德·贝勒(Ronald Beiner,1993)、阿瑟·瑞普斯特(Arthur Ripstein,2009)等。其中,英国学者霍华德·威廉姆斯对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最为学界人士所认可,是一份不可多得的系统研究康德政治哲学的文献(Williams,1983)。康德政治哲学的影响并不局限于他所处的那个时代,更多的是当今政治哲学对康德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卡特·弗里克希通过对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这两个当代政治哲学的重要问题发现康德与当代政治哲学的关联(Flikschuh,2000)。《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专门写有“康德社会和政治哲学”的词条,这也是康德政治哲学研究领域不可多得的文献。正义问题是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美国学者阿伦·罗森对康德的正义理论进行了系统研究,为研究康德政治哲学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Rosen,1993)。如此看来,西方学者对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较为系统而全面,而中国学者对康德政治哲学的研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至今只有李梅以康德的历史哲学和道德哲学为根底系统研究了康德政治哲学,并最终给予康德政治哲学以自由主义的政治定位(李梅,2000)。

尽管学术界对康德政治哲学进行系统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见,但涉及康德政治哲学各种问题研究的文献却数量众多,其中主要关涉三大问题领域:一是自由、权利和自由主义问题研究。权利与自由是康德研究政治哲学的两大主题,这就使得学术界围绕这两大问题展开大量研究。康德哲学研究专家亨利·阿利森将自由概念置于康德政治哲学的中心地位(Allison,1990)。美国学者杰弗里·墨菲从权利的观点出发系统探讨了康德的法律、政治哲学,并将之与罗尔斯著作加以对勘,这使其成为研究康德权利问题的重要文献(墨菲,2010)。黄裕生指出康德政治哲学的基本思想在于,一切正当的政治学说都必须建立在自由和普遍的权利原则之上(黄裕生,2005)。王锟从目的论和自由概念的角度探讨了康德的政治哲学(王锟,2008)。应奇把阿伦特未完成的康德政治哲学研究作为分析文本,探讨了阿伦特与康德政治哲学的关联(应奇,2003)。二是世界主义、民族主义和永久和平等问题研究。康德明确地提出过世界公民和永久和平的观念,国外学者也基本认同这一观点。但是,英国哲学家以赛亚·伯林明确地把康德看成是民族主义的源头(伯林,2004)。《论永久和平——一部哲学规划》是学术界最为关注的康德政治哲学方面的文献,诸多哲学家都对这一文献进行解读。例如,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对康德的这一文本进行了一种人道主义或生存论的解释,要真正实现和平,政治决断、社会理念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思维方式的革命,即人心的决断(Jaspers,1957);又如,哈贝马斯(1996)也从自己的学术立场对康德的这一文献进行解读,不过哈贝马斯完全不把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设想看成是政治哲学的主题,而是看成一个社会哲学的话题。凡此种种,永久和平的观念是学术界研究康德政治哲学时绕不开的话题。中国学者也不例外,例如,张旭对康德《论永久和平——一个哲学规划》进行文本解读,进而追溯了永久和平观念的历史以及这一观念对哈贝马斯和罗尔斯政治哲学的影响(张旭,2005)。笔者(2003)曾对康德和威尔逊的和平论调进行了对比,并指出康德永久和平观念中的理想主义情结。三是反叛、革命和公民服从问题研究。戴维·卡米斯基研究了康德政治哲学中的革命和正义的关系(David Cummiskey,2009),列维斯·贝克(Lewis Beck) 和H.S.瑞斯(H.S.Reiss)分别研究了康德关于公民是否拥有革命和反叛的权利的思想(Lewis Beck,1971;H.S.Reiss,1956)。威特对康德的公民服从问题进行了研究(E.C.Wit,1997)。除此之外,学术界对康德政治哲学的其他方面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如康德政治哲学中的联邦主义(Patrick Riley,1979)、康德的启蒙观念(Michael Clarke,1997)和社会契约理论等,这些研究大大扩展和深化了对康德政治哲学的理解。

(3)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研究。检索政治哲学领域研究公开性问题的文献首先遇到的就是德国哲学家康德对公开性问题的经典阐释。康德在《论永久和平——一部哲学规划》这篇长文的附录二中提出了一个公共权利的先验公设,即凡是关系到别人权利的行为而其准则与公开性不相容的,都是不正当的(Hans Reiss,1991)。除此之外,康德对公开性问题的关注还体现在其他方面,例如,他在1794年《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一文中,把“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作为启蒙运动的重要标志;不仅如此,康德还把公开性置于为世界美好而奠基的崇高地位,他说,“禁止公开化,也就妨碍了一个民族朝着改善前进”。还如,康德还把公开性作为世界永久和平的保证,在他看来,国与国之间的任何秘密都可能保留有导致未来战争的材料,等等。可以说,康德是最早给予公开性问题足够重视的哲学家之一,公开性成为理解康德政治哲学的核心和关键,也是我们打开康德政治哲学的一把钥匙。

但可惜的是,康德对公开性问题的系列阐述特别是他提出的公共权利的先验公设及其中包含的公开性原则却一直被学术界忽视。直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约翰·克里斯坦·劳伦森在《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y)杂志上发表《颠覆性的康德:“公开的”和“公开性”一词》(The Subversive Kant:The Vocabulary of “Public” and “Publicty”)一文,文中针对康德的理性的公开运用与私下运用之间的区别,从文献和词源的角度对康德多次提及的“公开性”一词进行研究,劳伦森通过“公开的”和“公开性”(“Public” and “Publicty”)这两个词汇的分析指出,正是这两个词汇塑造了一个“颠覆性的康德”(Laursen,1986)。时隔三年之后,约翰·克里斯坦·劳伦森从怀疑主义和智识自由的角度找寻康德公开性政治学的哲学基础(Laursen,1989),对康德的公开性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自劳伦森始,康德的公开性问题渐渐进入学者们的视野,索拉亚·劳尔从公开性角度研究了康德的和平哲学(Nour,2008);雷恩·沃斯从公共审议还是个人反省的角度深入研究了康德的理性的公开运用(Vos,2008);考克泽利斯探讨了康德哲学中的公开性与理性之间的关系(Koukouzelis,2008)。更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学者卡文·R.戴维斯连发三篇论文专门研究了康德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起初,他通过对正义条件的探寻找到了公开性这一正义原则的必要条件(Davis,1990),然后,他看到了公开性条件对于理解康德政治哲学中正义问题的重要性(Davis,1991),最后,他深入研究了康德的公开正义理论中“公开性”一词在六种不同层面上的理解(Davis,1992),毫无疑问,卡文·R.戴维斯的三篇论文为深入研究康德的公开性问题提供了重要文献支持。

学术界对康德的公开性问题研究关注最多的还是其在《论永久和平——一部哲学规划》中提出的公共权利的先验公设。《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中的“公开性”(Publicity)词条,就是建立在对康德的公共权利的先验公设的理解与诠释之上。词条作者阿克瑟尔·戈萨雷斯开篇提及康德公设,并从“康德的假想公开性测验”(“Kant's Hypothetical Publicity Test”)出发,对假想的公开与现实的公开进行了比较,其中,康德的公开性测验一直被作为其核心内容(Gosseries,2005)。因此,《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公开性”词条对康德的公开性问题研究具有重大的指导性意义。但是,仅就词条本身而言,这一研究过于零散,缺乏对康德公开性原则的系统阐释。美国学者戴维·卢班(David Luban)专门研究了一种作为制度设计基本理念的公开性原则,和《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的“公开性”(Publicity)词条一样,戴维·卢班对公开性原则的探究也基本上以康德的公共权利的先验公设及其中关涉的公开性原则为根底,并提出一系列的反例来说明公设中存在的理论上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他试图从一级公开性检验和二级公开性检验这一区分中对康德的公设进行修正。并且,戴维·卢班对康德公开性公式中的“公开性”一词条分缕析,将之分为三种情形,即作为普遍知道的公开(publicity as general knowledge)、作为相互知道的公开(publicity as mutual knowledge)和作为批判性争论的公开(publicity as critical debate) (Luban,1996),不可否认,戴维·卢班的研究极大地拓展了对公开观念的理解。在康德的公开性问题研究中,美国学者约翰·萨巴勒斯(John Ceballes)所写的博士论文《倾听理性的声音:康德和公开性》(Hearing The Call of Reason:Kant and Publicity)是至今看到的研究康德公开性问题的最为全面、定性也最为准确的文献。约翰·萨巴勒斯从公开性这一视角出发来理解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启蒙问题、公民不服从和世界永久和平等议题。萨巴勒斯的惊人之处在于,他明确地将公开性摆在康德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的中心位置,提出公开性是理解康德哲学的核心与关键(Ceballes,2007)。细心的研究者一定会注意到,康德在《论永久和平——一部哲学规划》附录二中提出了两个公开性的公设,大部分研究都只注意到第一个公设即否定公设,而忽视了第二个公设即肯定公设,多明戈·加尔塞—玛扎(Domingo García-Marzá)则看到肯定公设对于理解康德公开性及其政治哲学思想的重要作用,他通过信任概念把康德公开性的否定公设和肯定公设关联起来,并作为制度设计时透明原则和同意原则的重要支撑(Domingo,2012)。总之,学术界围绕康德的公开性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为我们从公开性角度研究康德政治哲学提供了文献保障。

(4)政治哲学视野中的公开性问题研究。政治公开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大多被泛化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问题。从检索到的相关文献来看,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多集中于政治科学、公共行政学和法学等学科领域,而在政治哲学领域少有建树,甚至在政治哲学领域很难找到一本(篇)全面系统研究政治公开问题的专著或论文,尤其在中国,政治公开问题从来就没有成为政治哲学界讨论的话题。不过,西方很多学者注意到公开性对于政治民主的重要价值,他们在哲学或政治哲学层面对公开性问题进行了相当程度的研究。

政治哲学史上除康德之外,还有边沁、哈贝马斯、罗尔斯等都对公开性问题进行过深入研究。英国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对公开性问题研究上的贡献丝毫不亚于康德,他第一个真正地以《论公开性》(The Works of Jeremy Bentham)为题展开论述。边沁在《论公开性》开篇提出为公开性原则辩护的六条理由,并随之对四条反对公开性的观点进行反驳,公开性在边沁那里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没有公开性,没有善能持久;在公开性的保护下,没有恶能够继续(Bentham,1843)。边沁对公开性问题的研究也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兴趣,其中以两位学者为代表,一位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教授迪利普·P.高卡(Dilip Parameshwar Gaonkar)。他把边沁的公开性观点放到福柯和哈贝马斯的理论中加以阐释,企图彰显边沁公开性理论中透明化概念的政治哲学内涵(Gaonkar,1994)。另一位是美国学者詹姆斯·J.马昆尔德(James J.Marquardt)。他于2006年9月向美国政治科学协会提交了年会会议论文《康德和边沁论公开性:透明与自由民主和平的关联》,他从公开性与自由民主和平的关系角度对边沁和康德的公开性论调进行了比较研究,指出公开或透明是政治生活的重要原则,同时也是国际关系中自由民主与和平的重要主题(Marquardt,2006)。

在公开性问题上,罗尔斯同样是一个不可忽视的人物。《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公开性”词条在其后半部分专门研究了罗尔斯的公共理性和公共规则(public rule)这两个概念,不过,词条作者戈萨勒斯(Axel Gosseries)对罗尔斯公开性问题的认识仅限于此,他并没有看到罗尔斯政治哲学中丰富的公开性资源。在《正义论》中,罗尔斯明确提出一种公开的正义观念:每个人都接受、也知道别人接受同样的正义原则;基本的社会制度普遍地满足、也普遍为人所知地满足这些原则(Rawls,1971)。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公开正义观念在《政治自由主义》中更加明晰地以“充分的公开性条件”为名而提出来,公开性在罗尔斯理论中不仅是一种正义观念的必要前提,它也是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和公开证成(public justification)的重要特征。可惜的是,罗尔斯对公开性问题的研究并没有被太多的人所重视,至今很少看到任何直接针对罗尔斯公开性条件进行研究的文献。不过,学术界更多地在两个事关公开性的问题上展开争论:一是公共理性。美国学者查里斯·拉摩尔从公开性角度对公共理性观念进行解读,这一研究为研究罗尔斯的公开性问题提供了重要文献(Larmore,2003)。二是公共证成(public justification)。美国学者斯蒂文·沃尔发表两篇关于公开证成的论文,其中一篇矛头直指罗尔斯的“透明化论证”(the Transparency Argument)(Wall,1996)。

哈贝马斯没有专门研究公开性问题,但从他的公共领域到交往行为理论,再到他的对话伦理,无不渗透着强烈的公开性意蕴。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专门研究了公共领域的形成及转型问题,尽管哈贝马斯没有明说,但实际上,在他那里,公共领域就是公开领域,一个可以进行公开交流与对话的领域。哈贝马斯在谈及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转型时,提到了一种人为制造的公开性,即操纵的公开,政治学家和政治家们一般都直接把公开性作为民主政治、政治正义、反腐败等重要前提,而哈贝马斯却提醒我们,公开性也有可能被人为制造或操纵(Habermas,1961)。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更是为我们提供了重要思想资源,在规范层面,交往行为作为一种公开交流、沟通与对话模式,其呈现出来的交往主义哲学视域代表了现代哲学的一种转向(Habermas,1981)。然而,哈贝马斯著作中的公开性意蕴并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Lida Maxwell,2010),仅有两位学者对哈贝马斯的公开性问题较为关注。一位是美国学者利达·马克斯威尔(Lida Maxwell)。他向西方政治科学协会(Wester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2010年年会提交的《没有公众的公开: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承诺及问题》(Without the Public:The Promise and Problems of Habermas' Public Sphere )一文,文中明确指出,哈贝马斯对公共性的论证看起来倾向于公民本身,但实际上却是追寻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Maxwell,2010)。另一位是中国香港学者阿根勒斯·S.古(Agnes S.Ku)。他有两篇论文专门研究公共领域中的公开与秘密问题,其中一篇直接针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中的公开性问题(Agnes S.Ku,2000);另一篇则研究了公共领域中政治的限度,其中提到了公开或秘密的一些具体形式,如泄露(leak)、暴露(revelation)、揭露(disclosure)等(Agnes S.Ku,1998),这对于公开性问题的深入思考提供了帮助。

综上所述,学术界对康德政治哲学及其公开性问题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取得了丰富且具有启发意义的成果,这为本研究提供了重要基础。但总体上看,以往研究仍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西方学者对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有一定认识,但这种认识仅局限于某个狭窄的层面,没有对之展开全面系统的研究。二是西方学者注意到了“publicity”的“公共”和“公开”两种意蕴,但中国学者完全没有看到康德政治哲学中公开性问题的重要性,甚至将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误认为公共性问题,这必然导致对康德政治哲学的全面误解。三是以往研究很少注意到康德政治哲学中的公开性问题,也很少有人从公开性角度来研究康德政治哲学,更没有将之看成理解康德政治哲学的关键线索。

注释

[1]汉斯·塞拉对康德哲学和康德政治哲学的评价未免太过于极端,也许并不被研究者们所认可,但至少说明了学术界对康德政治哲学的一种关注与认可。参见Hans Saner,Kant's Political Thought:Its Origins and Development,Trans.E.B.Ashton,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3.p.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