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多元协同治理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协同”是系统的主体相互配合、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在功能、空间和时间上形成更加合理的组织结构,实现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一词的定义是,各种公共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多元协同治理是中职、高职和职教本科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院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院校治理的利益相关者
利益相关者是指能影响到组织目标的实现及过程的主体。中、高、本院校的治理分为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部分。内部治理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学校、师生等,外部治理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政府、行业、企业。
(1)政府
政府是院校的主要举办者、出资者、监管者和支持者,也是院校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协调者,政府通过政策导向、资源配置及考核评价等方式,对院校产生重大影响。当前,政府更加关注院校从“规模、数量”到“内涵、质量”的转型发展;更加注重院校健全治理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
(2)行业
行业指导委员会是受教育部委托,由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牵头组建和管理,对相关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非常设性专家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相关专业类或领域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的全国性、非营利性、非常设性专家组织。
(3)企业
企业是与院校深度合作的外部利益相关者,在深化产教融合中发挥参与作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专业建设、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实习实训。《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对校企合作成效较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并将校企合作成效作为示范企业的核心评价指标。但是,企业毕竟是营利性组织,其对职业教育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投入,期待获得“公益”和“效益”双丰收。
(4)学校
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党的建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技术技能创新服务、社会服务、国家交流合作等,院校在治理过程中发挥规划、组织和实施的主体作用。在院校内部,主要由党委、行政共同参与治理。院校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在政治上发挥内外联结的作用,对内部治理具有极强的把控能力,代表着院校的政治发展方向和党委领导作用。院校的行政管理人员在治理上发挥主体作用,既是院校各项政策的主要执行者,也是广大师生的服务者。
(5)师生
院校多元治理体系中,教师和学生是教育质量保障的核心,师生既是教育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教育民主权利的最直接受益者。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是师生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路径。院校的学术主体通过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实现利益诉求,对学校的治理具有控制力和支配权。
2.院校多元协同治理的路径
(1)政府发挥统筹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因此,政府主体要发挥统筹作用,更好地支持和帮助职业教育发展。政府的统筹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落实“放管服”精神。政府深化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理清“管、办、评”的具体职责范围,搭建政府和院校之间的治理关系。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高质量飞速发展,传统“精细管理”模式中的行政化弊端日渐明显,政府单一“主导”的办学模式制约了院校办学自主权。政府在职称评审、经费使用及治理等方面“放管服”,赋予院校更大的发展空间,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理念和实践的双重变革。
②完善职教法治体系。省(直辖市)政府在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政策的同时,也应制定和实施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法规和制度体系,形成更加完善的区域教育法治机制。
③构建治理监督体制。首先,政府需推动社会监督、行政监督、人大监督和校内监督四大监督权的有效实施,促进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升,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其次,政府设立专门的职业教育监督机构,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督程序,全方位对区域内的院校进行有效监督。最后,促进我国职业教育、产业、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的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职业教育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效益。
(2)行业发挥指导作用
行业指导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在行业五年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深度对接产业最新发展政策和趋势,探索行业的职教发展实践和理论课题。行业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人才信息的指导者。行业指导委员会能获取省市、全国、全球的本领域人才信息,分析数据,获取本行业的人才现状、趋势,预测未来人才需求,为院校的专业(群)设置、招生数量、专业拓展等提供信息指导。
②资源共享的指导者。行业指导委员会发挥“中间人”积极作用,整合校企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并在学校和企业之间架设一座座友谊之桥,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实现产教融合。
③人才培养的指导者。行业专家具有更深邃的视野,能更加准确地把握本行业发展现状、趋势,把握行业新技术,能为院校准确“把脉”,为职业院校提供高水平的指导、研究、咨询和服务,健全职业教育的办学机制。另外,院校应积极加入行业指导委员会,发挥行业指导委员会的治理效能,积极参与行业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3)企业发挥参与作用
相对于政府和行业等而言,企业属于微观利益相关者,但企业与职业院校联系最频繁、最紧密,成为最核心的外部利益相关者。企业的参与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培养工匠精神的参与者。对于院校学生而言,工匠精神主要指的是敬业精神,就是在职业活动中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崇高的职业追求,形成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养成艰苦奋斗的精神,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于企业而言,工匠精神是生产精品、保障质量、创新技术的企业物质文化,是团队合作、人际关系、遵纪守法的企业制度文化,是职业道德、价值观念、精神面貌的企业文化。因此,工匠精神的培养,需要学校将企业文化根植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需要企业提供培养场所、设备、师资,需要企业全面参与学校治理。
②协同育人育才的参与者。企业参与院校治理,就是要全过程与院校深度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院校招生之前,企业应接受专业(群)人才需求调研,参与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建议专业(群)课程设置,规划课程教学内容。在院校招生的时候,企业专家参加单独招生命题,参与单招考生的面试,把关学徒制学生筛选,保障院校选择优质生源。在院校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选派能工巧匠参与学校教学,提供优质车间作为学生实训场所,接受学生到企业识岗、跟岗、顶岗。
③提升“双师”素质的参与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对院校教师“双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企业积极吸纳院校的教师到企业开展岗位实践。帮助院校教师理解专业与产业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本产业、本行业的人才需求,紧跟本专业(群)职业岗位的变化趋势。引导教师不断学习现代企业最新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技能、行业的最新生产规范,能够在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过程中,将本专业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材、融入课程、融入教学,培养出与企业“无缝对接”的优秀人才。
(4)学校发挥主体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学校的主体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完善学校治理体系。院校需要制(修)订、落实学校章程,明确依法办学方向和运行体制机制,做到章程制定过程合法规范、执行规范严格,塑造依章办事的优良风气。以章程为核心,引领制定一系列符合本校办学理念的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办学理事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委员会制度等规章制度。
②深化二级管理改革。院校要制定(完善)二级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划分学校和二级学院(系)的责、权、利,学校在宏观层面进行决策与治理,二级院系则在具体层面自主开展工作。将校内治理权力与重心下移,确立二级学院(系)部的管理主体地位,进一步扩大二级院系的管理自主权。
③弘扬特色治理文化。以史为鉴,凝练学校在办学发展过程中主动创制出来的、具有学校底蕴和特色的规范体系,形成体现学校制度层面的内涵和文化,实现制度层面的文化善治格局。院校应强化校园规模、建设风格、智慧校园及庭院布置等物质文化建设,让物质文化内化为师生的心理安适感、积极价值观念与工作学习态度。院校应凝练、总结和升华在办学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办学定位、办学理念、办学宗旨、校训、校风、学风,在学校治理过程中发挥继承性、激励性、导向性等优势。
(5)师生发挥支持作用
院校的教师和学生是民主权利的主要享受者和行使者,必须得到教职工和学生团体的广泛支持。师生的支持作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①积极发挥教代会职能。教代会自主行事,积极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广大教师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学校治理。教师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提出意见建议,学校积极回应和采纳教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方案。
②有效发挥学(团)代会职能。充分认同和尊重学生群体参与治理的意愿,扩大学生对本校各种决策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参与感;保障学(团)代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改革、建设、发展、稳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③发挥教授治学作用。厘清行政与学术的权力边界,形成行政权力服务和支撑学术权力的机制。建立院校教授治学的制度模式,为教授治学创造有利条件,激发教授治学热情,切实保障教授高效治学的有效实施,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相对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