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你说我没有证据?那不是你们被告该提供的吗?(笑)
在听取了三名被告人依次答辩之后,审判长胡益看着原告方:“下面进入举证与质证环节,首先还请原告方出示相关证据,被告方进行质证。”
说完,胡益则是盯着双方所递交起诉状和答辩状看着,他要为接下来的辩论提前做着准备,总结本案的争议焦点,虽然在开庭前他和合议庭的其余两人已经进行过一次讨论了,但是和纸质材料相比,法庭之上双方直接的言语陈述无疑更让人印象深刻,而且双方的发言也都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有不同之处。
人的理解是会随着事物的不断变化而从不断自我进行修正的,刚才双方的发言这也让胡益对本案的了解程度上了一层楼,他需要对原先所总结的争议焦点进行着修正,以便更加贴合本案的审理。
沈夏翻了翻手中的材料,找出了第一份证据。
“审判长,我方所出示的第一份证据是二十七份购房合同,以此证明我方与被告人一存在合同关系。并且在合同中,双方明确约定了相应的交房日期,但是当到了双方所约定的交房日期时,被告人一却迟迟未能交房,已经构成根本违约。”
见沈夏出示完第一份证据,胡益放下手中的铅笔,问着被告人一强大大公司:“被告人一对原告方所出示的第一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审判长,我方没有异议。”
合同是自己的签的,有没有违约,有没有卡合同,自己难道还不清楚?谢华在看高小强一眼后,见对方点头,于是十分干脆地回答着。
反正自己大哥已经出国了,自己把国内的事情处理完之后,也打算润了,高小强带着玩一样的心态看着众人,仿佛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
审判长胡益没有询问其余两名被告人的意见,毕竟诉讼请求一与他们无关,问了也算白问。
“还请原告方继续举证。”
“好的审判长,我方所出示的第二份证据是东方宸院小区项目在被告人二所设立的监管账户的相关钱款记录,以此证明我方在起诉状中所陈述的相关事实,即我方二十七名当事人钱款进入时间与被挪用的时间,以及被挪用进了谁的账户。”
这一份证据,胡益自然就依次询问三名被告人的意见了:“还请三被告人做好质证准备,依照顺序依次进行质证。”
“首先由被告人一进行质证。”
“审判长,我方对原告方所出示的第二份证据没有异议。我方还是先前的意见,本案我方属于不知情状况,不应当承担责任。”
谢华发表完质证意见之后,蒋正紧接着发表着意见:“审判长,我方认为原告方所出示的第二份证据并不能证明对方所要证明的事实,即我方存在侵权行为,其仅仅只能够证明钱款的去向。”
蒋正直接一针见血的指出着沈夏相关证据的薄弱点——证明力的不足,并不足以完全证明待证事实。
沈夏听着对方的质疑,躺在椅背上微笑着,丝毫没有因为自己所出示的证据受到质疑而陷入慌忙的状态。
沈夏不急,但是正在围观的观众却急了起来:
“我靠,我靠,这就发现证据的薄弱点了吗?”
“还有高手?”
“不是,大家都慌什么?看沈律师一脸淡定的样子,肯定还有招的!”
在对证据的态度上,赵子华和蒋正则是站在了同一阵营之上:
“审判长,我方和被告人二的观点是一致的,原告方所出示的第二份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其所陈述的相关观点,仅仅只能够证明存在监管账户以及相关钱款流动的去向,并不能证明我方存在原告方所声称的侵权行为!”
沈夏看着三被告人,后背离开了椅背,右手推了推眼镜,眼神犀利的看着对方,仿佛在说,你们都说完了吗?说完了那就该我说了哦!”
众人也都注意到了沈夏的这个小动作,其中有计数君开始发言了:
“大家都注意了,沈律师一旦开始推眼镜,代表其要发力了。在前几场官司中都是如此,这算是沈律师的一个习惯性小动作吧!”
“真的假的?怪不得我觉得沈律师气场都变得不一样了。”
“好好好,发力就好,狠狠的打爆对方的狗头!(bushi)”
“本手、妙手、神之一手都行!只要不是举手就好!”
……
……
“原告方,你方是否要对其所出示的相关证据进行补正?”审判长胡益在综合考虑之后,他也认为沈夏所出示的第二份证据证据力并不足够,还需要补强!
“是的审判长,我方确实还有一些证据需要出示,以补正我方的观点。”
见沈夏手中还有证据,胡益也不废话,直接开口道:“那还请出示。”
“审判长,相关证据并不在我方手中,我方现在无法举证。”
???
什么情况?
你有证据要出示,但是证据却并不在手中,那你举什么证?
沈夏一番类似于“小丑”的发言,让坐在被告席的高小强、刘锦、于洞三人仰头一笑,搞半天你的自信是装出来的啊?谢华、蒋正、赵子华三人却嗅到了一丝不对劲。
对方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吗?绝无可能。
“审判长,虽然证据不在我方手中,但是我方却知道谁可以举证。”沈夏停顿了几秒钟之后,连忙继续回答着,惊喜可以,但是别最后惹恼法官成为惊吓了。
“还请原告方进行详细说明。”胡益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小细节,法官本来就该居中裁判,尽最大可能避免个人情绪的干扰。
沈夏放下笔,要求着两名被告人出示证据:
“审判长,除了我方所出示监管账户钱款记录外,我方要求被告人二即东海市城市银行出示其打款所尽到的相关合理义务的证据。要求被告人三出示其审核并通过东方宸院项目监管账户资金的公文。”
“我方认为如果两被告各自尽到了自身的职责,那么其应当有相应证据,并且这些证据也并非是我方能够调取的,所以只能够麻烦两名被告人亲自举证了一趟了。”
沈夏带着笑意的看着对方,证据?我有没有不要紧,只要你们有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