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自然人相关基础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关键词索引: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基础导入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基础性知识,特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等都是具体案件分析中的前提和重点,本部分详细总结和梳理相关内容,以便大家全面学习。
详细解析
1 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通俗地讲,就是自然人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这项权利能力自然人均有且一律平等。
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时间,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吗?
虽然胎儿还没有出生,按照民事权利能力起止时间的一般规定,胎儿是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但为了保障胎儿的权益,《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关于胎儿继承的问题,《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知识(见表2-1)
表2-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知识
通俗地讲,可以总结为如下几个要点。
(1)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行为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16~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有自己的劳动收入,比如17周岁的孩子打工有自己的收入,那他去买个1万元电脑的行为就是有效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8~16周岁的孩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跟他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比如10周岁的孩子出门买个10元的文具用品,那就是有效的行为;再比如10周岁的孩子直播打赏5000元,监护人也追认不同意的,那就是无效的法律行为。
(4)限制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是有效的,比如10周岁的孩子获赠10万元,那这种赠与行为是有效的。
(5)8周岁以下的孩子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实施。
(6)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例如严重到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行为是无效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4 认定和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和恢复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只能是法院,申请认定的主体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本人的近亲属、债权债务人等有重大影响的个体)或者有关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恢复民事行为能力方面,同样是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向法院申请,由法院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和恢复上,由于民事行为能力对自然人的各项权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法院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其他主体是无权认定和恢复的。
问题思考
(1)法律为什么要区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效力如何?
(3)正常的成年人直播打赏,反悔后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