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宇泽慈心——让孩子平安出行完善交通法制建设会议顺利召开
(2022.4.1,中华儿慈会官网发,搜狐网转载)
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就“关注少年儿童平安出行,完善交通法制建设”提出了建议,包括:适当增加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将肇事者没有逃逸但不履行救助义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或者将肇事者“见死不救”行为专门设定为一种罪名进行惩处;完善保护儿童平安出行的公共政策;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为推进儿童保护的法制建设,2022年3月19日,众多爱心人士参加了“让儿童平安出行——完善交通法制建设”在线会议,为儿童平安出行的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活动由宇泽慈心发起人安国俊博士主持,参会嘉宾主要包括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北京湛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子元、蔚蓝地图创立人马军、小宇泽父亲卢松、被誉为法界大侠的知名法律专家郭卫华博士、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江涛律师、中伦合伙人周亚成律师、北京天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卫江律师、晴海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林律师、北京西城区心飞扬青少年志愿者中心主任、巾帼妈妈共同发起人郑春玲、国家经开区绿色发展联盟秘书处主任宋雨燕、小文博的母亲袁娟、宇泽慈心志愿者许秀飞、中国责任投资论坛理事长郭沛源、中国青年报记者周围围、北京青年报记者徐焱、宇泽慈心志愿者陈泽南、祁胤哲等。
近年我国有关少年儿童的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有许多令人揪心的案例。比如小宇泽案件曾经牵动千家万户家长的心,当时肇事司机超速驾驶撞飞在应急车道等待的13岁男孩宇泽等3人,对于小宇泽爸爸的大声呼救,肇事司机及其同车人无动于衷,没有进行救助,也不拨打急救电话,事发后近5个小时,小宇泽才被送到医院。虽然后来跨省救援,谱写了“为生命让路”的感人故事,但因错过最佳救治期,小宇泽还是离开了,为实现孩子从小当医生治病救人的梦想,宇泽父母给孩子做了角膜捐献,给2个孩子带来光明。
参会嘉宾对两会代表为儿童保护的努力与付出表示崇高的敬意,对于各方爱心人士做出的贡献表示深深的感谢,对于见死不救的肇事司机呼吁进行严惩。结合相关的案件,嘉宾们就如何发挥公益和社会机构的力量推进相关方参与儿童保护的社会责任,也为儿童保护和交通安全法制的完善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1)加大对于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肇事者见死不救的惩罚力度。交通肇事后不履行救助义务,无论是否出现恶劣后果,都是对被害人生命健康权的极端不负责任,有必要从重处罚。建议对于撞人后不救助,逃避先行救助义务导致受伤人员错过最佳抢救期而伤亡的行为视同逃逸,入刑责,并严格执法。希望今后的法律或司法解释能够对“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更加明确。设置不同的量刑档次,引导肇事司机积极采取救助措施,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引导肇事司机把救助伤者、挽救生命放在第一位,有效保护交通事故中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2)统一裁判标准,严格落实执法,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定期发布儿童保护指导性案例,对于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监督。
(3)呼吁通过个案推动立法,推动未成年安全保护的法律体系建设,对于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压案不查的现象进行有效的监督。
(4)应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对于漠视群众权益的要坚决追责问责。通过信息公开和公众知情监督,助力构建问责机制,突破地方保护障碍,推动职能交叉的部门之间做好协同,让儿童保护的法规得到更好地落实。
(5)呼吁更多的两会代表重视儿童安全保护的问题,推动儿童安全保护立法进入正式的程序中,让更多的人关注儿童安全保护。
(6)建议设立保护儿童的特别基金,对于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意外伤害的儿童进行特殊支持,帮助他们早日康复,早日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地减轻交通事故对于孩子所造成的伤害。
(7)时间就是生命,建议相关部门联手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助制度和先行赔偿制度,运用法律和科技的力量,让受害人得到及时的救助,最大限度挽救受伤者的生命。对于不履行救助义务的依法严惩。
(8)建议将儿童交通意外事故的赔付纳入到交强险的范畴之内,让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意外伤害后能够及时得到实际的赔付,帮助受害者家庭度过艰难的时刻。
(9)通过在高校设定相关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并培养一批为儿童保护发声的专业律师,让更多专业人士加入到儿童保护法律的建设与推动行列。
(10)建议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让保护不仅仅是停留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之上,也注重未成年受害者的合法权利保护。
(11)国家层面成立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中心,针对涉及生命安全、影响重大、百姓关注的疑难案件,发动多方力量,由公检法、法律和行业专家成立专案小组,给受害人和弱势群体以公平和正义。
(12)建议两高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或指导性案例,将肇事者没有逃逸但不履行救助义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最大限度加强司机履行安全驾驶的责任,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肇事者没有逃逸,但为了逃避对重伤者的巨额民事赔偿等目的,不积极对被害者实施救助,放任被害者死亡的案例仍有发生,对此是否从重处罚就不应以目前法律规定的是否出现严重后果为标准,而应以是否拨打急救电话、实施现场急救为参考标准。为避免更多类似宇泽的不幸事件发生,建议将肇事者没有逃逸但不履行救助义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法定从重处罚情节,从法律上引导肇事司机积极采取救助措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生命健康安全。
(13)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将肇事者“见死不救”行为专门设定为一种罪名进行惩处。国际上很多国家针对交通肇事后行为人对被害人放弃不管的情形,规定了“不救助罪”。比如加拿大、日本、丹麦等国家的刑法典,都规定了肇事者能够采取措施尽最大能力帮助生命处于明显危险之中者,但是却不采取行动的,应当处以监禁。建议我国相关立法充分借鉴,并且出台不作为罪的司法解释,对于交通肇事后对被害人不救助的行为明确有效制裁方式,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的生命安全。
(14)呼吁防范和严惩危险驾驶。如果司机放任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造成伤亡的后果,构成危险驾驶罪,应纳入刑责并加重处罚。同时,结合未成年人保护的目标,建议从社会治理和社会责任承担的角度,加强公共政策的完善,助力交通安全,加强社会公德教育,督促相关方承担责任。
(15)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搭建全覆盖的安全教育平台,提升少年儿童安全意识和自身的防护能力,推动儿童安全知识的普及,减少儿童的意外伤害。
本次会议上,参会嘉宾共同参与发起了中国儿童保护爱心伙伴机制,希望宇泽慈心的大德大爱大善精神能够得以传承,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参与推动儿童安全保护。爱吾爱以及人之爱,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呼吁各方将关爱孩子的责任传递到社会,为每个孩子平安回家而努力。
安国俊呼吁,爱出者爱返,福往者福来。让“孩子平安成长”是为后代而努力的千秋大计。愿更多的人参与让孩子平安回家的倡议和行动,加入到中国儿童保护志愿伙伴的行列,推动完善儿童平安出行的法制建设,让尊重生命、平安驾驶、保护儿童的理念深入千家万户,为天下孩子平安而努力付出爱心、慈心、关心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