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逻辑体系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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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逻辑起点问题的思想史考察

历史上许多思想家都对逻辑起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细致研究,只有认真地总结这些理论工作,继承发展其积极成果,才能从中提炼出确立逻辑起点的一般方法。

1.黑格尔论逻辑学体系的逻辑起点

作为“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的黑格尔哲学,有着百科全书式的丰富性。其中,逻辑学说是黑格尔整个学说体系的灵魂,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总纲。黑格尔的逻辑学说的范畴分为三个部分:存在论、本质论、概念论。

黑格尔认为,逻辑学首先是存在论,即存在之为存在的学说,作为整个理论体系之逻辑起点的范畴必须是“存在”,因而逻辑学体系发展的第一阶段便是存在论。存在是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作为存在的存在”“纯存在”,或者说,只是决心“去存在”,包含着具有内在能动性的存在活动。存在范畴本身没有任何规定和内容,因为它本身蕴含着对自身的否定,于是存在就变成“无”。无是有内容的范畴,包含着存在的概念,它是最基本的存在。存在自我否定为无,无自我否定为存在,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运动就形成了第三个范畴“变易”。变易是存在与无的动态统一,是产生(即从无到存在)和消灭(即从存在到无)的统一。变易使存在与无成为自身概念的两个环节,从而具有了质的规定性。“质”规定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征。“量”是对质的扬弃,量的变化通常是渐进累积的,不会影响到质;但当量的变化超过一定的“度”,就会引起质变。

存在论停留于事物的表面直观,在思维层次上属于“知性”(理智)的直接性阶段;本质论则深入事物内部,回答事物“为什么”的问题。它面对实际的存在,反思其存在的根据,在思维层次上属于“否定的理性”阶段。本质论由反思性的概念组成。反思性的概念是一对一对地出现的,两者相互反映、相互否定,又相互扬弃。本质论的诸种概念由于扬弃的作用而从一个转化成另一个,也就是相互转化。

概念论是存在论与本质论的合题。所谓概念是思辨着的存在,从一个概念到另一个概念是思辨的发展,是对存在和本质的丰富与深化。唯有概念才是真正的存在、本真的存在,从存在到概念的进展是存在本身的自我深化,存在于概念的运动中发现了自己的真正本质,即自由。概念论分为主观性、客体、理念三个阶段。

在黑格尔那里,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这三者融贯统一。只有概念论才是真正的本体论(或存在论),此前的存在论和本质论不过是对旧的形而上学本体论的批判,或是“概念的发生史”而已。作为本体论的概念论,同时也是认识论,是宇宙精神的概念本体经过存在论和本质论在自身达到了自我意识的认识过程。由此,从没有任何规定性的纯存在开始,到汇集了全部真理的绝对理念为止,构成了逻辑运动演化的一个圆圈。圆圈的起点与终点相互重合,都是作为存在的存在,但已从抽象范畴发展为具体总体。存在论中的诸范畴是一个一个地出现,本质论中的诸范畴是一对一对地出现,最终排列出了“正—反—合”结构,但是并未深入范畴内部,未能充分体现出范畴的具体辩证本性。只是发展到了概念论,概念本身才体现为具体概念的“否定之否定”的三段式的辩证发展,真正形成具体的辩证逻辑。从而,概念论成了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统一体。

从“存在”这一最抽象的范畴开始的整个逻辑学体系,充分体现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理论体系构建方法。马克思指出,黑格尔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不是理解为现实的具体总体本身在思想中的再现,而是看作思辨的思想本身(绝对精神)对具体总体(现实世界本身)的想象和创造过程。“因此,黑格尔陷入幻觉,把实在理解为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其实,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只是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1]

2.马克思和恩格斯谈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的论述,首先明确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关于新世界观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起点问题的论述之中。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马克思将“实践”范畴确立为新世界观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同时又将关于“对象、现实、感性”的世界观问题确立为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范畴。以世界观问题为起点,实践观点得以贯穿到世界观、认识论、历史观和哲学观等各个具体领域,由此成为整个新世界观之中起统摄作用的核心观点。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则将“现实的个人”(有生命的个人及其物质活动、物质生活条件)视作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并由此出发,去考察物质生产方式及其关系、政治生产方式及其关系以及精神生产方式及其关系,从而勾画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原理和体系框架。无论是新世界观,还是历史唯物主义,在逻辑上都是以“现实世界”“现实存在”“客观存在”为逻辑起点的,在理论体系建构的第一步就要讨论“什么是存在的”这一根基性问题,而“对象、现实、感性”和“现实的个人”这些存在的东西,既是感性世界中最简单、最常见的客观事实,又是从感性世界的现实总体中抽取出来的能够表现出现实总体某一方面的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

相比起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新世界观或历史唯物主义的逻辑起点的论述,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资本论》逻辑起点的论述对于我们的研究工作更具有借鉴意义。这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个现实总体,在其结构特性上更加类似于《资本论》所研究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现实的总体,而不是新世界观或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的总体。

马克思明确地将《资本论》的逻辑起点界定为“商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2]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客观事实的商品本身,不仅是指商品的物品形态,也是指商品内部蕴含的二重性矛盾,而且还包括以商品为中介的交换关系。商品之所以能够成为《资本论》的逻辑起点,主要是因为:第一,商品本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常见、大量堆积、摆在我们面前的客观事实;第二,商品本身又是资本主义的社会财富的元素形式、细胞形态;第三,商品范畴是从资本主义矛盾总体之中抽取出来的最抽象、最简单的范畴。正是以“商品”为逻辑起点,以“商品的二重性矛盾”为动力,才能逐步形成关于资本生产总过程的科学理论体系,并通过这一“思想总体”再现资本生产体系这一“现实的具体总体”。《资本论》理论体系的发展线索正是从商品及其内在矛盾开始的:先从“商品二重性矛盾”追溯到作为其原因的“劳动二重性”,经由“劳动二重性”即“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切入“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再延伸到“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一步步从简单发展为复杂,从抽象上升到具体,描绘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和发展规律,展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全景图。

后来,恩格斯又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中,对《资本论》的逻辑起点问题进行了专门阐释。他特别强调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观点,并指出,研究资本主义要从历史上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商品关系)出发,《资本论》的逻辑起点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起点是相互符合的。首先,他认为,对理论体系的建构与叙述,关键在于抓住历史发展与逻辑发展之间的互动与一致性:“既然在历史上也像在它的文献的反映上一样,大体说来,发展也是从最简单的关系进到比较复杂的关系,那么,政治经济学文献的历史发展就提供了批判所能遵循的自然线索,而且,大体说来,经济范畴出现的顺序同它们在逻辑发展中的顺序也是一样的。……逻辑的方式是唯一适用的方式。但是,实际上这种方式无非是历史的方式,不过摆脱了历史的形式以及起扰乱作用的偶然性而已。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3]“我们看到,采用这个方法时,逻辑的发展完全不必限于纯抽象的领域。相反,它需要历史的例证,需要不断接触现实。”[4]其次,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观点,要求逻辑起点必须与历史起点保持一致,因而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研究就应该从历史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即从商品关系出发:“我们采用的这种方法,是从历史上和实际上摆在我们面前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关系出发,因而在这里是从我们所遇到的最初的经济关系出发。”“政治经济学从商品开始,即从产品由个别人或原始公社相互交换的时候开始。”“如果我们从不同的方面来考察商品,并且所考察的是充分发达了的商品,而不是在两个原始共同体之间的自然形成的物物交换中刚在艰难地发展着的商品,那么,它在我们面前就表现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两个方面,这里,我们立即进入了经济学的争论范围。”[5]

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从而肯定了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与历史起点的一致性。历史方法是研究事物历史性发展的思维方法。它以历史发展的观点看待一切,研究事物的来龙去脉,认为事物的存在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自始至终的历史过程。它以客观事实为根据,以科学态度灵活运用各种方法,从源头开始研究事物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发生和发展起来的原因和历史过程的追根究底的认识方法,因果联系和相互作用是认识和研究的重点。研究事物“由何而来,往何而去”就是历史方法的形象表述。而逻辑方法是从具体到抽象,又从抽象回复到具体的思维方法;它以历史方法为逻辑前提,在历史研究中排除那些偶然的、非本质的历史的东西,研究那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本质的、有规律的历史的东西。“透视现象,掌握规律”就是逻辑方法的形象表述。历史方法是逻辑方法的逻辑前提,逻辑方法是历史方法的逻辑方向,二者相互统一。历史方法和逻辑方法相结合的辩证统一体就是历史逻辑。历史方法的起点必然与逻辑方法的起点保持高度一致性。

3.列宁谈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

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指导下,列宁深入研究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资本论》逻辑起点问题的思想,吸收了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西方辩证法思想合理的因素,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唯物辩证法体系构想。在这一体系构想中,列宁专门研究了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逻辑起点思想。

列宁对《资本论》逻辑起点问题做了专门的论述。他指出,“商品”,是资本主义社会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关系、现象和事实,是现代社会“一切矛盾的萌芽”、“细胞”形式;由此,“商品”理所应当地构成了资本主义的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萌芽)。往后的叙述向我们表明这些矛盾和这个社会——在这个社会的各个部分的总和中、从这个社会的开始到终结——的发展(既是生长又是运动)。”[6]

列宁还看出了《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与黑格尔《逻辑学》之间的深刻联系,并将《资本论》的“商品”起点追溯到了《逻辑学》的“存在”起点。“黑格尔探讨客观世界的运动在概念的运动中的反映,所以他比康德及其他人深刻得多。这一个商品和另一个商品交换的个别行为,作为一种简单的价值形式来说,其中已经以尚未展开的形式包含着资本主义的一切主要矛盾,——即使是最简单的概括,即使是概念(判断、推理等等)的最初的和最简单的形成,已经意味着人在认识世界的日益深刻的客观联系。在这里必须探求黑格尔逻辑学的真实的含义、意义和作用。”[7]

更为重要的是,列宁明确指出,《资本论》的逻辑结构中蕴含着马克思关于一般辩证法的逻辑,因此对《资本论》逻辑起点问题的研究,可以从特殊提升为一般,找到确立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的一般科学方法。“虽说马克思没有遗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这一问题。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辩证法和认识论[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8]“一般辩证法的阐述(以及研究)方法也应当如此(因为资产阶级社会的辩证法在马克思看来只是辩证法的局部情况)。从最简单、最普通、最常见的等等东西开始;从任何一个命题开始,如树叶是绿的,伊万是人,茹奇卡是狗等等。”[9]“在任何一个命题中,很像在一个‘单位’(‘细胞’)中一样,都可以(而且应当)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10]

在深入研究《资本论》辩证法和吸收黑格尔等西方哲学家辩证法思想的基础上,列宁提出了较为系统的唯物辩证法体系构想,这一体系构想首先关注的是唯物辩证法体系的起点问题。列宁指出,客观性的“事物”或“事实”构成了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辩证法的要素》共有16条,其中数条是对逻辑起点的概括与描述:“(1)考察的客观性(不是实例,不是枝节之论,而是自在之物本身)。(2)这个事物对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3)这个事物(或现象)的发展、它自身的运动、它自身的生命。(4)这个事物中的内在矛盾的倾向(和方面)。(5)事物(现象等等)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6)这些对立面、矛盾的趋向等等的斗争或展开。(7)分析和综合的结合,——各个部分的分解和所有这些部分的总和、总计。(8)每个事物(现象等等)的关系不仅是多种多样的,并且是一般的、普遍的。每个事物(现象、过程等等)是和其他的每个事物联系着的。(9)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向自己的对立面?]的过渡。”[11]概括起来看,唯物辩证法的逻辑起点就是某个具有客观性的事实,这个客观事实并不是单纯同质的。一方面,这个事实处于其他事物的多种多样的关系的全部总和之中;另一方面,这个事实内在地包含着对立统一的矛盾运动以及向他者过渡转化的自我扬弃趋势。

确立唯物辩证法体系的逻辑起点之后,列宁进一步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两种对立的发展观,以及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三者统一等重要观点。首先,列宁将对立统一学说明确视作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与实质:“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12]“这就是辩证法的实质。对立面的统一、同一这个公式正是表现这个实质。”[13]由此,就将唯物辩证法确立为科学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的矛盾运动规律的理论。其次,列宁明确区分了两种对立的发展观——辩证法的发展观与形而上学的发展观:“有两种基本的(或两种可能的?或两种在历史上常见的?)发展(进化)观点:认为发展是减少和增加,是重复;以及认为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14]按照形而上学的发展观,事物自身运动的动力、泉源和动因都被忽视了,或者动力、泉源被移到外部——移到“上帝”“主体”等抽象范畴那里去了。而与此不同,辩证法的发展观集中关注事物自身运动的内在动力、泉源和动因。形而上学观点是僵死的、平庸的、枯燥的,而辩证法观点则是活生生的、富于历史感和现实感的。只有辩证法才提供理解一切现存事物运动的钥匙,才提供理解事物发展的钥匙。最后,列宁还突出强调了唯物论、辩证法和认识论的三者统一:“辩证法也就是(黑格尔和)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15]

遵循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和列宁自己的唯物辩证法体系构想,列宁将《帝国主义论》的逻辑起点确立为“垄断”。他从“帝国主义”这一具体的、杂多的整体中,分析、抽取出“垄断”这一基本事实,这一简单而抽象的规定性。列宁指出,“垄断”是帝国主义这一现实整体中最重要的现象、最鲜明的事实和最具有特征性的规律:“这种从竞争到垄断的转变,不说是最新资本主义经济中最重要的现象,也是最重要的现象之一。”[16]“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所作的理论和历史的分析,证明了自由竞争产生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导致垄断。现在,垄断已经成了事实。……生产集中产生垄断,则是现阶段资本主义发展的一般的和基本的规律。”[17]遵循马克思以“商品”为《资本论》起点的逻辑方法,列宁对帝国主义这一现实总体进行分析,抽取出如银行资本、金融寡头、资本输出、瓜分殖民地、积聚和大生产、卡特尔、托拉斯以及垄断等“抽象的范畴、规定”,从感性具体上升到理性抽象,并将其中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垄断”作为整个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然后,再从“垄断”开始,运用从理性抽象上升到感性具体的方法,对垄断范畴的矛盾运动及其各个环节要素之间的关系与过渡进行分析,揭示出垄断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在《帝国主义论》的理论体系整体中再现帝国主义的现实总体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