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哈勒的笔记
只为狂人而作
白日尽逝,一如往常日子那般逝去;我消磨尽了它,温柔地消磨尽了它,用的是我那原始而羞怯样式的生活艺术;我花了几个小时工作,翻了翻几本旧书;我受了足足两个小时的疼痛,是上了年纪的人有的那种疼痛;我服下了一剂药粉,乐得让那疼痛被哄骗过去;我躺进了一池热水中,吸入了可人的温暖;我收过三次邮件,匆匆看了一遍所有那些可有可无的信件和印刷品;我做了我的呼吸训练,而思维训练,今天因为懒散而放弃了;我散了一小时步,发现天空中呈现出羽状轻云那美妙、轻柔、珍贵的图纹。这确实是非常不错的,和翻阅旧书,躺在温暖的浴池中一样宜人,但是——统而观之——这说不上是让人神怡,光彩四溢,格外充满幸福与喜乐的一天,而只是我长久以来已经习以为常,觉得再平凡不过的日子中的一个:这是一位有了年纪,心中尚怀不满的先生所过的不温不火的日子,安适得中规中矩,足可忍受,聊以度尽余生;没有特别的痛苦,不带特别的忧虑,并无真正的烦恼,也与绝望无缘;在这样的日子,甚而可以毫不激动,毫无恐惧,客观而平静地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已经到时候了,该学学阿达尔伯特·史蒂夫特[1],在剃须刀下断送性命了。
谁若是品尝过另外的日子——那些遭受痛风之苦或者被扎根在瞳孔后,魔鬼一般将眼与耳的所有活动都从欢乐变为煎熬的剧烈头痛所折磨的恶劣日子,或者那些灵魂几近消亡的日子,那些内心空虚绝望的糟糕日子,我们身处受了摧毁又被股份公司敲诈殆尽的土地上,而人类世界和他们在年度集市[2]那虚幻卑俗的苍白光辉中映出的所谓文化如同一剂呕药形影不离地纠缠我们,冷笑着迎向我们,在我们那病态的自我中凝聚并发展至无可容忍之极——那些地狱般的日子,谁如果品尝过,他就会对今天这样平常一律,不温不火的日子格外满意。他会心怀感激地坐在温暖的壁炉旁;心怀感激地读着晨报,确认今天又没有新的战争爆发,没有新的专制建立,在政界和商界没有过分惊人的肮脏行径被揭发出来;心怀感激地拨动他生了锈的七弦琴,好吟唱出一首有所节制,适度欢快,近乎娱人的感恩赞美诗来。他用这首赞美诗让他那宁静、柔和、被些许溴液[3]所麻痹的心满意足之苟安神灵感到了无聊。在这满意的无聊所蕴成的温热稠密空气中,在这非常令人感激的无痛状态中,这两者,百无聊赖地点着头的苟安神灵与略微有了白发,吟唱着轻渺赞美诗的苟安之人,如同双生子一样彼此相似。
满意,无痛,还有这足可忍受的谦卑日子,其中既无痛苦也无热望胆敢发出叫嚣,一切都只是低声细语,踮起了脚尖走动——它们都是美好的事儿。只可惜,就我而言,我恰恰没法与这满意相容,没过多久就觉得它恶心可憎到无法忍受。我必须满怀着绝望逃入另一种情绪中去,有可能的话便向着热望的路走去,实在不行也要走到痛苦的道上。当我有那么一刻既无热望也无痛苦,感染了这所谓好日子中温和、平淡的安适之气时,在我孩子气的灵魂中,就会有一种飘忽的痛楚和悲苦侵扰我,让我将生了锈的感恩之琴砸向昏昏欲睡的满意之神的满意脸面,情愿让一种确如魔鬼般的痛在我内心烧灼,也不愿感受这宜人的室内气温。此时我心中便燃起了一种狂野的欲望,要寻求强烈的情感,寻求惊天骇人之事;冒出了一股对这淡了音,减了味,合了规矩,去了毒菌的生活的怒火;涌出了一阵急遽的渴盼,想把什么东西砸个粉碎,比如一座百货楼、一座大教堂或者我自己,想干些大胆莽撞的蠢事,想扯下两三个受人崇敬的偶像的假发,想给两三个叛逆的逃学小子配送他们梦想已久的去汉堡的火车票,想引诱一个小女孩,想扭断市民秩序若干代表的脖子,毁掉他们的脸面。因为这最后一个是我在一切中最深切地憎恨、鄙夷和诅咒的:市民的这种满足、健康、安适,这种精心维护的乐观,这种培育得肥厚丰茂的中庸、规范和平凡。
就是在这样一种情绪中,我当着突然来袭的夜色结束了这一差强人意的平常日子。我不是以对一个受着些苦痛的男人来说普通而有益的方式结束它的,不是让自己被已经安顿就绪,配着一袋热水做诱饵的床捕获入怀,而是带着对自己那些白日所为的不满和憎恶,郁郁不乐地穿上了鞋,套上了大衣,乘着茫茫幽暗与沉雾,到城中去,到“钢盔”酒馆里去喝贪杯之人按老习俗所称的那“一小杯葡萄酒”。
于是,我出了我的阁楼,顺着楼梯往下走。这难爬的楼梯属于陌生人,属于极为规矩的三居户出租房,已刷洗过了,干干净净,完完全全透着市民气质,而我就栖居在这房子楼顶的一间斗室里。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我这无家的荒原狼,痛恨小市民世界的独行客,却一再住进不折不扣的市民家中。这是我由来已久的一种情怀,我既不住宫殿,也不落脚在无产者的屋室,总是偏偏栖息在这些极为正经,极为乏味,维护得无可指摘的小市民的窝儿,这里有点儿松节油,有点儿肥皂的味道,如果哗啦一下猛地拽开房门,或者穿着脏鞋踩进去,都会感到窒息。我爱这气氛,这无疑源自我的孩提时代。我对像家这等事物的隐秘渴望,让我无可奈何地一次次回到这条愚蠢的老路上。话说回来,我也乐于有这反差:我的生活,我这孑身独行,无所依恋,倥偬流离,一派浑噩的生活与这市民家居环境之间的反差。我乐得在这楼梯上呼吸安宁、井然、洁净、正直与温顺的气息,它尽管与我对市民的憎恨相悖,却依然有着触动我心之处;我乐得随后跨入我的房间。在这里,之前的一切顿时消失。书堆中间横陈着烟蒂,竖立着酒瓶。所有东西都杂乱无章,没有安置,无人照管。书、手稿、思想,这里的一切都抹上了、浸透了孤独者的困苦,人之为人的难题,为这丧失了意义的人类生活寻求新的意义之源的渴念。
现在,我走过了那株南洋杉。因为在这所房子的二楼,楼梯会拐过一家住户门前的一小块空地。这家公寓间无疑比其他几家还要无可挑剔,更干净,更刷洗一新,因为这一小块空地充溢着一种因超越人力的呵护而透出的光彩,它是闪亮的微小庙宇,供奉着秩序。在一方让人不忍心搁下脚去的镶木地板上立着两个小巧的花架,每一个花架上都立着一个大花盆,一个盆中长着一株杜鹃花,另一个盆中是相当壮硕的一株南洋杉,那是完满到了极致的一株健康而茁壮的装饰树,直到最后一个枝丫的最后一片针叶都流溢着最为清洁一新的光彩。有时候,当我知道旁近无人窥见自己时,我将这一处用作庙宇,在南洋杉上方的一级楼梯台阶上坐下,稍作安定,双手合十,虔诚地向下凝望这一秩序的小花园,它动人的仪态与孤独的谐趣都莫名地袭入我灵魂中。我推测,在这一块空地后,大约就在南洋杉的神圣荫蔽下,有着一间盛满闪亮的桃心木家具的公寓,有着一种颇为正直与健康的生活,包括每日早起,恪尽职守,适度欢快的家中喜庆,周日的教堂礼拜和每夜早睡。
带着乔装出的欢快兴致,我快步走过小巷中湿漉漉的沥青路。路灯滴着泪,蒙了雾,投下光,穿过凉湿的幽暗,从浸湿的地面吸取慵惰的反光。我那已经淡忘的年少时光重回脑海——我那时多么钟爱这些深秋或冬日里幽暗而阴沉的夜晚,我那时多么贪婪而沉迷地吸取孤独与忧郁的情调,当我半个夜晚半个夜晚地裹着大衣,冒着雨和风,穿行于满怀敌意,树叶凋落的自然。那时我已是孑然一人,可是却有着深挚的享受,心中油然生出诗句,那些我之后在自己那间斗室里就着烛光,坐在床沿写下来的诗句!而今,那些已成往事,杯中酒已被饮尽,无法再为我斟上。这让我遗憾吗?这没什么遗憾。已成往昔的,便无可遗憾了。可遗憾的是此时,是今日,是所有不曾数过的时日,我失去了它们,我只是熬过了它们,它们既没予我馈赠,也不曾震撼过我。可是,要赞美上帝,毕竟还是有例外;偶尔,罕见地,会有不一样的时光给我以震撼,予我以赠礼,撕开了四壁,重新将我这茫然若失的人带回到世界活跃的心脏旁。我怀着哀伤,内心深处却又激动不安,努力回忆着我上一次有这类经历的情形。那是在一次音乐会上。当时演奏的是一种美妙的旧式音乐,在木管乐手演奏的一首钢琴曲的两个节拍之间,通向彼岸世界的门突然向我敞开,我飞越了天庭,看到上帝在行他的功业,我承受了极乐之痛,不再抵抗世间任何物,不再畏惧世间任何物,我肯定一切,将我的心交付给一切。这并没有维持多久,也许是一刻钟,但是在那天深夜的梦里,它又重现了。从此以后,在所有这些荒芜的日子里,它时不时地暗中发出光亮来。我偶尔能得到几分钟的时间,将它看个分明,看它如同一线金色的神之痕印贯穿我的生活,几乎总是深深陷入污泥与尘埃中去,然后又在金色焰光中放射更夺目的光,似乎永不会再沉落,可是很快又还是深深坠落了。有一次是在深夜,我卧床未眠,突然说出几句诗来,那诗句太美,太神奇,以至于我不曾斗胆将它们写下。而次日早晨我再也记不起它们来,但它们却藏匿在我内心,就如同藏于一层古老脆弱的果壳内的沉沉果仁。另一次是在读一位诗人的作品时,在思考笛卡尔或帕斯卡的一个思想时。还有一次,它又放出了光芒,让金色印痕一直延伸向天空中,那时我在我的恋人身边。难啊,要在我们所过的这凡世生活当中寻得那神的痕迹,在这如此满足适意,如此市民气,如此缺失灵慧的时代当中,目睹着这样的建筑,这样的商业,这样的政治,这样的人而寻找那神的痕迹!身处如此一个世界,它的目标我无一可以苟同,它的欢乐无一可以引我共鸣,我怎能不成为一头荒原狼,一个粗野的隐士!我既不能在一家剧院或一家电影院里忍受稍长的时间,也几乎读不下一份报纸,很少能读完一本现代书。我没法理解,人们在塞得满满的火车上,宾馆里,在塞得满满的,放着腻人又逼人的音乐的咖啡馆里,在高雅的豪华都市的酒吧和汇演中,在世界博览会上,在彩车队伍里,在为渴求教养者办的讲座里,在阔大的体育场上寻找的是什么样的趣味和欢乐——这些我本也可以获取而其他上千人都在急切而费力地追求的欢乐,我一概不能理解,不能分享。而我在我那少见的欢乐时刻所经历的,我心目中的至乐、体验、迷醉和升华,顶多可以在诗歌作品中为这个世界所见识、寻找和钟爱;在生活中,世人会觉得这是发了疯。确实,如果世界是对的,如果咖啡馆里的音乐,那种大众娱乐,那些来自美国,浅尝些许就心满意足的人是对的,那么就是我错了,那么就是我疯了,那么我就真的是我常常自称的荒原狼,一头误入对它来说陌生而不可理喻的世界的兽,它再也找不到它的家、空气和养料了。
带着这常常萦绕我的思绪,我继续走在湿漉漉的街道上,走进了这座城市最宁静也最古老的一个街区。在小巷的另一边,与我相对望的是矗立在幽暗中的一堵古老的灰色石墙,那是我一直乐于观望的。它总是这么苍老而不问烦忧地立在那儿,立在一座小教堂和一座旧医院之间。它粗糙的墙面是我在白天让目光休憩之所,在内城里很少有这么静好无语的平面了。一般来说,每半个平方米上都有一位商家,一位律师,一位发明家,一位医生,一个理发师或者治鸡眼的大仙朝着别人吆喝自己的名号。现在,我又看到这座老墙静静地立在它的安宁中,但是在它身上有了点变化。我看到墙正中有一漂亮的小拱门,带着一个尖顶。我感到诧异,因为我真的不记得,这个小拱门是一直就在这里,还是新添出来的。它看上去无疑是古旧的,年代格外久远;这关合了的小门连同它暗色的木门板兴许在数个世纪前就已经是通往某个沉睡中的修道院的入口,今天依然如此,即使那修道院已经不在。很有可能我已看过上百次这道门,只是从来没有在意过。也许它刚刚粉刷过,这才让我注意到了它。不管怎样,我停住了脚步,专注地朝那边看过去,却没有走过去。两边之间的路是这么地湿软,仿佛地面都消失了;我就待在人行道上,仅仅向那边眺望。一切都已深染夜色,我隐约看到,在拱门周围有一圈花环或者什么彩色的编织物。我费劲地想看仔细些,这时才看到拱门上方有一块明亮的牌子,我似乎还看到上面写了些什么。我使劲瞪着眼睛看,最后还是不顾污泥水洼,走到了对面。这时,我看到拱门上方,在石墙古老的灰绿色中有一小块被微光照亮,其上闪动着几个彩色的字母,一下子又消失了,然后又亮了起来,随后又灭了。我想,现在那些人干脆把这好好一面老墙也毁了,做成了一个灯光广告箱!这时候我看出了闪闪烁烁的单词中的几个,它们很难读懂,只能半猜半蒙。那些字母闪现的间歇不等,光线惨淡,熄灭得又太快。那想用这些字母来做生意的男人做事儿不能干,他是一头荒原狼,可怜的家伙;他为什么要让他的字母在这儿,在旧城区最阴暗小巷里的这堵墙上,在这个时间点,在没有人路过这儿的下雨天亮起来,为什么它们还闪得这么快,这么转瞬即逝,这么反复无常,让人读不懂?但是等等,现在我做得到了,我可以逐个捕捉到许多个单词了,它们连起来就是:
——普通人不得入内
我试着打开小门,这沉重的古旧把手怎么压都压不动。字母的闪烁结束了,突然之间没有了,哀伤泛起,自知徒劳。我后退了几步,狠狠踩入了污泥里,再没有字母亮起来,灯光熄灭了,我久久地站在污泥中,等了又等,只是枉然。
我放弃了,走回人行道,就在此时,几个彩色的灯光字母在有反光的沥青路上跳跃到了我眼前。
我读道:
专为——狂——人——而设!
我双脚已湿,身上受冻,却还是留在原地等了一会儿。又什么都没有了。正当我站在那儿,想着,这些柔和的彩色字母鬼火一般在湿的墙和黑亮的沥青路上浮现,是多么动人,我以前的一个思想片断突然间又冒了出来:那个倏然发光,但瞬间又会遥不可及,无从寻觅的金色印痕的比喻。
我实在冷了,又往前走起来,那印痕还在脑中盘旋,满心都是通过那道门进入一个只给疯人开的魔法剧院的渴望。我这会儿走到了集市区,这里不缺夜间的消遣场所,走不了几步远就见一个海报挂着,一块小板招揽着:女士乐队——联欢会——电影院——舞会之夜,但是这都不是给我的,而是给“普通人”的,给那些我四处看到的成群结队穿门而入的正常人的。尽管如此,我的哀伤情绪还是得了一点儿振奋,毕竟从另一个世界里传来了一声招呼,触动了我;几个彩色的字母舞动着,在我的灵魂之上闪烁过,拨弄了隐藏起来的和弦,金色印痕的一点点微光又显现出来了。
我找到了那家老爷级的小酒馆。从我第一次在这座城市暂住,也就是从大约二十五年前到现在,酒馆里什么都没有改变,连女店主都是当年那一个,今天的客人中有几位当年就坐在了这里,在同一个座位上,对着同一些酒杯。我走进了简朴的酒馆里,这里是避难所。虽然这也只是一个避难所,就像楼梯上南洋杉旁那块地方一样,我在这里找不到家和同伴,只能找到一处宁静的观众席,面向那陌生人上演陌生戏的舞台,但是这块宁静的处所已经有其可贵之处:没有人群,没有吵嚷,没有音乐,只有几个坐在没铺桌布的木桌(没有大理石,没有珐琅镶面,没有绒毛台布,没有黄铜装饰!)旁的安静市民,每人面前一杯夜间饮料,一杯价廉物美的葡萄酒。也许这几位我常见到,因而也算相识的熟客是不折不扣的庸俗小民,在自家庸俗市民的房子里也摆着供奉愚笨的心满意足神像的圣坛。也许他们也是我这样落了单,丢了神的浪荡子,安安静静又心事重重地为破了产的理想买醉的酒客,他们也是荒原狼和可怜的魔鬼;我真不知道实情。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被一种乡愁、一种失望、一种对替代品的需求牵引到这儿来的。已婚男人在这里寻找他做单身汉时的氛围,老公务员寻找他学生时代的余音。他们所有人都相当沉默,他们所有人都是酒徒,和我一样宁愿坐在半升阿尔萨斯酒前也不愿坐在一个女士乐队前。我在这里抛下了锚,这里还可以待上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也行。我刚喝下一口阿尔萨斯酒,就感觉到,我今天除了早餐的面包还什么都没吃过。
真奇怪,人都能吞下些什么啊!我读一份报纸读了大约十分钟,让一个毫无责任感的人的精神通过双眼侵入了我内心,他把别人的话放在嘴里大肆咀嚼,掺进自己的唾液,却没有消化就又吐了出来。这是我自取的,足足一个专栏这么长。然后我咽下了一大块牛肝,那是从一个被打死的小牛的肝上切下来的。真奇怪!最好的还是阿尔萨斯酒。我不喜欢味道狂放浓烈的葡萄酒,至少不喜欢常喝,它们挥洒着强刺激,拥有著名的特产风味。我最喜欢的是完全纯净、柔和、恬淡的本地酒,它们没什么特殊的名字,可以喝许多也不醉,而味道就如同乡土大地,天空丛林一般纯良友好。一杯阿尔萨斯酒和一块好面包,这是所有餐饮中最佳者。但我现在已经有了一份牛肝在我肚中,对我这样极少吃肉的人来说是额外的享受,而我面前已放了两个杯子。这也是让人奇怪的,在绿色山谷的某处,健康老实的人儿种植了葡萄,酿出了酒,好让这个世界上远离他们的各个地方,一些失望潦倒的市民和茫然无措的荒原狼可以从他们的杯中稍微吸取一点儿勇气和兴致。
随它去吧,该奇怪就奇怪吧!这样效果挺好,起了作用,兴致也来了。对这报纸文章的词语糨糊,我爆发出一阵迟来的放松的大笑。极为突然地,我又想起了本已淡忘的那支木管钢琴曲的旋律,它如同一个映照四周的小肥皂泡,在我内心中升高,发出光亮,以彩色和小巧映出了整个世界,然后又温柔地消散了。如果这一段来自天国的小旋律偷偷在我的灵魂中扎下了根,某一天会再次在我内心中绽放它鲜艳的花朵,展开一切迷人的色彩,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我在此地还会完全迷失吗?即使我也是一头误入歧途的兽,对自己周遭的世界茫然不解,在我这愚蠢的生活中却还是有意义的。在我内心中有什么在给予回应,接收着来自远而高的世界的呼唤,在我的头脑中堆叠起了成千的图像:
乔托[4]画在帕多瓦的一个小蓝色教堂拱顶上的一群天使,他们身旁走来哈姆莱特和佩戴花环的奥菲利娅[5],世界上所有哀伤和所有误解的美丽化身。在燃烧的气球中立着造飞船的乔诺索[6],正吹响号角,阿提拉·施梅尔茨勒[7]手上拎着他的新帽子,婆罗浮屠[8]的佛像之山伸向空中。虽然这一切美丽的形象也可能鲜活地居于其他上千个心灵中,可还有上万个其他不知名的图像与音响,它们的家园,观看它们之眼,倾听它们之耳仅仅驻居在我的内心里。历尽岁月剥蚀而斑驳陆离,显露灰绿色的医院古墙,上面的裂缝与蚀痕让人遐想出上千壁画——谁给它回应,谁将它纳入自己的灵魂中,谁钟爱它,谁感受到了它款款消退的颜色中的魔力?僧人们的那些带有微微闪亮的花体首字母的古书,还有那些在两百年前、一百年前由德意志诗人写就却被他自己的族人忘却的书,所有那些磨损坏了,起了霉斑的卷册,以及古代乐人的印刷稿和手稿,那些记载了他们凝固的声音之梦,扎得紧紧的、颜色已泛黄的乐谱——谁倾听他们充满灵慧、戏谑和渴求的声音,谁怀着一颗满载他们的精神与魔力的心穿行在另一个与他们漠然相隔的世界?谁还在思念矗立在可眺望古比奥城的山峰高处的那一棵坚忍的小柏树,在一次山崩中被折弯,被劈开却坚守住了生命,再次长出单薄新枝的小柏树?谁恰如其分地对待二楼那位勤劳的家庭主妇和她无遮掩的南洋杉?谁在深夜品读莱茵河上飘浮过的云雾幻化成的文字?是这头荒原狼。谁在他生活的废墟中寻觅摇曳支离的意义,饱受看似无意义之事的痛苦,过着看似疯癫的日子,暗自希望在最后的迷乱中还能领受天启,与神相近?
我捂住女店主想再次给我斟满的酒杯,站起身来。我不再需要酒了。金色印痕已经亮起,让我想起永恒,想起莫扎特,想起群星。我又有一个小时可以呼吸,可以生活,得以存在,不需要承受煎熬,不需要再害怕,不需要再羞愧了。
当我走到已然沉寂下来的街上时,丝丝细雨,被冷风吹得零乱,拍打着街灯,闪出玻璃般的光亮。现在去哪儿?假若我在这一刻持有让我实现愿望的法力,那我就会给自己变出一座漂亮的小厅堂,路易十六风格的,其中有两三位不错的乐手为我演奏两三段亨德尔和莫扎特的曲子。我现在的情绪正适合这个,我会像众神啜饮琼浆一般,啜饮那清凉、高贵的音乐。噢,如果我现在有一位朋友,不论在哪个阁楼里住着,就着一支蜡烛冥思,一把小提琴就搁在身旁,那该多好!那我将就着这夜的寂静,悄悄儿走到他身边,无声无息地顺着曲曲折折的楼梯间登上去,吓他一跳。我们将用闲聊和音乐来欢度这几小时超凡脱俗的深夜时光!我也曾常常品尝这样的幸福,在往昔的岁月中。但是随着时间流逝,这些也远离了我,消散于无形。此处与昔日之间横亘着凋萎的年岁。
我犹犹豫豫地朝回家的路上走,竖起大衣的衣领,用手杖敲打湿淋淋的铺路石。即使这么放慢脚步,我很快又会坐回到自己的阁楼间里去,我那小小的名义上的家,我不爱它可也离不了它,因为我可以在外走过整整一个冬季雨夜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了。现在,以上帝的名义,我不想让我傍晚时的好情绪受败坏,不论是雨,还是痛风,还是南洋杉。如果得不到室内乐队,也找不到有把小提琴的孤独友人,那柔和的旋律还是会在我内心里奏响,我可以伴着合节拍的呼吸轻轻哼唱,给我自己大致演奏出它来。我一边想着,一边继续走。不,没有室内乐,没有那样的朋友也不会怎样。无力地追求温暖以折磨自己,是可笑的。孤独就是无所依赖。我原本就希望如此,长年以来汲汲以求的就是如此。孤独是冷的,噢,确实冷,但它也是静的,静得美妙,大得美妙,如同群星旋转的那个冷寂空间。
从我走过的一个舞厅里,一阵激烈的爵士乐朝我涌来,热而生野,如同生肉上冒出的气。我的脚步停住了片刻;这种音乐,不论我是多么厌恶它,它却总有一种秘密的魅力吸引我。爵士乐是我所反感的,但是它在我眼里胜过今天所有的学院派音乐十倍,它那种欢乐而生野的蛮劲儿也触及了我本能世界的深处,它呼吸着一种天真而耿直的肉欲气息。
我站在那儿,嗅了片刻,品味这血腥而尖锐的音乐,不怀好意却又贪婪地探察那些舞厅里的气氛。这音乐中有一半带着抒情诗的味儿,甜得过分,感觉腻人,滥情的伤感饱满欲滴,另一半则野蛮,任性,有力。但这两半却天真而和平地汇合成了一个整体。这是末世音乐,在罗马的末代帝王必然有过与它相似的音乐。当然,与巴赫、莫扎特等真正的音乐相比,它是一种亵渎——但是这完全是我们的艺术,完全是我们的思想,完全是我们的伪文化,与真正的文化一比就可看出来。而这音乐有其优点:一种高度的坦诚,一种令人喜爱的率真的黑人特质和一种欢快的孩子气的情绪。它含有某些黑人特有的和美国人特有的东西,而对于我们欧洲人来说,美国人在他所有的强处中都透出小男孩才有的清新与天真。欧洲也会变成那样吗?它正朝着那方向走去吗?我们是昔日的欧洲,昔日那真正的音乐,昔日那真正的诗歌的老相识和敬仰者吗?我们只不过是一小群愚笨的、纠结的神经病患者,明天就会被遗忘和嘲笑吗?我们所称的“文化”,精神,灵魂,美与神圣,它们不过是一个幽灵,死去已久,只有我们这几个愚人才会将其当作真实而有生命的吗?也许它们从来就不曾真实过,不曾有过生命?也许我们这群愚人费尽力气来维持的,本来一直就是幻影?
旧城区接纳了我,小教堂灯火尽熄,恍如虚幻,立在一片蒙蒙灰色中。突然我又想起了傍晚时的经历,那谜一般的尖顶拱门,门上方谜一般的招牌,带着嘲讽舞动的发光字母。那些文字是怎么写的来着?“普通人不得入内”和“专为狂人而设”。我以查验的目光朝那古墙看过去,暗中希望那魔术会重新开始,那文字会向我这疯人发出邀请,那小门会准我入内。也许在那里有我所渴求的东西,也许在那里会演奏我的音乐?
黑暗的石墙与我悠然相望,它身处重重昏朦中,封闭着,深深沉浸在它的睡梦里。没有哪里有门,没有哪里有尖顶,只有黑暗而宁静的无洞之墙。我微笑着往前走,一边友好地朝那堵墙点点头。“睡好,墙,我不会唤你醒来。时候已经到了,他们要来拆掉你,或者给你贴上他们那些流露贪欲的公司招牌了,但是你此刻还在那,还是美而安静的,让我心生欢喜。”
从一个黑暗巷口冒出来一个人,一口痰就吐在我跟前,把我吓了一跳。他孤身一人,晚归,步履困乏,头上一顶帽子,披着一件蓝色短衣,肩上扛着一杆长棍,棍上挂了一张海报,肚皮前的腰带上挂着一个敞开的木匣,就像那些年度集市上的小贩挂着的那样。他困倦地走在我前面,没有回头看我,否则我会和他打个招呼,递给他一根香烟的。在下一盏街灯的光里,我试着读懂他那面四方旗,他挂在长棍上的红色海报,但是它晃来晃去,我什么都看不到。这时我喊了他一声,请他给我看看那海报。他站住了,把他的长棍放平一点儿,这样我就可以读出那些跳动的、摇摆的字母了:
无政府主义的夜间娱乐
魔法剧院!
普通人不得……
“您正是我刚才在找的人,”我高兴地叫道,“您这夜间娱乐是什么?在哪儿?什么时候有?”
他已经往前走了。
“普通人不得入内。”他冷漠地说,声音里满是睡意,一边还在走。他受够了,他要回家。
“停一停。”我边叫,边跟着他走,“您的箱子里放了些什么?我想从您这儿买点东西。”
他没有停住脚步,机械地从他的木箱子里掏出了一本小书,朝我递过来。我迅速接住了它,插进了口袋。当我解开大衣的纽扣,想找钱出来的时候,他往旁边一拐,进了一道门,随手把门从身后关上,消失了。在庭院里响起了他沉重的脚步声,首先是响在石板地面上,然后是木质楼梯上,接下来我就什么都听不到了。我突然之间也变得格外疲倦,感觉到时间已晚,正是适于回家的时候了。我加快了脚步,没多久就穿过了沉睡的郊区小巷,走到了我那位于城墙之间的地盘,这里有公务员和退了休的小人物住在门前有草坪和常青藤,小而洁净的租住房里。走过常青藤,走过草坪,走过小杉树,我到了房门口,找到了钥匙孔,找到了开灯的按钮,悄悄溜进玻璃门,走过打磨光滑的柜子和盆栽,打开了我的小房间,我这小小的名义上的家。家里有靠背椅和壁炉,墨水瓶和颜料盒,诺瓦利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等我,就如同其他人,正儿八经的人在回家时有母亲或妻子、孩子们、仆人们、狗和猫们在等他们那样。
当我脱下湿了的大衣时,那本小书又滑落到我手中。我把它抽了出来,这是一本薄薄的,印在劣质纸张上的年度集市小册子,就像《一月份出生者必读》或者《怎样在八天内年轻二十岁?》之类的书。
但是当我蜷缩进靠背椅里,戴上老花镜时,我带着万分惊奇和豁然明朗的宿命感,在这本年度集市小册子上看到了这个标题:《论荒原狼——为狂人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