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中国农业转型问题的争论
在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的讨论中,目前已经出现了不同流派。学者贺雪峰(2015)将之概括为自由市场派、主流政策派和小农经济派。其中,自由市场派认为三农领域问题的症结在于未能完全由市场来主导资源配置,因此强调通过土地确权等方式来明晰产权,让土地资源自由流动,让农民用住房、宅基地和土地经营权换取进城的资源,让资本下乡去经营农业。主流政策派则主张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农民逐步进城。他们与自由市场派的区别在于,前者认为以大规模工商资本下乡为特征的现代农业在目前还不具备条件。在这两派看来,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应是规模化,或至少是“适度规模”(韩长赋,2003;厉以宁,2009、2013;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土地问题》课题组、张曙光,2010)。两派皆认为,小生产者的农业收入低主要是因为种植规模太小,并坚称扩大经营规模就能提高农户的家庭收入,因此将推动大规模经营或适度规模经营作为缩小城乡差距的一种途径。同时,那些从农业生产中被“解放”出来的劳动力可以进入城市非农就业领域,这也有助于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然而,这类观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现阶段城市是否能为这支庞大的劳动力队伍提供足够多的就业机会?二是农业规模化究竟会惠及整个农村社会,还是会带来农村分化的进一步扩大?
小农经济派与上述两派有比较明显的差异,这一派总体上认为在当前的城市化进程下,应保留以分户经营为基础的现行土地制度。他们强调,“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劳动力再生产模式使农民作为能动的主体嵌入中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既为“中国制造”提供了大量廉价劳动力,也使农村成为应对周期性经济危机的稳定器和蓄水池,农业具有社会保障的功能。同时,小生产者的亩产比规模经营主体更高,即便在农业资本化、规模化下,小农生产依然是主导。小农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加上不需要监督的家庭劳动力投入,使小规模生产的单位面积产出高于规模经营,小农生产为中国的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他们也批评向企业和大户倾斜的支农政策,认为三农政策的首要任务是为小农提供生产帮助。在小农经济派看来,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中国不适合发展大规模农业生产,而且中国现行的农地制度也能为那些进城失败的农民工留一条退路,让他们可以退守乡村。此外,小生产者也被赋予了很多美好的价值,例如平等、互惠等(贺雪峰,2013;夏柱智、贺雪峰,2017;温铁军,2009)。同时,也有研究强调,中国农业的“资本化”也并没有伴随着大量雇佣劳动的出现,农业中的雇佣劳动比例只有不到3%,占主体的仍然是小规模家庭农场(黄宗智、高原、彭玉生,2012)。而且,正是小农的务工收入构成了中国“农业资本化”——体现为对农资、农机的投入——的主要部分(黄宗智、高原,2013)。这种看法继承了恰亚诺夫关于“农民生产模式”和小农“自我剥削”的分析。恰亚诺夫强调小农农场集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于一体,仅从事简单再生产,与从事扩大再生产、以资本积累为导向的资本主义企业有本质区别(恰亚诺夫,1925/1996;关于恰亚诺夫的小农经济理论将在第五章详述)。然而,在农业转型的背景下,小生产者的处境仍然有待进一步考察。
小农经济派与前两派的争论核心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中国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农业究竟应该如何定位?小农经济派的学者认为国家应当支持小农家庭经营,因为这些小农家庭不仅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也在经济危机中为农民工提供了庇护所。这些学者十分强调农业和农村对工业积累的贡献。但自由市场派和主流政策派的学者则认为工业化的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创造了条件,因为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已经被吸纳到非农就业领域,因此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就可以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和其他农业生产设施等工业制品也为大规模生产者的集约化生产创造了条件,因此现阶段是工业在支持农业。二是规模化究竟是不是中国农业的出路?自由市场派和主流政策派都积极主张推进以规模化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小农经济派则反对在现阶段推动农业的大规模经营。就当前来看,前两派主导了政策制定的方向,目前农业规模化的发展也正在改变农业中的生产关系。
值得强调的是,尽管小农经济派和另两派的观点有很多对立之处,但却有一个核心的共同点,即都认为小规模家庭经营仍然主导着中国农业,尽管他们对这一现状是否需要改变持完全不同的看法。然而,中国农业还能否被概括为“小农主导”是有待考察的。实际上,随时改革开放和商品关系在农村的发展,农村社会的分化自20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开始了。
因此,在上述三派之外,近年来还有一批研究者开始密切关注农村社会的分化问题。这一派研究者认为,在农业资本化和规模化的大趋势下,农业生产者正在迅速分化,家庭经营正在被改造,小农也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替代或吸纳。这类研究强调,在中国的农业转型中,农业生产者中不仅有从事简单再生产的农户,也开始出现从事扩大再生产、追求资本积累的生产者;且在农业资本化的背景下,小农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动态地处在同一个生产关系中,小农无法独立于这个体系而存在,家庭农业被极大地改造了。这些被吸纳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链中的小农户,已经高度从属于资本,本质上已经与农业雇工无异(严海蓉、陈义媛,2015;黄瑜、郭琳,2015;孙新华,2015;陈航英,2015)。同时,小农所增加的农资投入和其他投入也是商品化下的无奈之举,并非对资本化的选择(严海蓉、陈义媛,2015)。这些分析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展开,揭示了家庭农业在农业资本化的冲击下所受到的威胁。尽管小农经济派和新兴的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框架的这一派都对资本下乡持批判立场,拒绝美国式的农业资本化,但在农业规模化对小农家庭经营的影响方面,仍有明显的差异。前者认为小农家庭经营具有独特优势,不会轻易被改造和取代;后者则认为小农尽管保留着家庭经营的外壳,本质已经发生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