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 研究背景
(一)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挑战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任务十分繁重。依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龄协会发布的《奋进中的中国老龄事业》,2035年前后中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4,2050年该比例或将达到三成。日趋增长的老龄人口数量给我国的养老事业提出了空前的挑战。目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三种基本的养老模式。[1]由于我国20世纪后期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许多新增老年人口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导致我国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的“421”的家庭代际结构模式逐渐成为主流。这使得我国传统的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面临着巨大挑战。另外,家庭养老功能的日趋弱化和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也促使传统养老机构功能的更新迭代。可见,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趋势已在所难免。
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加重了我国的社会保障成本。近年来,不仅养老金的支出总额持续增长,其支出增幅也远远大于收入增幅。这给我国财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此外,随着老龄人口的增加和人均寿命的延长,老龄人口的特殊身体状况意味着需要消耗更多的医疗卫生资源,这导致医疗保障费用不断地显著增长。但是,传统的“养”与“医”系统长期分离、养老资源与医疗资源相互独立,极易造成资源的浪费。因此,构建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已成为顺应老龄化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2]
(二)国家相关政策的有利扶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近年来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保障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就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国务院等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或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等系列文件提出:养老产业投资主体应当多元化,服务对象应当公众化,服务形式应当多样化。《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发展方向。2017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等文件指出,“共同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社会资本投入”。随着一系列支持政策的不断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该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共28条的具体政策措施,旨在“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2022年在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该意见通过减免税费、推动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加强融资支持等措施,“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的资金来源”,降低了之前对进入养老市场的资金投资限制。对养老产业的发展而言,无疑迎来了新的契机。
(三)商业保险资本进入养老市场的初尝试
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通常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组成。“从起源到现在,养老金是通过纷繁的私人与公共的混合型式持续发展起来的,国家只是促成了这两种形态的发展。”[3]在我国传统的养老保障体系中,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发挥的作用非常薄弱。[4]“医养结合”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是一个前景广阔的投资项目,“医养结合”的商业保险资本运营模式也势必成为我国未来养老产业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国众多资金雄厚、实力强大的商业保险公司纷纷参与其中。如泰康保险集团旗下的“泰康之家”,以“长寿社区+康养医院”结合提供高品质医养融合服务;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以“租赁+销售”模式,打造养生养老综合服务平台;中国人寿筹备成立了注重医养结合的专项产业基金,旨在打造“三点一线、四季常青”的养老养生战略布局。尽管商业保险资本已经做出了向养老市场进军的初步尝试,但仍旧存在着相关行业标准尚未建立、制度不够完善、资金来源单一、运行效率低下等弊端,导致社会资本投资压力大等众多问题。
就目前而言,商业保险公司开发运行的医养结合养老项目的收费普遍较为高昂,能够支付或购买这些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十分有限。商业保险公司在投资养老产品的过程中,也极易遭遇资金风险(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高),这些因素导致相关医养社区的稳健发展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切实解决相关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资金问题是改进我国养老服务的核心保障,通过多方筹措、多渠道解决,逐步厘清政府、市场、家庭在有关投资和支付体系中的作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