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
【陕西省公路局】
陕西省公路局为陕西省省级公路管理机构。
1.历史沿革。省公路局成立于1919年(民国八年),初名为西堂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处,系为筹办西安至观音堂间汽车运输而办,属官商合办。1921年(民国十年)后改为官办的路工局,负责修建西安至临潼公路。不久路工局撤销,成立长潼汽车局,负责整修、管理、养护西潼和西安至长武公路。1930年正式改名为陕西省公路局,负责全省公路修建、养护和经营汽车运输业务。1932年,公路养建划归省建设厅,公路局改名为汽车管理局。1936年改为省公路管理局,负责省道的养护管理。1945年改为省公路局。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时,公路局业务范围包括公路修建、养护、交通监理和汽车运输,以及西安市内公共交通。1949年5月26日,省公路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安军管会接管。
新中国成立初,省公路局负责管理全省公路修建、养护、汽车运输以及交通监理等业务。1950年4、5月汽车运输业务划出,省公路局不再经营汽车运输业务。之后,公路管理体制屡经调整(1954年上收,1958年下放;1962年上收,1969年下放;1981年上收,1989年下放)。先后实行条条管理、块块管理、条块管理等管理体制。1989年,省政府将担负国、省道养(护)建(设)管理任务的全省十个公路管理总段成建制下放所在地、市,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2000年9月,各市公路管理总段改名为公路管理局。省公路局负责干线公路养建计划的安排和资金拨付,各市政府负责人事、组织、编制;各公路管理局隶属于市交通局,省公路局负责行业指导;各公路管理局与县公路管理段为垂直管理关系。
200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加快交通发展的重大决策,“一个龙头,两个重点”发展战略和“大公路、大管理、大养护”的工作思路,陕西省进一步理顺、完善国省干线公路管理体制,明确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市交通局一市公路管理局的公路管理层级关系,整合各市公路管理局与公路管理处。强化省公路局行业统筹管理职能,明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责任,调整公路管理机构职能、职责,规范行业内部管理,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的体制改革。2009年税费改革后(汽车养路费改燃油税),公路养建资金统一纳入财政统筹管理,干线公路养护经费由省财政安排,分两个渠道下达,养护工程费(除小修工程外)由省财政通过交通系统下达,人员及管理费等由省财政直接下达市级财政管理部门。
2.内设机构和办事机构。省公路局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4个:办公室、人事处、综合计划处、资金管理处、公路养护处、农村公路处、路政管理处、质量安全处(总工办)、市场监管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工会。
办事机构4个:路网调度中心(交通战备办公室)、公路检测中心、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3.主要职责。省公路局为省交通运输厅授权负责全省公路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全省公路养护、路政执法和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主要职能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关于公路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订公路管理政策法规,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2)参与研究、制订全省公路发展规划,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和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建议计划的编制,经批准后负责计划的下达以及计划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全省公路统计工作。(3)负责研究拟订全省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养护生产管理的考核评比工作。(4)负责全省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监督管理。(5)负责全省公路养护资金和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管理、监督。(6)负责全省公路路政管理,审批重大占用、利用公路事项,指导和协调处理重大路政事案,监督检查公路行政执法,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设施安全完好。(7)负责全省公路行业服务管理;负责全省公路路网统一调度,指导全省公路行业紧急救援工作。(8)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市场监管。对全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组织审查及信用考评,指导、监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9)负责全省公路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0)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11)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12)指导全省公路行业社会保障、职工培训教育、行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3)承担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4.省公路局下属事业单位。陕西省公路局西安苗圃、陕西省公路局工程监理站、陕西省公路局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陕西省公路局汽车检修中心。
5、省公路局下属企业。2012年4月,省公路局成立陕西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7个,分别为陕西现代公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省公路物资供销公司、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恒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成通机械化公路生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公路汽车检测修理中心、陕西恒泰公路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于1990年12月成立。下辖11个市级道路运输管理处,107个县(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1.内设机构。2015年厅运管局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规划处、资金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纪检监察室、行政许可管理处、客运管理处、城市客运管理处、货运管理处、维修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督处、稽查总队、信息化建设管理办公室、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物业管理中心。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履行道路运输的行政许可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全省道路运输管理行业,维护行业安全和运输市场秩序;监管道路客货运输、运输站场、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运输服务;负责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陕西省地方海事局)】
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于1989年由省编委批准成立,是陕西省交通厅的职能局,2002年,经省编办批准,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加挂陕西省地方海事局(简称省海事局)牌子,与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合署办公。交通部黄河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作为交通部派出机构,挂靠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与陕西省交通厅航运管理局合署办公。
1.内设机构。2015年内设办公室(监察室)、综合规划处、建设处、安全监督处、船舶检验管理处、政策法规处、运输管理处、港务管理处、财务处、信息中心等10个部门,职工66名。
2.厅航运局主要职责。主管全省内河航运业务的专门机构,代表政府对全省水域行使全行业管理,具有行政和事业双重性质。其主要职责是:行使政府对全省水路运输和水运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职权;负责编报全省内河水运发展规划;对全省水运行业进行指导、检查和协调;负责全省水路运输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对水运市场进行培育、监督和调控;负责港航建设工作,依法实施航道行政管理。
3.省海事局主要职责。行使政府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的监督监察职权;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负责船舶及水上设施的法定检验、登记;负责船员的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归口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4.交通部黄河水系航运规划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编制黄河水系航运规划,监督协调航运工作以及黄河水系航运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等,为黄河水系航运畅通提供保障。
【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
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按照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路政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养路费征稽人员的通知》(陕编发〔2009〕21号)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调整高速公路路政管理体制同步做好征稽转岗人员安置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14〕30号)文件,于2009年12月12日组建成立,处级建制,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职责。
1.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总队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路产管理处、治超保畅处、法制处、信息处、监察室等8个处室。总队下设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共11个路政执法支队,均为正处级建制。由于杨凌示范区的地域特殊性,将杨凌路政执法支队作为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不具体管辖高速公路路段,主要承担高速公路路政执法稽查、高速公路大件运输监护的协调组织和高速公路治超督查职责。
设立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第一路政工作部、第二路政工作部,参照处级建制管理。路政工作部是总队派出机构,由总队分别派驻到省高速集团总部、省交通集团总部工作。
每个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设置1个路政大队,参照科级建制管理。路政大队是相应路政执法支队的派出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由相应路政执法支队派驻到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工作。
每个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管理所设置1个路政中队,参照股级管理。路政中队是路政大队下设机构。
高速公路省界口设置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省界超限运输审批办证点,股级建制,省界超限运输审批办证点业务及人员日常管理由所在地路政大队负责。
经营性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由陕西省公路局路政执法总队指定派驻管辖。
2.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指导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拟定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的办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2)组织实施高速公路路政巡查,保护高速公路路产,维护高速公路路权。(3)依法制止和查处侵占、损坏高速公路路产行为。(4)维护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秩序,加强高速公路保畅。(5)管理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6)负责高速公路非公路标志牌的审查和申报工作,负责违法非公路标志牌的清理取缔工作。(7)治理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负责跨省、市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审批。(8)负责全省高速公路路政人员培训。(9)指导全省高速公路涉路施工管理。(10)负责统计、汇总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内业资料,规范高速公路路政档案管理工作。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原名陕西省交通厅收费公路管理中心,2008年更名为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是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处级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省收费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收费管理科、监控管理科、财务管理科、联网结算科、工程技术科、审计监察科等6科1室。
2.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费公路管理法规和政策,负责收费站(点)设立、调整、撤消、延期和调整收费标准的初审、申报工作;编制全省收费公路通行费收支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负责收费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预、决算审查和会计核算、清算;负责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资金的归集、清分及会计核算;负责通行费收费票据(卡)的管理,组织收费稽查工作。负责管理全省收费公路撤站还贷平衡资金,监督撤站还贷资金的解交,拟订撤站还贷平衡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负责全省收费公路收费权益管理,承办公路收费权登记、审批、转让、质押、注销的审核事宜。负责拟订高速公路联网收费、通讯和监控系统技术规范并监督施行;负责联网收费系统技术改造、升级和技术开发、推广,监控联网收费系统运行安全和日常维护。负责全省收费公路有关统计资料的汇总、分析和数据发布;负责全省联网高速公路路况、交通和收费秩序监控,收集、处理高速公路运行信息,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发布。指导全省收费公路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办公室】
厅外资办原为陕西省交通厅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89年10月31日。2002年11月9日,陕西省交通厅世界银行贷款办公室更名为陕西省交通厅利用外资项目办公室,核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0名,设副处级以上领导2名,内设综合部、外联部、财务部等3个部门。
主要职责:承办全省公路交通建设项目利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机构贷款及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贷款机构与有关单位的衔接、联络和协调工作;承办外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国际咨询服务及采购、人员培训的组织实施及项目后评价等工作。
【陕西省交通医院】
陕西省交通医院是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公益Ⅱ类非营利事业单位,是全省交通系统唯一的一所“二级甲等医院”。前身为陕西省公路局卫生所,1982年以“陕西省公路局职工医院”挂牌并迁址大学南路276号。1995年被国家卫生部授予“二级甲等医院”,1996年更名为“陕西省交通医院”,2010年10月通过省卫生厅“二甲”复审。2010年12月隶属关系由陕西省公路局变更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
省交通医院是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教学医院,陕西省、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西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国际爱婴医院。下设碑林区交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终南山隧道医疗急救站及3个卫生所,承担全省交通系统职工、家属及周边社会群众的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等任务。2015年与陕西省人民医院签订《医疗联合体协议书》,互为协作医院。医院占地25亩,设置病床206张。设行政后勤科室12个,临床、医技科室18个。心脑血管内科、口腔科、体检科等特色专科在本地区有一定的影响。现有在岗职工410人,卫生高级职称人员48人、中级职称人员75人。拥有美国GE64排128层螺旋CT机、日立TV-130数字化X线诊断系统、CR影像扫描系统、韩国口腔全景X光机、日本阿洛卡α7彩超、日立706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10万元以上设备43台(件),设备总价值4000万元。能开展包括全髋关节置换、口腔全景X光检查、3D断层成像、种植义齿、膀胱全切回盲肠代膀胱术、膀胱输尿管气压弹道碎石等二十多项“二甲”先进技术项目。
【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
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工程定额站是经陕西省编制委员会(陕编发〔1989〕065号)批准,由陕西省交通厅负责组建,于1990年2月10日成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名,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预算拨款。
1.主要职责。参与制定本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编制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定额和补充计价办法;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总投资在5亿元(含5亿)以上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航道、港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监督检查;承担全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重点养护工程造价审查;负责本省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合同纠纷鉴定、调解;负责全省公路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提供公路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和业务咨询技术服务。
2.内设机构。内设综合办公室、定额管理科、造价管理科、综合技术科等3科1室。单位领导职数3人,设站长1名、副站长2名。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省交通厅下属自收自支县处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88年,人员编制34人(成立初编制30人,后安置军转干部4人,经省编办核定编制为34人)。现有职工43人,站领导4名(站长1名,副站长2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五科一室,分别为工程监督科、综合技术科、市场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工程检测科(检测鉴定中心)、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并检查、督促贯彻落实;研究、拟订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地市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活动;具体负责对本省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组织实施省交通运输厅安排的重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活动。受理交通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仲裁交通工程质量争议,参与对交通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本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定期检验工作;负责本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单位资质初审、评审和定期检验;参与本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从业单位的业绩考核工作。组织对本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监理工程师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承办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参与本省公路、水运工程优质工程奖的初审工作。承办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陕西省汽车检测站】
陕西省汽车检测站是省编委以陕编发〔1989〕144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县处级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和人员。2015年,省汽车检测站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技术管理科、检测评定科、计量检定科、安全标准考评中心、财务科。人员编制30名。在岗职工30人,大专以上学历26人,中高级以上职称11人。
2.主要职责。为维护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秩序提供管理保障。汽车技术状况检测、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汽车维修竣工质量检测及其他汽车性能检测。汽车专用检测仪器设备计量检定。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单位占地40亩,地处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六路58号,是一个以专业、专注、创新、高效为理念的技术服务保障单位。自成立以来,坚持履行维护汽车维修与检测行业秩序提供管理保障职责,参与部、省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负责标准规范、计量、检定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工作;负责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等级鉴定、燃料消耗量检测认定、节能减排及新能源技术推广等相关运行分析工作,健全道路运输车辆退出机制;承担汽车检测维修设备的计量检定及量值溯源传递;承担全省道路运输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工作;参与机动车维修中相关质量投诉的调解工作。
【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交通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交通厅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厅“三定”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1994〕90号)文件要求,由省交通厅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机构,事业编制20名。内设综合办公室、交通发展研究室。按照2015年省编办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结果,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03年,省厅按照全省第二轮续志工作要求,成立陕西省交通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交通史志办),挂靠在厅研究中心。
1.厅研究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和重大政策的研究工作;协助交通运输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咨询调研工作。
2.省交通史志办主要职责:承担《陕西省志·公路志》《陕西省志·水运志》续修工作;负责交通史志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陕西交通运输年鉴》组织、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负责向中国交通年鉴、陕西年鉴提供稿件等工作。
【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
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原名“陕西省交通运输经济信息站”,是经陕西编制委员会(陕编发〔1989〕142号文件)批准成立的县级事业单位编制,2007年4月2日,经省编办(陕编办发〔2007〕63号文件)批准,正式更名为“陕西省交通厅信息中心”。
1.内设机构。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信息化管理科、信息技术科、运维管理科、工会等6个部门。
2.主要职责。(1)拟定全省交通信息规划和年度计划;(2)承担全省交通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3)负责省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技术审核、实施技术指导、参与竣工验收;(4)承担全省交通信息化全局性的建设任务;(5)负责全省交通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及培训;(6)负责省交通厅机关办公网络、行业专网以及远程视频会议等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随着行业信息化工作的不断发展,中心实际工作已从行业信息化日常性工作向着整体性和全局性的交通智能化管理逐步深入,作为为我省交通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排头尖兵,在“十三五”期,中心将大力促进“‘互联网+’便捷交通”,基本实现行业管理一体化、指挥调度协同化、运输服务智能化、信息服务多样化、发展决策数据化,为智慧交通大发展保驾护航。
【陕西省交通厅宣传教育中心】
陕西省交通厅宣传教育中心是1999年6月经陕西省编制委员会(陕编办发〔1999〕43号)批准成立的,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统筹部门。中心统筹管理中国交通报陕西记者站、陕西电视台交通记者站、陕西交通报社、陕西省交通作家协会,下设综合办公室。
2.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年度交通宣传要点,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管理陕西交通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和通联工作,负责管理中交报记者站和电视台记者站的宣传业务工作;统筹管理省交通作协相关业务工作;负责中交报记者站、电视台记者站和陕西交通报社的干部人事管理、职工队伍建设及资产、经费、后勤管理等工作;指导、承担交通新闻宣传的具体业务工作等。
【陕西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
陕西省交通职工培训中心成立于1992年,隶属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2009年被批准为“1+32”平台建设第一批成员单位,承担着陕西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培训任务。一直以来培训中心围绕“科教兴交”“人才强交”战略,坚持“按需培训、创新模式、科学管理、注重实效”的培训理念,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岗位资格和执法能力培训;新规范、新技术的宣贯培训;交通运输行业管理人员素质教育培训;省交通运输厅指令性岗位培训等培训项目。培训中心内设培训科、综合管理科两个科室,有职工7名,专、兼职教师59名。
【陕西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陕西省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
陕西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陕西省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按照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形式承担相应职能。
1.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由省编办于1997年9月1日以陕编办(1997)61号文批准成立,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名。主要职责是组织全省交通行业各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编制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编写教材,建立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设置实际操作考试项目和有关制度;指导各地(市)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组织省级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汽车驾驶员、修理工等技术工人等级晋升技能考核鉴定;有关工种培训考核。
2.省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2007年10月17日,根据交通部加强职业资格评价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省交通厅以陕交发(2007)433号文批准成立陕西省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正处级事业单位,与省交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合署办公。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交通行业职业资格考核认定、注册管理;对全省交通行业技术工人及交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院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交通行业工人技师评审;贯彻执行交通运输部和省上有关职业资格评价的方针政策,拟定全省交通行业职业资格的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对全省交通行业职业资格进行考核认定、注册管理;开展相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组织开展交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陕西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建设管理中心】
陕西省交通厅公路隧道建设管理中心成立于2005年7月(陕交发〔2005〕198号),是省交通运输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开办资金500万元,人员编制29名,在编人员1名。
主要职责:主要从事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路政管理,维护路产路权,对高危等特种车辆进行检查和全程护送,提供隧道灾难救援及抢修工作;负责秦岭终南山公路隧道气象、路况、空气质量监测、监控及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开展隧道有关产品、材料的开发、中试、检测(检验)工作;负责隧道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负责隧道博物馆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陕西省驻连云港办事处筹建处】
1987年,国家交通部牵头召集中西部省份在连云港集资建港,陕西省政府确定在连云港墟沟港区投资建设两个万吨级杂货泊位,享有国家的优惠政策,交由陕西省交通厅负责筹建。省编委先后以(1987)006号、(1988)084号文件,批准成立“陕西省驻连云港建港筹建处”和“陕西省驻连云港办事处筹建处”,两个机构合署办公。1987年办事处在连云港征地近10亩,1989年建设了一幢5层3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2层520平方米的职工餐厅,1999年省交通厅拨款在院内新建一幢近1500平方米的公寓接待楼。1990年前后,由于受“六四”事件的影响,港口前期准备工作停滞,1993年国家取消了豁免优惠政策,陕西省政府于1996年研究决定连云港建港工程缓建,办事处建港的任务基本停止。
1.内设机构和人员。陕西省驻连云港办事处筹建处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0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6个办事机构,分别是综合办公室,经营管理处,计划财务处,规划基建处,造价监理处,质量安全处。
2、主要职责。协调陕西与江苏连云港两省市政府间的政务、经贸联系和友好往来等工作,为陕西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江苏连云港开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牵线搭桥,提供服务;负责做好陕西省在连云港投资的两个万吨级泊位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为全省交通系统、省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公务出差、疗养度假提供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对办事处及所属单位的财产进行监督管理,发展多种经营,为促进事业发展和搞好接待服务工作提供保障,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陕西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筹建处】
陕西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筹建处成立于1996年,是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组建并经省编办审查批准成立的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内设机构和人员。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监管科)、信息化管理科及物业管理科4个部门,人员编制30名。
2.主要职责:为陕西省交通运输服务中心的筹建提供服务,同时受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授权和委托,为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提供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