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配套解读与案例注释(第二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 〔期间的计算〕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相关规定

《民通意见》198~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