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网络谣言的社会心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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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一 研究缘起及意义

谣言是最古老的传播媒介,作为一种普遍的社会舆论现象,它伴随着人类社会走到今天。在没有文字和纸张的时候,谣言被口口相传,不胫而走;在出现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介后,谣言则堂而皇之,粉墨登场,扮演各种角色;而在互联网时代,谣言又找到了新的载体,开始在网络上声势喧嚣,恣意横行。作为“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谣言常歪曲或美化事实,却始终与事实共存;它不断刺激着人们联想、担忧、恐惧和愤怒的心理,在人群中极具传染力和破坏力;它还是民意的投射,承载了公众的愿望与恐惧、愤怒与悲情、宣泄与抗争;它能强有力地聚集公众情绪,触发集体行动,在重大历史变迁过程中,它往往成为革命的导火索和催化剂。正是因为谣言的产生动机之复杂,传播速度之猛烈,影响范围之广泛、之深远,诸多学者才对其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传统的谣言研究主要考量个体和群体心理,重在发现传播规律和提出应对策略。互联网这一新媒体的诞生对传统的谣言研究带来了冲击和挑战,传统理论能否继续解释网络时代谣言的产生动机和传播规律,仍有待实践检验。随着互联网对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日益渗透,我们发现,网络谣言与人们的社会心理和所处的社会政治生态密切相关,尤其是集体恐慌和社会泄愤,成为影响政治秩序的关键。在以恐慌和泄愤为主导的集体行动中,网络谣言扮演了重要角色,甚至成了理解网络公共事件的主线。遗憾的是,我们多数研究仍囿于西方社会背景和研究范式的既定框架,而基于中国特定的社会、政治心理背景下的研究则寥寥无几,这也是本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二 本书的主要内容与核心观点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理论篇、实证篇和应对篇三个部分。

理论篇对网络谣言的基本理论如概念、变量、类型、传播模式和影响素进行了梳理,重点考察不同传播媒介下如微博谣言、微信谣言不同的传播特点以及中国背景下谣言定量与定性的再思考。

实证篇主要围绕网络谣言自我净化的影响要素、恐慌型谣言与集体行动、泄愤型谣言与情感动员展开。

应对篇针对当前学界提出的各种应对策略存在的误区进行了重新审视和反思,并从治标与治本两个维度提出应对之道,主要包括: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说,如何实现网络谣言的研判及差异化治理;在辟谣方式上,如何做到快与慢的辩证统一,以及如何实现话语及叙事的优化;在辟谣工具上,重视发挥有线广播这一群体化传播工具在危机管理中的独特作用;在针对网络意见领袖方面,本书尝试运用“运动式治理”理论为分析框架,通过中产阶级的政治属性和“运动式”治理的两面性来反思网络专项治理行动,由此提出“行政吸纳”的可能及路径。在治本之道上,本书提出,法制的完善、政府公信力的加强、社会矛盾的缓解、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的拓宽以及公民理性的提高才是治本之道。

三 本书的逻辑结构

本书尝试对传统谣言理论进行借鉴与修正,力图把网络谣言放在中国的社会心理和情感结构中考察。本书把社会心理分解为个体心理、群体心理及政治心理三个维度,但是,从实际后果来看,对社会和政治产生巨大影响的是恐慌和泄愤,由此本书关注的重点主要落在社会恐慌和群体泄愤两个维度。全书章节安排如下:

第一章包括谣言的概念界定、定量分析、类型考量以及网络谣言的传播特征和模式。核心观点是:在概念上,基于谣言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个体性和社会性、官方性和民间性特点,将谣言界定为无事实根据的、未经权威渠道证实或官方明令禁止的、大众感兴趣且被广泛传播的消息和言论;在变量上,谣言除了与个人情感的重要性、含糊性、戏剧性、不安性等个体和群体心理相关,还与社会、政治环境以及媒介体制相关,如社会是否常态、信息是否透明、政治参与渠道是否畅通、社会信任结构是否合理、公众是否具有理性及批判精神等。并结合中国实际,修正了谣言的计算公式,即谣言=(重要性×敏感性×模糊性)/(官方权威性×公众理性)。在类型上,无论是基于谣言内容的分类,或基于谣言发生动机和传播功能的分类,还是基于谣言投射心理的分类,了解谣言的类型,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辨别和研判,从而实现谣言的差异化治理。

第二章整合了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政治学相关理论,重新对谣言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从个人认知心理、群体心理、社会和政治心理三个维度对谣言进行了系统考量。核心观点是:谣言传播的心理动机非常复杂,它既与人的贪婪、欲望、焦虑、期望等情感因素有关,也与人的认知特点和理性缺陷有关,还与所处的社会和政治生态密不可分;它既反映了人趋利避害的本性,又折射出所处社会和政治的深层问题。在中国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下,网络谣言实质是一种现实挤压下的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它与现实社会矛盾的累积、底层情绪的积压,以及制度化参与渠道不足息息相关,因而只要涉及政治社会敏感问题,公众很难保持平和与理性,也回避深度交流,而是有意无意地推动谣言的传播。因此,谣言的治理应该跳出谣言本身,不仅需要公民理性意识的增强,更需要社会政治环境的改善。政府对于谣言的整治,应深入社会心理以及公众舆论中去,合理利用谣言窥探民情,提升自身公信力,拓宽制度化参与渠道,缓解公众底层情绪,才是破除不利谣言的治本之道。

第三章从网络与谣言的关系争议入手,借助理性、信任、从众行为、核查能力等变量,结合相关案例,从正反面视角对网络与谣言的关系进行统一辩证分析为一种。核心观点是:尽管从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和传播环境来看,互联网对谣言的产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事实证明,这一“媒介决定论”的思维是站不住脚的。网络谣言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实现自我净化,它取决于诸多影响要素,包括谣言的类型、应对技巧和应对时机等。如科普型谣言自我净化能力最强,泄愤式谣言自我净化能力最弱,而涉及公共安全的恐慌型谣言是否具有自我净化能力则取决于诸多因素,包括谣言与公众利益的相关度(是否有求真的动机)、公众是否具有刻板意见(是否有求真的可能)、信息是否多元(是否有求真的能力)等。一般而言,如果谣言漏洞能够在第一时间被指出,政府及时提供权威信息,大众媒体、意见领袖、当事人等提供多元化信息渠道,网络谣言的自我净化能力才可能真正实现。

第四章主要考察不同媒介传播环境下谣言与集体行动的关系,通过四个案例的对比分析,发现通过不同的传播渠道,有些恐慌型谣言导致了大规模的集体行动,而有些却得以幸免。核心观点是:网络谣言与集体行动之间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网络在传谣和动员推波助澜的同时,也为谣言的预警、监控和应对提供了便利。如果处理得当,更不容易引发集体行动,因为多元化的信息素材、权威信息的及时供给是辟谣的关键,从传播媒介的技术特点看,这种共同协作的模式更易在互联网上达成;如果通过强社会关系网络,利用熟人间的高度信任、情绪感染和从众效应,经由传统媒介手机、电话等方式传播谣言,则具有更大的杀伤力,更容易引发大规模的集体行动。当然,应对谣言的治本之道仍依赖于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如政府管理的信息透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公众制度化参与渠道的拓宽等。

第五章从中国网民的情感结构入手,分析群体性事件与网络谣言之间的关系,并通过相关案例检验和修正相关的理论预设,尝试能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核心观点是:与西方“依法抗争”、“依理抗争”不同,受资源和参与渠道限制,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往往表现出“以势抗争”、“以死抗争”的形态,愤怒、悲情、戏谑等情感成了事件发展的重要线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很大程度并不遵循理性计算的逻辑(输赢的策略算计),而是情感动员的逻辑(道德的对错和情感的共鸣),在这一逻辑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网络谣言。网络谣言发挥强大的情感动员作用,通过虚构情景,建构身份,过滤、删除和强化某些信息,唤醒公众的悲情和愤怒,然后通过舆论审判、愤怒迁移、恶搞戏谑等剧目,将事件一步步升级至社会抗争事件,在这场“集体狂欢”中,公众关注的焦点不是事件的真假,而是情感的共鸣和情绪的宣泄,对于此类群体性事件,关注情感比关注事实更重要。

第六章对目前应对网络谣言的较有代表性的流行观点进行了评述和反思,提炼出新的网络谣言应对之道。核心观点是:

(1)在政府的辟谣时机选择上,过分追求速度并不一定取得理想的结果。由于辟谣需要大量的证据链,而证据链的获得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如果不顾事实的复杂性,而直接针对谣言草率回应,将丧失缓冲和回旋的余地。在事情没有得到权威证实的情况下,最好的方式是第一时间介入,而不是第一时间辟谣,比较优选的方式是知道一点,披露一点,并与公众保持持续的沟通,这样,才可以实现速度与质量的辩证统一。

(2)有线广播是纯粹意义上的群体化传播工具,在“碎片化传播”的今天具有重要的优势:它不受时间、空间及使用工具的影响,可以实现无缝隙传播;传播效果具有高度的感染性和情感动员效应;辟谣信息具有权威性和灵活性。为了更好地发挥其功效,需要转变认识,规范管理:要把有线广播的管理纳入国家应急广播建设的高度,保证它的独特地位和财政来源;要严格规范其使用时间和地点,保证有线广播的公信力;设立谣言预警以及应急管理的等级,根据敏感度及潜在危害性决定是否启动有线广播,保证有效广播使用的权威性;实行差异化治理,保证有线广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互联网导致了权力转移,产生了一大批有影响力的“网络意见领袖”(微博大V),他们能发挥议题设置、信息扩散以及舆论聚焦的作用,是舆论放大扩散的重要环节,甚至在很多网络突发事件中,其影响力常常超过媒体和政府在微博中的传播力。网络意见领袖强大的影响力是一把双刃剑,他们既有可能是政治秩序的维护者,也可能是挑战者和破坏者。他们越处于政治边缘,越可能挑战政府权威,因此用行政吸纳的手段不失为一种稳妥和有效的方式,它更可以激活社会的活力,同时实现管理治理的方向转变,这对于政治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行政吸纳既包括物质层面的,也有制度层面的,还有精神层面的。从网络意见领袖的构成来看,大多数网络意见领袖往往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很多意见领袖是想借助网络来实现自己压抑的政治参与欲望,所以对于这个群体,制度和精神层面的吸纳更为关键。同时,行政吸纳作为嵌入威权政体的一种过渡性质的治理模式,也不可避免有其内在缺陷,如果造成“权力的内卷化”,将使社会缺乏应有的活力,因此,网络意见领袖在保持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在具体方式上还应保留其独立性和灵活性,并与政府保持一定距离,才不至于扼杀市民社会的成长空间,也能为政府提供一种体制外的监督力量。总之,当前对网络意见领袖的管理应该宽严结合、刚柔并济、转堵为疏,积极把他们吸纳到体制范围内,使之成为一股建设性而不是破坏性力量,这对于网络生态系统的平衡和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从谣言与社会心理的关系看,谣言的发生折射出社会生态和政治结构,所以,不管是辟谣时机、辟谣话语还是辟谣工具,不管是运动式治理还是行政吸纳,本质上都是权益之策。谣言作为一种集体行为,它本质上是社会心理的一种投射,是现实挤压下一种体制外政治参与,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每一次网络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谣言能够轻易唤醒公众的情感记忆,实现情感动员,它折射出中国公众特定情感结构和社会生态,也不难理解,为什么谣言传播的主题与社会矛盾及公众焦虑具有如此大的吻合度。因此,对于谣言的治理,从公民角度来说要提高科学理性和交往理性。对于政府来说应该完善立法,拓宽制度化参与渠道,完善公民的“四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参与权,舒缓底层负面情绪,建立制度化的矛盾解决渠道,使得公众可以在敏感的公共事件中抛弃刻板意见,做到平和与理性,这才是谣言治理的长远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