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相关概念界定
民族地区是指以少数民族社会成员为主聚集生活的地区。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等边境地区。在学术研究上通常有“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地区”“西部民族地区”“民族八省区”等称谓。这些称谓的不同就在于对区域范围界定的不同。例如,胡鞍钢、温军认为民族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云南、贵州、青海等8个省区以及少数民族众多、民族自治地方面积较大的四川、重庆、甘肃等省市。云秀清、贾志刚认为广义的民族地区是指由五大民族自治区和5个多民族省份所组成的地区,具体包括云南、贵州、西藏、新疆、广西、宁夏、青海、四川、内蒙古、四川10省(区),以及10个省(区)之外一些省中由少数民族所组成的民族聚居地区。石路认为最宽泛意义上的民族地区不仅包括民族五大自治区及云南、贵州、青海,还包括其他所有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由此而言,包括云南省在内的“西部民族八省区”是已有的学术研究中“民族地区”范围界定的核心构成部分。本书中的民族地区也是按照以西部民族八省区进行范围的确定。
云南省作为民族八省区的成员之一,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份。据2016年云南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5年,云南省总人口4741.8万,少数民族人口为1596.8万,占总人口数的33.7%。人口在5000人以上的少数民族有24个,依次是彝族522.25万、哈尼族168.81万、白族162.12万、傣族126.68万、壮族125.9万、苗族124.59万、回族72.34万、傈僳族69.24万、拉祜族49.21万、佤族41.52万、纳西族32.1万、瑶族22.78万、景颇族14.81万、藏族14.74万、布朗族12.08万、布依族6.09万、普米族4.36万、阿昌族3.94万、怒族3.3万、基诺族2.36万、蒙古族2.34万、德昂族2.09万、满族1.4万、水族0.92万。15个世居少数民族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云南;我国在云南省的国境线长4062千米;有16个跨境民族,还有8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在30万人以下,属于人口较少民族。云南尚有未识别的克木人、芒人等,共计7400余人。云南省目前下辖16个地级行政单位,包括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以及129个县级行政单位,包括12个市辖区、10个县级市、78个县、29个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