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语言的三原则
语言是人与人之间交际、沟通的工具,学会运用有效语言,能够让我们在人际交往中大放异彩。想要提高语言的有效性,我们就要遵守三个基本原则。
有效语言的三原则依次是: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面子原则。
1967年,美国著名语言哲学家格莱斯在哈佛大学的演讲中提出了大名鼎鼎的“合作原则”。而格莱斯提出这一原则的依据是:在人们交际的过程中,交流的双方总是有意无意地遵循着某一项原则,从而达成和谐默契的配合,以便完成交际任务。
1975年,格莱斯在著作Logic and Conversation中将人们在彼此的谈话过程中所遵守的“合作原则”划分成了“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方式准则”这四个范畴,每一个范畴又有一些特殊的规定。“量的准则”包括两点:彼此所说的话应该满足交际所需的信息量;彼此所说的话不应超出交际所需的信息量。拿这两点来说,人们在交谈的过程中,想要让自己说出的话产生预期的效果,就要遵循话里传达的信息“既不要过量,又不要不足”的要求。你话里的信息不足,会让人产生歧义;你话里的信息过量,又让人云山雾罩,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质的准则”包括两点:不要说自己心里明白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很多人要不习惯说假话,要不就哗众取宠、以讹传讹,这样长此以往,人们对你本人的信任度越来越低,而由你口中说出的话也逐渐变得毫无效力。大家都听过“羊来了”的故事,故事里的放羊小孩没有遵循“质的原则”,就吃了自己酿下的苦果。
“关系准则”指的是说话一定要有关联性。
“方式准则”指的是说话一定要清楚明了,不要晦涩难懂,避免歧义,尽量简洁,井井有条。
有一个人过生日,请朋友们在家中一起庆贺。眼见着酒菜摆满了一桌子,饭也蒸熟了,还有几个朋友迟迟未来。这个人是个急性子,不由得当着朋友们的面冲口而出:“怎么回事,该来的怎么还不来?”
到场的朋友们一听,大部分人心里都来了气:“哟!难不成咱们是不该来的?既然如此,那咱们先走得了!”一些朋友铁青着脸立马抬脚走人了。这个人更急了,拱手道:“各位,我哪有要让他们走的意思啊,是他们误会了!”说着又加了一句:“这不该走的倒又走了!”
剩下的朋友一听,气得不行:“难不成该走的是我们!那好吧,咱们也走吧!”说着一群人走向了门口,顷刻间走了大半,这个人好话说尽终于留下了几个人。
有人劝道:“你这个人就是太不会说话了!”这人一脸无奈:“他们真心误会了,我说的哪里是他们啊!”
剩下的几个人瞬间气血上涌:“不是说他们的,就是说我们了?那我们也走吧!”话音刚落,几个人起身就走了。
案例中的这个人实在是太不会说话了,既违背了“质的准则”,又违背了“量的准则”,还违背了“方式准则”,说话不清不楚,到处都是歧义,难怪被人误会。
有效语言三原则中的“合作原则”极其重要,而剩下的“礼貌原则”和“面子原则”同样十分重要。拿“礼貌原则”来说,不同的文化背景下有不同的说法,但实际上其精神内涵和表现形式都是差不多的。
由美国语言学家莱考夫提出“礼貌原则”包括三个内容:不要强加,意思是不要干预与己无关的事情;提供选择,意思是让听者自己做决定;友好相待,意思是让谈话的双方建立起平等和谐的关系。
由英国语言学家杰弗里·利奇提出的“礼貌原则”包括:得体准则,尽量让对方多得益少吃亏;慷慨准则,尽量让自己少得益多吃亏;赞誉准则,尽量多赞誉别人少贬低别人;谦逊准则,尽量多贬低自己少赞誉自己;一致原则,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减少互相的分歧;同情原则,尽量减少双方反感,多增加双方同情。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亦讲究“四大礼貌”原则:贬己尊人原则,意思是保持自谦多多贬低自己,多多抬高他人;称呼原则,不同的人相互称呼的时候要遵循上下、贵贱、长幼的传统来采取合适的称呼向对方主动打招呼;文雅原则,多选用文雅的用词、委婉的说辞,而不是粗俗直接的用语;求同原则,多提双方的共同点,即使需要批评的时候也要讲究好的方法和态度。
有效语言三原则中的最后一个原则是“面子原则”。在不同的文化中,面子具有不同的文化特征。例如,西方文化中,面子被相关学者定义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想要为自己赢得的一种公众个人形象”,而每一个交际参与者都有着“积极面子”和“消极面子”的分别。前者希望得到别人的赞同、欣赏和尊重;后者指的是希望自己的行为不受他人干涉。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面子指的是“面子”和“脸”。中国的人类学家胡先缙将“面子”定义为“个人的声望和地位得到公众的一致认可”;“脸”指的是“群体对于符合社会和内在道德行为标准的个体尊敬”。在人际交往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其自身的面子需求,想要使得自己的语言达到预期的效果,就要注意他人的面子需求,屏蔽会使得对方失去面子的话语,巧妙、得体地恭维对方,让对方感到“特别有面子”。
说话凸法则
有效语言三原则包括:合作原则、礼貌原则和面子原则。想要自己说出的话语能够达到预想中的好效果,就要时刻注意遵循这三个原则,不要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