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感受外国的送礼文化(1)
送礼在中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见面要送礼,临别要送礼,办事要送礼,行商要送礼,感恩要送礼,图报也要送礼。现在更发展到学生、家长要给老师送礼,同学、同事之间也要送礼,求人办事更要送礼。中国人每年花在礼品上的钱呈上升趋势,礼品市场年需求近8000亿人民币,礼品“越贵越抢手”是不争的事实。对于送礼人和收礼人来说,重要的不是“味儿”,而是“范儿”。2000年,我调往外交部,先后到多个国家出任高级外交官,当然离不开送礼和受礼。国外是否流行送礼文化?国外流行什么样的送礼文化?国外对公务员送礼和收礼有何明确规定?送礼和行贿、收礼和受贿如何界定?对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不仅亲眼目睹,而且还亲身感受。
以礼难服人
在国外,既要讲以理服人,也要讲以礼服人。以礼服人的“礼”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礼貌、礼节;二是指礼物。两者有内在的联系,礼貌、礼节通过礼物来体现和展示,礼物是展示礼貌、礼节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中国人在国外办外交也好,做生意也好,一方面离不开“理”,没理,再讲礼,再送礼也终究会白费力气;另一方面也离不开“礼”,光有理,不讲礼貌,不拘礼节,不顾礼数,包括必要的礼物,事情往往也会白搭。
我接触到的绝大多数外国人,他们办事首先注重以理服人,只要自认为占了理,遇到麻烦时,绝不会想到通过送礼来搞好关系。在国外的不少中国人,遇到棘手的事情,即使占了理,首先想到的往往是能不能找到什么熟人帮忙,总是希望通过送礼来化解麻烦。津巴布韦工商税务部门经常到商店工厂抽查,到白人开的商店或工厂,一般来说,白人对检查人员彬彬有礼,有问必答,主动配合,但一不敬烟,二不泡茶,三不送礼,当然更不会请吃饭,顶多就是一瓶矿泉水。到华商企业,华人华侨老板又是递烟,又是泡茶,又是请客吃饭,又是送钱送物,这一套规范动作他们早已习惯了。久而久之,津巴布韦一些工商税务人员懒得检查白人商店和工厂,有事没事就往华人商店或工厂抽查,华商每次都会对他们“意思意思”,他们每次都会有所收获。由此形成恶性循环,华商本想以礼服人,通过送礼来摆平关系、化解麻烦,但没想到,越送礼,越客气,反而麻烦越大。为什么?因为既然每家华商都送礼,事实上就等于人人没送,反而把一些人的胃口搞大了,使华人的经商和发展环境逐渐恶化。
在苏里南,不少华商为了获得签证,获得营业执照、获得长期居留许可(获得绿卡)等等,使用最多的招数就是送礼,很多时候本来不必送礼,是例行公事,对方依照法规、流程,没有理由不办,但不少华商总觉得不送礼心里不踏实,遇上作风不正的公务员,往往由此进一步养成对华商索拿卡要的恶习,不给礼不办事;当然,也经常会遇上对方不吃送礼这一套的官员,他怀疑你给他送礼有什么猫腻,你找他办事本来是光明正大的事情,你一送礼,反而使他产生警觉,不愿收礼,或不敢收礼,使华商送礼这招不灵,礼送不出去。当然,收了礼不办事的也大有人在,送了不管用,送了也白送。苏里南政府贸工部长米希金对我表示:到贸工部申请营业牌照是华商应有的权利,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程序办到,不必送礼。这样既方便华商办事,也有利于贸工部的廉政建设,遇到明里暗里索礼、不送礼不办事的欢迎直接向他本人举报,希望中国大使馆能将此意转达给华商。后来,米希金调任劳工部长,原教育部长莫莱萨本转任贸工部长,萨本一上任就召集各华人侨团领导人开会,提出一系列方便华商经营的具体措施,如大大缩短审批营业执照申请的时间。同时,他还特别拜托某些华商千万不要把送礼当成申请营业执照、应对工商检查的敲门砖。2011年年初,瓦尼卡市新任市长到任,发布第一号市政府通告,对到市政府办事送礼的人,明确说“不”。许多人都知道,这个通告主要是针对一些华人华商发起的。苏里南华人华商在公共关系中讲究“以礼服人”,较其他族群来说,华人华商的送礼文化比较突出。当然,在某些外国人看来,有的华人华商有行贿之嫌。
礼多人也怪
中国人司空见惯的风筝、二胡、笛子、剪纸、筷子、图章、脸谱、书画,等等,一旦到了外国友人的手里,往往会备受青睐,身价倍增。礼不在重而在于合适,有时送太贵重的礼品反而会使受礼者不安。国人流行和信奉一句话:礼多人不怪,油多不坏菜。但是,在很多国家很多时候不见得这样。礼品是人品的延伸,无论是送礼还是受礼,双方的目的本来应该是建立和发展朋友关系、合作关系或互助关系,超过这个限度,则很可能被人看成为只是利益关系、买卖关系,也就转化为行贿和受贿的性质了。送什么礼,收什么礼,用什么方式送礼和受礼,双方都能从中品味出对方的兴趣、德行和品位。因此,有的时候,贵重的礼品不见得比便宜的礼品合适。正因为如此,对于公务员接受礼品、礼金或者其他馈赠,许多国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且常用成文法的形式,对所有部门和行业的公务员一律严加约束。例如,美国1989年通过的《行政部门雇员伦理行为标准》规定,雇员可以接受:1.每次不多于市场价格20美元的非索取的馈赠,一年内从同一种渠道所接受的馈赠不超过50美元;2.基于家庭关系或者个人友谊而赠送的物品;3.在招待费用由发起人承担时,所参加的范围广泛的集会,如会议和招待会;4.在国外任职期间,在一定的会议或活动中的食物、茶点和娱乐活动。该标准还规定,除为数不多的对个人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如结婚,其他都禁止下级向上级送礼,违反者将被开除。如果公务员收到20美元以上的礼物怎么办?有两种选择,一是必须将超过的价值部分用现金退还给送礼人,二是将礼物退还。美国对礼物的定义非常广泛:任何赠物、关照、折扣、款待、请客、贷款、债务偿还期延伸或任何有金钱价值的物品。礼物的概念也包含:服务、纪念品、交通运输工具、车船飞机票、报销费用、地方旅游、酒店住宿和餐饮。对于公务员,要想做到一件礼不收、一点便宜都不占很难,所以美国公务员在一些情况下还是可以接受礼物的,但在这方面的限制却非常严格,即使是总统收礼也必须上交。按照规定,总统留为己有的礼品不能超过200美元,200美元以上的就要上交白宫档案馆保管。前总统小布什由自行车公司赠送的山地车由于超过200美元,卸任后也只能忍痛上交。美国同时规定,如果收受礼品总价值超过7000美元(约5.6万元人民币),将对其处以3倍的罚金,并可判处15年以下监禁。
日本于1999年通过《国家公务员伦理法》,禁止公务员同与工作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往来,包括合同方,接受审批方,被检查方,等等;禁止与利害关系人员就餐,接受其馈赠,包括婚丧嫁娶等礼金。也就是说,公务员除了与自己公务上没有关系的朋友之外,公务员不准请客和接受招待,否则就会被开除。一般和领导在一起吃饭,要么是各付各的,要么是领导请客。该法案出台后,日本公务员开始回避行业单位的招待,传统的接待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即便不是利害关系方,任何公务员如果收受当事人的赠予(包括金钱、物品及其他财产上的利益或招待等),或收受当事人基于职务关系而提供的劳务报酬,无论数额多寡,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官员报告。2011年3月6日,时任外务大臣前原诚司因非法收受一名旅日韩国女性的政治献金而辞职。
英国政府规定,大臣收到价值超过140英镑的礼物必须上报,但也可以选择支付价值超出140英镑的部分,买下礼物。即使首相也不例外,在外事来往中,赠送给首相的礼物如果价值超过140英镑,就属于国家财产,由政府负责保管。如果首相想要保留这些礼物,就必须自掏腰包购买。不仅如此,英国媒体报道说,首相还必须为其购买的所有礼物另行支付增值税和关税。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在执政期间收到过其他国家领导人赠送的许多奢侈品,他已自掏腰包买下了部分礼物,其中包括:意大利政府2004年7月赠送的价值350英镑的两只手表;法国总统希拉克2001年9月赠送的价值500英镑的一支钢笔;意大利政府2002年5月赠送的价值250英镑的一座意式钟;俄罗斯总统普京2002年10月赠送的价值300英镑的一套俄罗斯茶具。